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規範

《大連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規範》是2018年01月1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規範
  • 外文名: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the enterprise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Dalian
  • 標準編號:T/DECRA 001—2017
  • 實施日期:2018年01月16日
  • 發布日期:2017年08月20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遲國泰、周穎、劉振英、何莉莉、於善麗、張亞京、丁士傑、張志鵬、章彤、李鴻禧、柳煦、封玥、努拉西.達列力、陳超、趙志沖、隋聰、孟斌、程硯秋、邢秉昆、向俊、李雲煥、陳麗、任曉萌。

起草單位

大連市企業信用研究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大連市企業的信用方針、信用目標、信用組織、授信管理、應收賬款管理、應付賬款管理、融資信用管理、產品和服務、以及社會責任等方面的規範、本標準適用於大連市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活動。

主要內容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大連市企業的信用方針、信用目標、信用組織、授信管理、應收賬款管理、應付賬款管理、融資信用管理、產品和服務、以及社會責任等方面的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大連市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活動。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3793合格供應商信用評價規範
GB/T 23794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GB/T 29467企業質量誠信管理實施規範
GB/T 31950企業誠信管理體系
SZDB/Z 133 企業社會責任要求
ISO 26000:2010(E) Guidance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社會責任指南
3 術語和定義
GB/T 22117、GB/T 23794界定的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信用credit
是誠信原則在社會上的廣泛套用,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社會和經濟活動中遵守法定義務或者履行約定義務的狀態。
3.2
企業信用要素enterprise elements of credit
企業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影響企業信用又相互作用的一組要素。
註:本規範中企業信用要素主要包括:信用方針、信用目標、信用組織、授信管理、應收賬款管理、應付賬款管理、融資信用管理、產品和服務、以及社會責任等。
3.3
企業信用體系enterprise credit system
指在政府的推動下,通過社會各方的密切配合和信用中介機構的市場化運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符合國際標準和我國實際的、涉及企業信用的一系列法律法規、評價技術、組織形式以及相應的管理制度等。
4 一般原則
(a)合法性原則。大連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應符合併貫徹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b)全面性原則。企業應能全面識別信用要素,並落實履行其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管理規範。
(c)實用性原則。企業應結合實際,充分吸收並借鑑國內外先進的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理論和經驗,將其套用在自身的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
5 信用方針
參照GB/T 31950-2015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確定企業信用方針。
(a)與總體戰略方針相一致。
(b)滿足維護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有效性且持續改進的承諾。
(c)滿足對利益相關方的承諾。
(d)在企業內得到認知和認同。
(e)滿足對信用管理體系的適用性進行評審的要求。
6 信用目標
參照GB/T 31950-2015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確定企業信用目標。
(a)與企業信用方針相一致。
(b)涵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全過程。
(c)能測量評估。
(d)明確管理者在信用目標實現過程中的具體職責。
(e)對於企業信用管理中可能涉及的變化,應做好應對變化的規劃和部署。
7 信用組織
參照GB/T 23794-2015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和江蘇省企業信用管理規範,制定企業信用組織標準。
7.1 信用管理部門的設立
根據經營管理實際,設計信用管理部門的組織架構,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職能部門,健全信用管理領導班子,對企業最高管理層或董事會負責。
7.2 信用管理部門的職責
(a)熟知信用相關的法律法規。
(b)制定信用管理相關規則。
(c)監控信用政策落實狀況。
(d)企業信用文化培訓。
(e)信用檔案管理。
(f)契約管理。
(g)失信行為監督管理。
7.3 信用管理部門人員設定
(a)建立信用管理職能部門管理人員的選拔機制,明確任職資格。
(b)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的崗位責任制,明確信用經理、信用管理員、信用信息採集人員、商賬追收員等人員職責。
(c)適時組織企業管理者、信用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進行信用管理知識培訓,形成企業信用文化氛圍。
8 授信管理
參照SB/T 10444-2007 商貿企業信用管理技術規範,確定授信管理標準。
(a)客戶信用評級。建立一套合理的信用評級流程,確定客戶信用得分和信用等級。
(b)授信額度確定。通過權衡風險與收益,建立合理算法確定某一客戶的具體授信額度。
(c)信用監控與預警。對所有影響還款的因素進行持續監測,對問題授信提前防範。
(d)授信變更。客戶授信條件發生變更的,企業應重新決策或變更授信。
9 應收賬款管理
(a)賬齡控制。定期檢查賬齡劃分的準確性、分析賬齡結構,揭示收款風險。
(b)壞賬管理。定期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預計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c)餘額管理。核算賬面應收賬款餘額的真實性,防止應收賬款餘額長期掛賬與虛增。
(d)催收管理。對於未到期的客戶及時跟進與提醒,加強與客戶溝通,預防壞賬風險。
(e)商賬追回。對於違約的客戶,制定有效的催收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損失。
10 應付賬款管理
(a)入賬管理。入賬前審核採購契約、發票等原始憑證。避免出現低估應付賬款,導致欠款違約;以及高估應付賬款,增加資金成本。
(b)結算管理。建立應付賬款結算授權審批制度,設立專職人員按照約定付款日期、折扣條件等及時支付應付賬款,避免違約。
(c)流動性風險控制。結合企業經營狀況,確定應付賬款水平和付款順序,保證資金流動。
(d)定期與供應方核對應付賬款。保證及時償還應付賬款,合理新增賒購交易。
11 融資信用管理
(a)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服務時,保證提供信息真實準確,杜絕信息造假。
(b)保持資產的流動性,確保債務的償還能力。
(c)合理安排籌資期限的組合方式,並根據債務期限長短制定還款計畫。
(d)定期審查負債融資償還情況。
12 產品和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GB/T 29467-2012 企業質量誠信管理實施規範,制定產品和服務標準。
12.1 採購
(a)參照GB/T 23793-2009合格供應商信用評價規範,對供應商的信用狀況進行考核。
(b)對採購物資進行質量檢驗或驗證。對主要採購物資,企業可根據需要留樣存檔、進行復檢。
12.2 生產與服務
(a)制定生產質量標準,對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成品質量進行檢驗,對生產流程進行監督。
(b)制定服務質量標準,規範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並設定服務質量審核部門。
12.3 銷售
(a)確保其對外發布和使用的廣告內容真實。
(b)確保其對外發布和使用的產品說明、標識和標籤等內容真實、合法、與產品質量相符。
(c)確保產品出廠後運輸、存儲、銷售過程中產品的質量安全。
(d)按照國家規定或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包修、包換、包退或其他售後服務。
12.4 檢查與分析
(a)收集並分析必要的質量信用信息,這些信息包含:
——企業產品或服務質量狀況信息及顧客反饋信息;
——與企業有業務關聯的外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質量信用信息;
——企業關鍵崗位責任人的信用信息;
——企業所在行業的質量信用信息。
(b)進行質量信用檢查,每年定期對外發布企業質量信用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c)確保對其發現的質量失信行為進行準確評估和及時有效地處置。
13 社會責任
參照SZDB/Z 133 企業社會責任要求、ISO 26000:2010 Guidance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會責任指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確定企業社會責任標準。
13.1 消費者權益
(a)向消費者提供準確、充分的相關商品或服務信息。
(b)向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誠信的產品和服務。
(c)保護消費者隱私。
13.2 職工權益
(a)落實用人契約的各項責任與義務。
(b)保證工資至少達到法律或行業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保持職工收入合理增長。
(c)確保職工健康和安全生產。
(d)注重職工的培訓和激勵。
13.3 節能環保
(a)提高環保意識,加大對環保工作的投入。
(b)防止污染環境,建立污染物管理制度。
(c)節約土地和其他資源,有效落實節能減排措施。
13.4 公平競爭
(a)公開地、符合商業道德地開展市場競爭,不以違法、不平等條約約束交易對手。
(b)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
(c)充分識別腐敗的風險,制定防範商業賄賂和其他腐敗行為的措施。
13.5 社會貢獻
(a)依法納稅,增加就業,發展地方經濟。
(b)增加研發投入,推動技術和管理創新。
(c)弘揚誠信文化,熱心慈善等社會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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