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的通告.是大連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3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的通告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3日
- 發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遼寧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遼政發〔2018〕31號)、《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通告》(2020年第5號)、《大連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大政發〔2018〕41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大政發〔2015〕41號)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10月31日前,除依據城市供熱專項規劃確需保留的供暖鍋爐外,城市建成區20蒸噸/小時(14兆瓦)及以下燃煤鍋爐應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各區市縣、先導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除外)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20蒸噸/小時(14兆瓦)及以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名單,並於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其中擬保留的供暖燃煤鍋爐名單應徵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意見。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現有燃用蘭炭等不符合高污染燃料管控要求的鍋爐應完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
三、2020年10月31日前,全市現有20蒸噸/小時(14兆瓦)及以上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建成區和市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全部保留的20蒸噸/小時(14兆瓦)以下燃煤鍋爐應完成提標改造,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即煙氣在基準含氧量9%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於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
四、大連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推動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和社會服務業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工作;大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推動居民供暖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工作;大連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推動工業企業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工作;大連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推動已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的燃煤鍋爐註銷工作;各屬地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工作。
五、燃煤鍋爐有關名單可登錄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通知通告”欄目下載。市民可對鍋爐整治名單以外的綜合整治對象進行舉報。居民供暖燃煤鍋爐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公用事業處舉報;工業企業燃煤鍋爐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處舉報;社會服務業燃煤鍋爐向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舉報。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3日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燃煤污染是影響北方城市空氣品質的重要污染源,國家、省、市一直高度重視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工作。從實踐來看,各地一般採取兩方面措施,一是通過拆小並大,不斷最佳化供熱布局,提升單台燃煤鍋爐噸位;二是通過不斷提升排放標準,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為整合有關政策檔案要求,完善我市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法律體系,保障我市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工作順利推進,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大連市生態環境局組織起草了《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二、起草的主要依據
《通告》起草的主要依據包括:《遼寧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遼政發〔2018〕31號)、《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通告》(2020年第5號)、《大連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大政發〔2018〕41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大政發〔2015〕41號)、《大連市推進清潔取暖項目資金補助辦法》(大住建發〔2019〕227號)、《關於明確大連市高污染燃料管控範圍的函》(大環函〔2018〕210號)等。
三、起草的主要過程
在《通告》起草過程中,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了座談會,聽取了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徵求了大連市工信局、大連市住建局等部門及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的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2020年6月3日,《通告》經大連市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通告》主要內容
(一)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按照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方案要求,除依據城市供熱專項規劃確需保留的供暖鍋爐外,城市建成區內2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即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按照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方案要求,淘汰範圍拓展至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綜合考慮本市實際,我市2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在市內五區(即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和其他區域政策略有不同,在市內五區城市建成區內,除市住建局明確出具保留意見的燃煤供暖鍋爐外,其他2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應予以淘汰;在其他區域,由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燃煤鍋爐擬保留名單,對不在保留名單上的燃煤鍋爐實施淘汰,其中擬保留供暖燃煤鍋爐名單應徵求市住建局的意見。所有淘汰的燃煤鍋爐應於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蘭炭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依據國家及我市最新高污染燃料目錄政策,蘭炭屬於高污染燃料,全市禁燃區內蘭炭鍋爐應於2020年底前進行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
(三)特別排放限值改造。依據省生態環境廳通告要求,全市20噸及以上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建成區、市級以上工業園區內擬保留的20噸以下燃煤鍋爐應實施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即達到國家重點區域燃煤鍋爐排放標準。
(四)工作分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推動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和社會服務業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推動居民供暖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推動工業企業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推動已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拆爐併網的燃煤鍋爐註銷工作;各屬地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工作。
(五)其他信息。燃煤鍋爐清單可在市生態環境局官網下載,並設立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