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是天水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天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是天水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天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是天水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19日天水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天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八條 在飲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劃定一定的水域和陸域作為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的水質標準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並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是1989年7月10日,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及地質礦產部聯合公布施行的行政規章。主要規定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分類(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刻增設准保護區),各類飲用水...
陝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是由陝西省發布的條列。條例介紹 【生效日期】2002-03-2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四十七號)《陝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經1995年10月19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2011年11月25日四川省十一屆人大...
各市局將本轄區飲用水水源地檢查工作方案、檢查情況和治理措施以文字形式(包括電子版)於7月30日前上報省局。二、各市局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推動我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7月30日前務必將各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飲用水安全,制定標準。修訂歷史 1989年7月10日,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地礦部聯合發布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第二十六條 永寧、賀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參照執行。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銀川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將第五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環境保護行政...
第十五條 飲用水水源水質下降時,對飲用水保護區內企業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削減企業排污量。在生活飲用水水源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安全等緊急情況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採取強制性應急措施,包括責令有...
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縣級以上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轄區內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各飲用水水源責任政府名單由省級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對飲用水水源實行最嚴格保護,將飲用水水源保護納入...
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防治水污染,保證飲用水資源的有效利用,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
第十二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接受環境保護、水利、規劃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二)建立健全並組織落實本單位飲用水水源保護責任制度。(三) 保證污水處理...
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飲用水安全,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域的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實施...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本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意識。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飲用水水源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
第一條為加強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和管理,防治水污染,保障農牧村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農村飲用水...
2014年10月9日,棗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公布《棗莊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管理職責、水源保護區的劃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保護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23條,自2014年11...
書中規定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的類型、內容、位置、構造、製作及管理與維護,適用於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規範建設與監督管理。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標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 433-2008)》由環境保護部科技...
涉縣、磁縣、邯鄲縣、峰峰礦區、邯山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區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水質負責,必須把防治水源污染的具體措施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涉縣、磁縣、邯鄲縣、峰峰礦區、邯山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辦法在本...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在村規民約中規定村(居)民保護飲用水水源的義務,落實保護措施。第八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對在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陡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第三條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對水源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市和保護區所涉及的縣、區人民政府的水利、衛生防疫、計畫、建設、規劃、農業、林業、公安、土地、鄉鎮企業、...
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的飲用水源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將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水污染防治規劃,採取水污染防治的對策和措施,...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陡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對水源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市和保護區所涉及的縣、區人民政府的水利、衛生防疫、計畫、建設、規劃、農業、林業、公安、土地、鄉鎮...
第十條 在朱莊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內開辦非污染類生產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編報水土保持方案,並在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環評手續。第十一條 直接從朱莊水庫取水或者在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內地下取水的新建、擴建...
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濃度控制相結合的制度,污染物排放應當符合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要求。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定期對飲用水水源水質進行監測,並建立...
因技術條件等原因,未劃定保護區的飲用水水源地,依照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劃定保護範圍。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公布飲用水水源地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名稱及範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邊界設定地理...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指為保護飲用水水源地而設立的區域。第三條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範圍內的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及相關活動均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行分級保護與管理。保護區...
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等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按照市場機制參與市轄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第十條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水行政、教育等相關部門、新區管理機構應當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鎮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建設、國土資源、衛生、公安、農牧、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第五條 各市(縣、行委)人民政府應當將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