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 類型:管理規定
- 發布機構:國家環境保護局等
- 發布時間:1989年7月10日
簡介法規名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基本信息頒布機關: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地礦部頒布時間:1989-07-10實施時間:1989-07-10發文文號...
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是1989年7月10日,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及地質礦產部聯合公布施行的行政規章。主要規定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
營口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了“營口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共29條。明確劃分了保護區的級別、範圍及禁止事項,規定了各職能部門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污染防治和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的污染防治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內的飲用水水源質量負責,把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納入城市...
邯鄲市主城區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03年2月1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2月19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
第一條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環保部第16號令)等有關...
符合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標準,以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區、縣級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水務、規劃、建設、國土、公安、城管、農業、林業、...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飲用水安全,制定標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修訂歷史...
符合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標準,以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防治城市飲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護飲用水水源地,防治水污染,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1] ...
我國現有的飲用水水源保護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各地也頒布實施了多個飲用...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經濟特區持續發展,保護好我市飲用水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廣東省東江水系...
除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6~63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進行了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作出了更為詳細的規定。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飲用水水源水質,保障飲水安全,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污染防治,大連市各個行政區域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環保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地質礦產聯合發布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防治,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建設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黃果樹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四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飲用水源水環境,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源水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是指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水質而劃定,並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範圍的水域和陸域。飲用水水源...
是按照安順市飲用水水源地水污染情況所制定的防治管理規則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地表水源和飲用水地下水源水體的污染防治。第三條...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市地下水源保護區。地下水源保護區是指我市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地下水源的區域範圍。第三條 環境保護部門是對我市水源保護、防治水污染...
第一條 為了防治城市自來水水源污染,保護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國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第八條生活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區應按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和地質礦產部頒發的《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要求,由環保、衛生、公安...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兩庫水源保護和庫區生態建設補償機制,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兩庫飲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第一條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
《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已於2011年12月13日經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1] ...
該《辦法》分總則、管理職責、水源保護區的劃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保護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23條,自2014年1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