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如東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如東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如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如東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如東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如東縣城中街道富春江中路1號 
  • 簡稱:如東縣地方金融監管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在省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推動地方金融改革發展。協同配合駐如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建立信息共享、風險處置、業務發展和消費者保護等協作機制。負責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
(二)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發展規劃和政策。加強對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領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配合駐如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研究分析全縣金融運行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協調解決全縣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三)聯繫協調駐如金融機構。協調推進全縣金融改革創新工作,建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評價激勵機制。配合駐如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參與指導和規範全縣重大項目融資工作。
(四)負責全縣上市和掛牌企業的培育工作,推進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推進全縣上市、掛牌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併購重組和再融資。配合證券監管部門規範發展全縣上市、掛牌公司。
(五)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監督管理。負責強化對全縣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
(六)推動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同配合駐如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健全全縣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防範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承擔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行為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率。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內設機構

綜合管理科(銀行保險科)、資本市場科、金融監管科(金融穩定科、行政服務科)、金融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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