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購業務

委託代購業務“簡稱托購業務。是指商業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為購買商品的業務。如縣專業公司委託基層供銷社購買某些農副產品;外貿部門委託商業部門代購某些出口商品等。企業托購商品時,應與受託單位簽訂契約或協定,規定代購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托購時間以及貨款、代購費用和手續費的結算辦法等。

在商業會計中,對於托購商品,一般視同受託單位購進商品處理。代購費用(如運費、包裝費等)和手續費,一般包括在商品進價之內,但手續費如果是另行計算的,可作商品流通費處理。對費用可採用費用包乾和費用向委託方實報實銷兩種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委託代購業務
  • 外文名:Act as purchasing agency business
  • 簡稱:托購業務
  • 釋義:商業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為買商品
審計,審查內容,

審計

委託代購業務審計的內容有以下方面:
(1)審查委託代購業務的手續
①審查承辦的代購業務是否事先簽訂“代購物資契約”(協定),或由委託單位辦理了委託函、電。
②審查代購契約的內容和條款是否明確,委託代購契約的內容和條款是否明確,委託代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數量、價格等是否具體。
③審查委託購物資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範圍,有無違反規定的代購物資;
(2)審查代購業務的辦理

審查內容

①承辦的代購業務是否預收了委託單位款項,重點審查預收委託單位款項的代購業務,查明原因。
②代購的物資是否符合“代購物資契約”(協定)的要求,有無不按契約(協定)的代購物資,如果有,則應審查有無營私舞弊的情況。
③代購是否及時交付委託單位,辦理了物資交接手續。
④代購業務結束,是否按規定標準,根椐代購物資原價總額,計算收取了服務費,有無多收少收的情況。
(3)審查代購業務的帳務處理
①審查預收代購物資款項,是否用於委託單位的代購物資,有無挪用的情況。
②審查代購業務結束是否及時清理了解預收款項,有無長期掛帳的情況。
③審查代購業務服務費收入是否全部列作收入,有無隱匿掛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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