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初級中學:
根據(渭教基〔2010〕22號)《渭南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0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為了使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教育局成立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領導小組,組長李繼續,成員由各相關股室人員組成,全面負責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制訂了《大荔縣2010年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荔縣2010年
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
實施方案
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重要舉措,確保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鍛鍊時間,促進學校體育運動廣泛開展,紮實推進《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的實施。做好這項工作,關係到高一級學校選拔合格新生,關係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同時這項工作量大、面寬、政策性強,為廣大考生及家長所關注。按照市局渭教基〔2010〕22號檔案精神,為了進一步提高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質量,全面貫徹“端正考風,嚴肅考紀,嚴密組織,嚴格要求”的基本指導思想,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現就我縣2010年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體育安排如下:
一、考試對象及時間
2010年全縣所有國中畢業生均為體育與健康考試對象。
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於4月22日——4月28日進行。
二、考試項目(內容)
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總分為50分,由三部分組成,計入中考總分:
(一)體育課成績測試(占9分):依據新的《九年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要求組織考試。考試項目原則是以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測試為主,技術評定為輔。
(二)平時參加體育鍛鍊情況考核(占6分)指學校有計畫有組織的課外體育活動及學生自我鍛鍊的情況。即:早操、體育活動表,學校、班級組織的各種體育活動,課餘自我鍛鍊的次數和表現情況。
(三)體質健康測試(占35分):以《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指標體系中對國中學生規定測試項目作為中考體質健康測試內容。
體質健康測試項目為: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②肺活量體重指數(包括體重和肺活量測試);③立定跳遠,共三項。
三、體育考試日程安排
四、關於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的抽調安排
考務人員素質是保證考試工作的關鍵,這次體育考試監考教師由縣局統一抽調,要求抽調人員公正無私,奉公守法,熟悉業務又沒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縣局組織培訓,統一要求,統一評分標準,統一考試方法,使考生在公平、公正、公開的考試環境中,取得客觀真實的成績。抽調人員不能更換或代替。抽調各鄉、校監考人員名單另行通知。對所抽調的監考人員,各鄉校要妥善安排好本人的校內工作,保證按時參加體育考試,其來往交通費由鄉校負責報銷,工作期間交通、食宿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及服務員由各考點安排。
五、場地規劃要求
1、1000米跑,800米跑: 400m或200m田徑場地;
2、立定跳遠:每場兩個沙坑,四個組同時進行;
3、肺活量體重指數:四個場地,四個組同時進行(體重和肺活量同時測試)。
六、考試規則及要求:
1、1000米跑、800米跑:按田徑運動競賽規則規定進行測驗。(地面要平整)
①計時員:按所分名次記成績;
②終點裁判員:按測驗學生所跑名次到終點的順序,當場宣布成績;
③終點記錄員:將終點裁判長簽名後的成績及得分複寫登記到體育成績卡片上,考完六組,即速將體育成績卡連原始競賽成績記錄表、計時錶交保密組。
2、立定跳遠組:
①場地設備:在沙坑旁1米左右安裝起跳板,起跳板應與沙坑在同一平面上,考生應在規定的標誌線後起跳。
②具體要求:
動作規定:雙腳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線,原地雙腳同時一次起跳,雙腳落入沙坑,動作完成後,向前走出測驗場地,測驗時不準穿釘子鞋。
測驗方法:每人連續試跳三次,每次丈量成績,按田徑運動競賽規則要求執行,以三次試跳中最好成績為考試成績。
成績記錄員複寫成績並查分登記,測完一組,裁判長對記錄員所記成績核對,並簽名將成績卡交保密組。
3、肺活量體重指數:
肺活量測試:
⑴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肺通氣功能。
⑵場地器材:電子肺活量計
⑶測試方法:使用一次性乾燥的口嘴(非一次性口嘴則每換測試對象需消毒一次,每測一人時將口嘴乾倒出唾液並注意消毒後必須使其乾燥。)測試者不必緊張,以中等速度和力度,盡全力吹氣效果最好。令受試者手持吹氣口嘴,面對肺活量計,立試吹1至2次。首先看儀表有無反應,還要試口嘴或鼻處是否漏氣,調整口嘴和鼻夾;學會深吸氣(避免聳肩提氣,慢吸氣)。測試時,受試者進行一兩次較平日深一些的呼吸動作後更深地吸一口氣,屏住氣,向口嘴處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為止,防止此時從口嘴吸氣,測試中不得中途二次吸氣。呼氣完畢後,液晶屏上最終顯示的數字為肺活量毫升值。每位受試者測三次,每次間隔15秒,記錄三次數值,選最大值為最終測試結果,以毫升為單位,不保留小數
⑷注意事項:
①電子肺活量計的計量部分的通暢和乾燥是儀器準確的關鍵,吹氣筒的導管必須在上方,以免口水和雜物堵住氣道。
②每測試10人及測試完畢後,用乾棉球及時清理和擦乾氣筒內部。嚴禁用水、酒精等任何液體沖氣筒內部。
③導氣管存放時不能彎折。
④定期校對儀器。
體重
⑴測試目的
測試學生的體重,與身高測試相配合,評定學生的身體勻稱度,評價學生生長發育的水平及營養狀況。
⑵場地器材
槓桿秤或電子體重計。使用前需檢驗其準確度和靈敏度。準確要求誤差不超過0.1%,即每面公斤誤差小於0.1公斤。檢驗方法是:以備用的10公斤、20公斤、30公斤標準砝碼(或用等重標定重物代替)分別進行稱量,檢查指標讀數與標準砝碼誤差是否在允許範圍。靈敏度的檢驗方法是:置100克重砝碼,觀察刻度尺變化,如果刻度抬高了3毫米可游標向遠移動0.1公斤而刻度尺維持水平位時,則達到要求。
⑶測試方法
測試時,標桿秤應放在平坦地面上,調整0點至刻度尺水平位。受試者赤足,男性受試者身著短褲;女性受試者身著短褲、短袖衫,站在秤台中央。測試人員放置適當砝碼並移動游標至刻度尺平衡。讀數以公斤為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記錄員復誦後將讀數記錄。測試誤差不超過0.1公斤。
⑷注意事項
①測量體重前受試者不得進行劇烈體育活動或體力勞動。
②受試者站在秤台中央,上下槓桿秤動作要輕。
③每次使用槓桿秤時抱著需校正。測試人員每次讀數前都應校對砝碼重以避免差錯。
七、有關考試工作的幾項規定
1、對肢體殘疾,身體發育異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畸形(嚴重影響功能),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可經縣級以上醫院檢查後填寫完全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考生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裝入檔案,一份報市教育局,一份存縣市),並要填寫統一格式且加蓋市考試管理專用章的免試審批表,該考生的體育成績可按30分計入該生考試總分,名單要在全校公布,接受民眾的監督。
2、對患有心、肺、肝、腎等主要器官有嚴重慢性病,先天性疾病,小兒麻痹,部分肢體殘疾的學生,要有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並要填寫統一格式且加蓋市考試管理專用章的免試審批表,體育成績按30分直接計入升學考試總分之內。
3、凡無故不參加升學體育健康考試者,不準參加文化課考試。
4、體育科目升學考試只進行一次,確有特殊原因(如突發性疾病等)未參加考試的學生,本人寫出申請,學校出據有關證明,經縣教育局審查,市教育局批准,公布補考學生名單,按市上統一時間集中一個考點進行補考。
5、所有國中教師一律不參加體育監考工作。
6、為了加強監督,今年(2010年)成績記錄查分均現場進行。測試成績分值當場向考生公布,記錄員當即將成績登記。成績報登過程中若出現問題,應立即報告裁判長處理。成績分值評定,按查分表查分,查分時就低不就高。
7、嚴格把關,完善考前體檢制度。要特別重視對考生進行心理疏導,要教育學生和家長,實事求是,不能隱瞞疾病情況。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加強科學指導,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有效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對各考點學校的幾點要求
1、要成立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保證考試安全順利。
2、要求安排好場地,準備好各測驗組桌凳。
3、門口必須懸掛橫幅標語,上寫“大荔縣2010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考場”,操場要搭好指揮台,安好廣播。
4、考試期間非監考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考場。
5、操場外醒目位置要設有各項考場布置平面圖,張貼考生須知,廁所要有明顯標誌。
6、要有專人燒開水,休息處要有保溫桶,及時供足開水。
7、監考人員統一在校進餐。
8、開好“三會”。(1)考試前一天下午四時召開各國中領隊(校長)會議,安排好考試進程,對紀律安全提出明確要求;(2)下午六時開好本校工作人員,服務員會議,學習檔案,提高認識,明確規則要求,以保證考試順利進行;(3)考試當日各校要開好考生會,使考生明確規則要求。
9、考點在1000米場地安排3名服務生。
九、對裁判員、工作人員的要求
1、各項考試組組長要認真組織好本組考試項目的實施工作,考前先檢查場地器材,處理解決本組考試中的有關業務問題,按要求每一次核對準考證,接受學生對考試過程的監督。
2、各組要按體育考試手冊規定和考試編排規定組織實施考試工作,在該項考試前向考生簡要介紹考試辦法、規則和要求。考試組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辦法、要求及評分標準,不得擅自改變考試的編排順序。
3、各項主考檢錄工作在各項考前30分鐘點名,檢錄後將考生帶入考場,發放准考證,然後分組,同時將成績登記表送記錄員,未經許可,不能隨意打亂規定的考試順序或考試場地。
4、記錄員要認真聽取考試組丈量人員所報出的成績,做到及時、準確,工整地記錄每一位考生的原始成績;在成績登記表中,不允許出現任何塗改現象,如確屬聽錯或筆誤,也不能更改原始記錄,必須先報告考務組,經研究或複查後填寫更誤表,同時經該項組長及主考人簽名後,把更誤表貼在成績卡後,否則該項成績無效。
5、丈量員在丈量成績時,必須公正無私,準確無誤地丈量每一個考生的成績,並先高聲報出丈量結果,然後收尺子,接受考生監督。
6、1000米、800米起點檢錄和發令員,不能隨意打亂編排順序,發令做到準確公正。
7、計時員必須注意力集中,看煙開表,按分配的大小號準確停表,並迅速填寫計時錶,在記時長未宣布回表時,計時員不得擅自回表。
8、終點裁判長:準確、公開宣布名次順序,大小號與成績必須相符,不得隨意調整和塗改成績。若名次與成績不符,調整後還不符,就要降後名次考生成績。名次不同,不準出現相同成績。
9、終點記錄員:按終點裁判長簽名後的成績表,認真準確,工整複寫,登記到成績卡上,不得作任何更改。
10、宣傳保衛組必須做好考場的門衛及考場秩序的維護工作,凡閒雜人員進入考場者,保衛組必須進行當場罰款 元。
十、各組工作職責
縣上成立核統保密組、考務組,各考區設宣傳、場地後勤組,各組職責如下:
考務組:具體負責各項編排,監考人員分工及組織整個監考工作,解決考試中有關業務問題,考前對考場檢查,管理安排服務人員工作。
宣傳保衛組:做好考試宣傳工作,懸掛橫幅,架設廣播,書寫考生須知,製作場地分布示意圖,嚴格門衛制度,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內,考場實行全封閉,非考務人員和考生不準進入考場,進入考場的工作員和考生必須持工作證和准考證。
場地器材組:負責做好場地、器材的準備工作,按田徑規則要求,安排好各項場地,做好器材供應,考試開始,場地器材組不再進入場地。
後勤組:安排好考生與工作人員飲水和試場桌凳,搭好1000米和800米終點記時台,供應所需沙子、石灰、墨水、紙張漿糊等特品,負責醫療及監考人員一伙食。
監考人員須知
一、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考試規則,任何人無權改變考試規則。
二、監考人員不得撤離職守,不準私自離開監考工作崗位或變組,串走送紙條,成績裁決、登記做到公正、準確,丈量立定跳遠成績時,必須做到先報成績,後收尺子。
三、記錄員要接受考生監督,監考人員不準塗改考生成績,若有差錯必須填寫更誤表,須經主考簽字,否則該項成績作廢。
四、監考人員要向考生全面負責,既要維護考場紀律,嚴格查對準考證,又要熱情關懷考生,做到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
五、監考人員如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搞不正之風,經查實報有關上級,嚴肅處理。
考 生 須 知
一、考生憑《准考證》參加考試。
二、考生務於每天上午七時半,下午二時半在檢錄處集合,點名帶隊進入考場,若有病,必須規定手續辦理。
三、考試期間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服從工作人員統一指揮,充分做好準備活動,按時參加考試,三次點名不到,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補考。
四、考生有監督考試工作的權利和義務,在各項考試中,考生要手持評分表隨時聽取每個考生成績及評分,互相監督,如發現有冒名頂替或記錄錯誤,必須當場提出,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該考生考試資格。
五、接複查通知的考生,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複查。
六、注意安全,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發生。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