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理念,服務宗旨,機構介紹,辦公室,財務科,綜合科,醫療管理科,征繳科一科,征繳科二科,費用結算科,醫療信息科,醫療監督科,審計科,工傷科,離休科,定點藥店科,居民醫保科,地址,
服務理念
中心成立以來,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秉承“您的滿意、我的願望、為您服務”的行業理念,建立了一整套經辦業務
管理制度體系、定點醫療服務體系、計算機管理體系和網路操作體系,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讓社會保險更多地惠及公眾利益,實現社會保險的長期穩定和可持續發展。面向未來,中心將繼續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以更加優質的服務為我市的社會保險事業增輝添彩。
奮鬥目標
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實現應保盡保,開創經辦機構、
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職工“三贏”局面,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長期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為人類健康和社會和諧作出應有貢獻。
服務宗旨
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職業服務向情感服務轉變,由一般服務向特色服務轉變,使人類更健康、社會更和諧、民眾更滿意。
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做一流貢獻,爭一流榮譽
機構介紹
辦公室
1、負責綜合協調中心內外事務;
2、負責中心文書、檔案、公文處理及各種會議的組織;
3、負責中心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等工作;
4、負責中心人事、黨務、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5、負責中心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6、負責中心外聘人員的管理、調配和考核工作;
7、負責業務培訓和宣傳的組織工作。
財務科
1、負責相關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和管理工作;
2、負責相關保險基金的預算、會計核算工作;
3、負責中心經費預算、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
4、負責中心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工作;
5、負責編制和匯總市本級和縣(市)與財務有關的會計報表;
6、負責四縣(市)的財務指導工作。
綜合科
1、按照有關政策,編制相關保險的操作辦法和業務流程,對相關業務進行綜合協調管理;
2、負責對參保單位和個人參加相關保險的登記、註冊、建檔和信息變更工作;
3、負責按照全市各類單位的不同情況,綜合確定參保單位的參保擴面計畫,統籌安排單位和個人參保;按規 定審核參保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
4、負責對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審核;
5、負責對委託管理單位和四縣(市)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
6、負責相關業務統計報表的編制匯總上報工作;
7、負責對改制企業相關保險的清算工作。
醫療管理科
1、負責制定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的管理和考核辦法;
2、負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協定簽定和日常管理;
3、負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的管理和維護;
4、負責城鎮職工參保人員正常就醫和特殊就醫的管理;
5、負責大病醫療保險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
征繳科一科
1、負責各類參保企業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2、負責各類參保企業工傷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3、負責各類參保企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征繳的組織協調工作;
4、負責各類參保企業和個人的基本信息採集、確認,繳費基數審核、人員增減變化的核定、相關保險的接續及異地人員備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各類企業參保人員個人帳戶的建立、劃撥、轉移、退付、繼承等管理工作;
6、負責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相關保險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四縣(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
7、負責企業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的初審工作;
征繳科二科
1、負責各類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2、負責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基本信息採集、確認,繳費基數審核、人員增減變化的核定、相關保險的接續及異地人員備案的管理工作
3、負責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個人帳戶的建立、劃撥、轉移、退付、繼承等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基金征繳的組織協調工作;
5、負責各類機關事業單位
醫療保險基金收繳和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基金收繳統計工作。
費用結算科
1、負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急診、異地就診等特殊就醫後醫療費用的審核和結算工作;
2、負責實時審核城鎮職工定點醫院上傳的結算信息,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定點醫院進行日常費用結算工作;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傷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
醫療信息科
3、負責中心信息系統安全工作;
4、負責定期通報相關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定期通報定點醫療機構 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5、負責醫保IC卡的製作、發放和相關業務管理。
醫療監督科
1、負責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定點醫院醫療行為的日常監督檢查;
2、負責定期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定點醫院進行專項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定期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定點醫院執行“三個基本目錄”和協定的情況進行通報;
4、負責受理參保人員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定點醫院的投訴,並提出處理意見。
審計科
1、負責對相關保險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2、負責對委託管理單位和四縣(市)相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3、負責對中心及直屬單位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負責按照中心要求對內部相關業務的稽核、稽查工作;
5、定期對定點醫院和藥店執行政策、協定情況進行審計並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對相關保險基金大額度支出進行必要的事前、事中、事後審計監督;
7、接受民眾對相關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和使用中違反政策和財經法規、侵害保險基金行為的舉報並進行查證;8、負責各項審計報表的編制匯總上報工作。
工傷科
1、按照國家、省、市工傷保險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綜合協調和管理工傷保險業務;
2、負責對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和康復機構進行協定管理;
3、配合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調查和取證,確定工傷補償;
4、按照政策規定負責管理工傷保險基金各項支出,審核確定參保人員的
工傷保險待遇,審核確定應支付協定機構的工傷醫療費用、輔助器具配置費用和康復費用;
5、負責提供工傷保險有關統計資料和信息;
6、根據工傷保險費用支出情況確定參保單位浮動繳費費率;
7、負責工傷保險的宣傳、教育和諮詢;
離休科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檔案規定,負責制定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工作各項業務的操作辦法;
2、組織協調、綜合管理離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
3、具體辦理離休人員正常就醫和特殊就醫的相關事宜;
4、負責審核定點醫院上傳的離休人員的醫療信息,對離休人員費用進行日常的審核,並指導醫院制定相應管理與服務的具體操作方法;
5、受理離休人員門診、住院費用的審核和費用的結算等具體工作;
6、接受離休人員對定點醫院的舉報、投訴,負責離休人員的來人來電諮詢;
7、定期對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的收、支、退付等情況進行匯總、綜合分析上報,並對相關業務辦法進行補充完善;
8、負責離休人員與相關部門的工作的綜合協調;
原費用結算科相應的離休幹部醫療保障業務劃歸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科,其它科室相關業務不變。
定點藥店科
2、負責定點藥店和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協定的簽訂、“三個目錄”的管理維護、網路信息的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定點藥店和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考核監管和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定點藥店和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經銷藥品和醫療項目種類、價格審核檢查和費用的審核結算;
5、負責對社會舉報定點機構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
居民醫保科
1、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調研、培訓、宣傳、諮詢工作;
2、負責全市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方案的調整測算、擴面和基金徵收;
3、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用結算;
4、分析參保人員狀況,及時上報各項統計數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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