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是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15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5日 
  • 辦公地址:孟連縣城西路(農機廠小橋以東)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定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國家、省級、市級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國家級公益林、省級公益林申報,指導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古茶樹資源的保護管理、調查、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建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建議,報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等的申報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方針政策和措施的宣傳落實。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保障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
(七)負責農村清潔能源推廣與建設。指導開展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開展生態扶貧有關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和監督生態定位站和生態體系建設。
(九)指導孟連縣自然資源公安局(縣公安局自然資源大隊)工作,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公安隊伍,指導相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實施意見,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集體)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災害統計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
(十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宣傳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協助完成涉林涉外工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職能轉變。孟連縣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綠化,保障生態安全。按照國家、省市縣級統一部署,參與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建設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孟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孟連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孟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孟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縣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孟連縣林業和草原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兼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副局長3名(副科級)。

領導分工

胡 波(黨組書記、黨總支書記):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協助指導局行政全盤工作;負責基層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保密、精神文明、宣傳思想、群團組織、老幹部、外事、林業信息化建設、信訪、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分管國有林場,代管竜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站;聯繫勐馬鎮、縣農場管理局。
杜雙全(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工作,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負責機關作風、招商引資、深化改革、發展規劃、目標責任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林產業協會;聯繫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公信鄉、景信鄉;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王煥俊(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基礎設施建設、森林草原資源保護、濕地生態保護修復、野生動植物保護、古茶樹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自然保護地管理(含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世界遺產地、風景名勝區管理)、森林經營、森林生態旅遊、森林康養、河長制、營商環境、現代林產業發展、林政執法、政務服務、林權糾紛調處等方面工作;分管資源林政與保護股(含河長制工作)、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股、改革與產業發展股(現代林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協助分管縣國有林場、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繫富岩鎮;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朱元萍(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關日常事務、機關後勤管理保障、規劃財務、稽查審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生態補償、調查和監測;分管局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站(含林長制工作)、公益林管理站;聯繫芒信鎮;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段興旺(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森林草原防火、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禁毒防艾、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管理、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生態建設、科技推廣、造林綠化、退耕還林(草)、林木種苗、國家森林城市鞏固提升、國家儲備林、林業碳匯、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建設、扶貧與鄉村振興等方面工作;分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生態修復與科技推廣股(含縣綠委辦、鄉村振興、國家森林城市鞏固提升等工作)、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中心;聯繫娜允鎮;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三 嫩(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主任):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含平安林區工作)全面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王 毅(國有林場場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國有林場全面工作;協助做好現代林產業發展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李其順(四級調研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老乾支部工作;協助做好禁毒防艾、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羅 慶(三級主任科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協助做好森林和草原防火、公益林管理、現代林產業發展、信訪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歸口管理機關內部運轉,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承擔組織人事、技術職稱、職務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局文秘、檔案、收發、信息、保密、日常外事和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紀檢、督查、信訪、老乾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辦理建議提案答覆、會議籌備及會務工作;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各類綜合性檔案和單位規章制度,做好各部門公文呈辦、催辦工作;做好資產、基建、綜治維穩、環境秩序、車輛管理、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負責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站(所)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承擔勞動工資核算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省、市和縣下撥林業資金的使用;負責林業行業會計核算和林業規費的管理及監督;負責全縣林業生產數據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管理機關財務、資產賬務,監督管理直屬站(所)的國有資產賬務;完成審計部門交辦的審計事項;完成上級部門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生態修復與科技推廣股。承擔森林、草原、濕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全縣生態修復規劃設計,年度計畫並負責督促、指導、檢查和實施;管理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森林培育、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落實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指導全縣營林生產和各項林業基地建設、設計及其實施和管理;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管林木種子、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做好生產調度,組織檢查、驗收、統計和綠化檔案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科技普及工作,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區的林業科技套用和推廣項目;做好林農培訓、林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林業先進技術引進工作;積極探索新的林產品開發項目,服務從事林業企業或經營單位(個體)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指導;負責林業和草原宣傳、教育有關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資源林政與保護股。承擔林地和草原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和草原保護利用規劃、經營規劃和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縣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下達全縣森林採伐限額並承擔森林採伐管理;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和加工等工作;承擔天然林、公益林和草原保護有關工作;監督林地和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征占用林地草原的初審和申報工作;指導全縣鄉鎮林業服務中心、木材檢查、林政稽查、資源監測、林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林業草原行政處罰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區、自然地資源、濕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自然保護區、自然地、濕地、古樹名木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疾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生態補償;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指導國有林場、國有林區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改革與產業發展股。指導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組織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承擔農村清潔能源推廣與建設;完成上級部門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股。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政策。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提出林業和草原法制建設規劃與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縣林業和草原局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審查;提供林業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承辦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指導林業系統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涉及行政審批的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負責“行政審批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森林草原防火股。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草原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林業草原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防火巡護、火源管理、監測預警、防火設施建設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防火督查檢查工作;指導森林草原火災災害統計評估工作;承擔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縣林業和草原局黨組、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加掛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牌子)
孟連縣國有林場(加掛孟連縣林業投資服務中心牌子)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中心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站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公益林管理站
孟連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
單位名稱: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加掛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牌子)
主管部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副科級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份)》和《雲南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及其他國家有關森林和植物檢疫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檢疫,組織全縣檢疫對象普查,開展檢疫檢測、鑑定;承擔國家級、省級、市和縣級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項目的管理與技術指導,協調處理突發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除治和應急物資的貯備,指導全縣生物農藥、仿生農藥及無公害農藥的科學使用,做好新農藥、新器械、新技術的實驗和推廣;按照《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管理辦法》,承擔國家級、省、市級中心測報網點的管理和指導,組織指導全縣主要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與調查,發布全縣重大和危險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趨勢預報;指導全縣監測預警、檢疫御災、防治減災和應急反應四個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專業技術培訓、防治研究、技術指導和推廣套用工作;承擔縣行政區域內森林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野生動植物、林木種子、森林草地濕地保護、退耕還林還草等違法行為;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設防治測報股、檢疫股、綜合執法股3個股所級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15名。其中:主任(大隊長)1名(副科級)。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15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0名,工勤人員編制0名。
孟連縣國有林場
單位名稱:孟連縣國有林場(加掛孟連縣林業投資服務中心牌子)
主管部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副科級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國有林的森林資源保護,苗木培育、林木種植試驗示範,國有林森林調查規劃、資源監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動植物保護,發展林下經濟,打造生態旅遊亮點,研究制定林場中、長期發展規劃;聘用和管理全縣國有林護林員及護林員隊伍的業務培訓和管理等生態公益服務職責,林業投資項目主體工作服務,包括項目投資融資、項目管理、項目經營、項目產權設計服務,林產品和林副產品投資諮詢服務、經營、開發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好林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設綜合辦、森林資源管理辦、營林綠化與產業辦3個股所級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14名。其中:場長1名(副科級)。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1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孟連縣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
單位名稱: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
主管部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為全縣開展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林權抵押等業務提供指導和服務;實施木材、苗木、林木種子和其他繁殖材料及林產品產地和調運檢疫,做好籤發和複審《植物檢疫證書》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3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0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 工勤人員編制0名。
孟連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中心
單位名稱: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中心
主管部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科技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組織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發展的管理辦法、規劃,林業和草原科研計畫、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計畫;指導協調林業和草原優新品種的引進、馴化和示範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技術監督、林業和草原科技信息、林業和草原專利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管理工作;傳播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總結和推廣林業和草原生產先進經驗,開展林業和草原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指導基層林業和草原技術;負責全縣造紙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工作,編制全縣造紙工業原料林基地年度及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好金光集團造紙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10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0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9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孟連縣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站
單位名稱: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站
主管部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以及各項林業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草地資源及其自然生態狀況調查、監測、評價及研究工作,開展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建立科學的森林資源監測體系和森林資源檔案;負責全縣森林資源消耗量調查;在全縣範圍內建立科學的森林資源監測點,對森林資源進行監測和預測,準確及時掌握全縣森林資源現狀和消長狀況;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6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0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0名。
孟連縣公益林管理站
單位名稱: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公益林管理站
主管部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落實和實施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計畫和任務;制定規章制度,開展公益林、天然林資源監測,建立資源檔案,加強對公益林、天然林資源管理;組織對公益林、天然林管護進行檢查、考核和監督;配合財政部門及時兌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6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0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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