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是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孟連縣濱河路7號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是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運轉、機要、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秘書事務、重要會議組織及接待等日常政務;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綜治維穩、依法治縣、“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設、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搞好機關人事、幹部及勞動工資管理,做好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經綜合體改股(孟連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和數字經濟工作;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監測和評估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參與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統籌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相關事宜;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協調項目並聯審批及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有關工作;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參與和協調經濟法規規章的起草、修訂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指導協調招標投標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建立前期項目儲備庫,落實年度投資的項目支撐;參與審批和審查重點項目的預可研、可研、初設等工作;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計畫建議;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負責牽頭組織重大項目並聯並行審批聯審,督促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項目計畫。負責單位駐政務服務視窗日常工作。
(四)項目綜合股(西部開發辦公室、輻射辦公室)。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協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對各項社會事業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指標,了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茶葉和特色生物、農墾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擬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做好涉農項目的審批、登記備案,轉下達涉農項目中央、省、市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轉報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及其他農林水項目、計畫;負責農村公路有關工作;負責 “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易地扶貧計畫;審批或審核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項目;負責孟連縣“興邊富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組織擬訂孟連縣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負責退耕還林的綜合協調及鞏固成果年度計畫的編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並落實有關工作;承擔中央支持邊疆民族地區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西部人才開發工程;負責小規模貸款貼息和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有關工作;負責孟連縣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產業資環綜合股。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交通、工業、服務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協調和服務;組織推動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負責編制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畫。按照規範規程對水電工程建設、生產運行和防洪安全等進行管理;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能源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能源)。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對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提出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轉報有關項目。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積極組織資環項目申報工作。負責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相關工作。
(六)糧油和物資儲備管理股(糧食行政執法大隊)。擬訂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實施意見,擬定全縣糧食流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承擔全縣糧食市場巨觀調控具體工作,做好縣內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及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價格監測、預警分析;負責保障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及縣內軍糧供應與管理;起草提出糧食應急預案,並參與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提出建立縣級儲備糧油的意見和管理辦法,負責縣級糧油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負責對省、市級代儲備糧油儲存的監管,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協調實施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等重要糧食物資的調運。組織實施縣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轉換和日常管理。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協助做好地方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負責對管理的儲備糧油、應急物資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
(七)物價綜合股(價格收費、價格認證中心)。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頒布的價費政策,在許可權範圍內依法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督協調全縣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擬訂和調整許可權範圍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公益服務、公用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提出有關價費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的建議;參與協調縣內重大價費糾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商品價格監測及運行分析,加強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下達的價格監測任務;受理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機關所提出的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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