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國家根據女職工身體結構、生理機能的特點以及撫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勞動方面給予特殊保護的法律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
- 類別:制度
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國家根據女職工身體結構、生理機能的特點以及撫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勞動方面給予特殊保護的法律制度。
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國家根據女職工身體結構、生理機能的特點以及撫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勞動方面給予特殊保護的法律制度。歷史沿革早期的勞動立法就是針對童工和女工的勞動保護問題而規定的。如英國1842年頒布工廠法規定,禁止使用...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為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2年4月18日發布,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已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一)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二)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三)遵守國家對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範圍的規定。(四)依法為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五)依法告知女職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落實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六)採取措施...
(一)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二)為女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環境、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三)對女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四)執行國家對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範圍的規定,書面告知其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五)採取相應措施保護夜班勞動的女職工在勞動場所中的安全;(...
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一條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平等就業,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含...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依法保護女職工在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浙江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17年4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號公布《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自...
《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制定的規定。2022年7月8日,江西省政府修改簽發的《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自公布後已正式開始實行,女職工除享受產假98天外,獎勵產假由60天延長至90天,女職工生育可享受188天產假。政策全文 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
(一)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明確相應機構及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二)為女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環境、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三)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四)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在建立勞動關係時書面告知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五...
女職工是勞動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形勢下,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回應女職工迫切呼聲,通過立法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意義重大。2021年8月20日,《黑龍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經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於2022年1月1...
貴州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2021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李炳軍省長簽署省政府令予以公布,《規定》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檔案正文 《規定》主要內容如下:第一條 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
《武漢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是為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武漢市實際制定。由武漢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7月6日發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武漢市女職工勞動...
《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由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 第337號 《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業經2020年12月2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長 劉寧 2020年12月9日 辦法全文 遼...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女職工訂立的勞動契約中明確,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告知下列事項:(一)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範圍的崗位;(二)本單位屬於女職工在經期、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勞動範圍的崗位;(三)本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四)所從事崗位工作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五)所從事崗位的...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女職工的勞動權利,改善女職工的勞動條件,並根據本單位實際,建立相應的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女職工勞動保護內容納入企業集體契約。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對本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負責。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女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勞動...
第五條 工會、婦女聯合會依法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支持和協助女職工維護其合法權益。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心理健康等知識培訓。鼓勵用人單位明確專門機構或者專門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第七條 ...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領導,採取措施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二)採取措施改善女...
第四條 工會、婦女組織應當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對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用人單位工會及女職工組織應當協助和督促本單位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各項規定,做好本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第六條婦女享有與...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明確相應機構或者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第四條 婦女...
第四條 工會、婦女組織應當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 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執行以下規定:(一)建立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二)明確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三)執行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四)為女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環境、勞動條件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第四條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支持和協助女職工維護其合法權益。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加強對女職工的...
第五條 各單位應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設計、裝備女職工勞動保護設施,並要根據女職工實際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則,設定相應的女工衛生室、浴室、更衣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託兒所、幼稚園及女工倒班宿舍等設施。第六條 各單位應結合女職工生理特點,建立健全衛生保健制度,堅持每隔一年或兩年進行...
第十八條 建立每兩年一次的婦科病檢查治療制度。女職工多或有條件的單位,要建立女職工健康檔案。凡有醫務室(所)的單位,都要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醫務人員負責婦幼衛生保健工作。第十九條 各單位必須根據上述規定和本單位的職業特點,建立相應的勞動保護制度,嚴格管理並做好對女職工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各單位在進行...
關於發布《交通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5.05.12由交通部頒布。引言 各省市、自治區交通廳(局)、部直屬及雙重領導單位和工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1988年7月21日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結合交通系統的行業特點與實際情況,特制定《交通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具體內容...
第四條 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和本規定, 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制度,逐步建設女職工衛生、保健、托幼等設施。第五條 單位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按出勤對待。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應當根據...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職業特點,建立相應的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嚴格管理,保證國務院的規定和本實施細則的實行。 各單位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時,應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設定相應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審查,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入使用。
黑龍江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在1989.11.07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2013年11月6日廢止。廢止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等25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3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 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