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房屋管理、人民防空、供熱、物業、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
(二)參與城區總體規劃、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人防等專業行業的規劃編制。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發展規劃。
(三)指導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轄區內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四)負責建築業和房地產企業資質審核,負責行業統計報表工作。
(五)承擔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的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全區物業行業監督管理,監督指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運作,監管房屋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房屋安全、重點保護建築的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區城市供熱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供熱工程項目進行監管,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城市供熱行業的行政許可事項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人防工程建設工作和人防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九)承擔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我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為我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主要指新建、改建、擴建)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我區房屋建築建設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審批、質量、安全等行業管理工作。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我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理(主要指運營、維護)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相關審批、質量、安全等行業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規章和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建、機關文字綜合、群團、離退休幹部、接待、安全、後勤等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定局機關內部財務管理和預算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局機關經費預算編制及資金管理與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建設項目計畫編制及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工作;負責預(決)算的報送審核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統計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專項資金、人防工程維護費的管理使用及財務統計等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辦結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進駐區行政服務大廳人員的管理,承辦本部門和區行政審批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防管理科(法規綜合科)
負責全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統籌協調全局承辦的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防空襲方案及實施計畫、應急搶險方案等;組織建立民眾防空組織,適時進行專業訓練;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擬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人防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項目管理辦公室
組織研究分析全區城市建設全局性問題;負責市區重點項目及民生工程、綠化工程的建設工作;參與市、區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規劃儲備庫、年度建設計畫編制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契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和方案設計工作,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情況統計、工程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對供熱工程項目進行監管。
城市建設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城市道路、橋隧、路燈、排水、亮化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規劃、項目立項、施工管理、竣工驗收、檔案收集等工作;負責市區重點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的動遷工作。
建築監管科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企業資質證書相關內容變更工作;負責建造師初始註冊和變更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報表匯總工作;負責檢查指導行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等。
物業和房屋安全科
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企業日常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負責物業小區的區域劃定,物業管理用房的審核和物業小區的承接查驗工作;負責轄區房屋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工作;負責轄區房屋安全、重點保護建築的管理工作。
房屋管理科
負責全區商品房銷售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登記備案及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申請公租住房複審工作。
現任領導
大連市甘井子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局長:宋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