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天弘基金髮行的一個結構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天弘添利債券LOF
- 基金類型:結構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天弘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30.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4206
- 成立日期:20101203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5 年內,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如下:
(1)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5 年內,本基金不進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的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後5 年期屆滿,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如下: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
場外轉入或申購的基金份額,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的不同交易賬戶可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不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按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處理;場內轉入、申購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收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