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是大荔縣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7年4月18日
各高中、國中、民辦學校、農墾子校:
根據市教育局[2007]29號《關於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檔案安排,現就我縣今年(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及時間:
今年(2007年)全縣所有國中畢業生均為體育考試對象。
考試時間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學區高中安排)
二、考試項目及平分標準:
今年(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為:1、身高、標準體重(15分)。2、肺和量體重指數(15分)。3、立定跳遠(30分)。三項(男女相同)。具體評分標準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評分表》。
三、記分辦法及等級評定:
本次考試科目3項合計為60分。考生考試總分乘以50%為考生體育考試成績(四捨五入整數)。考試成績25分以上為優秀,20分至25分為良好,15分為及格,15分以下為不及格。
四、考場設定與組織
今年(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繼續採取分片組織進行的辦法,各高中組織好考試隊伍,負責本學區各國中學校(含民辦學校)的體育考試工作,採取考務人員到各國中進行體育考試工作。國中設考場的學校校長安排好考場,負責考試期間所有師生 的安全,做好組織工作,作好配合,順利完成考試工作。
五、有關問題說明
1、凡報普通高中的考生,其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作為普通高中錄取時的參考,凡報考其他類別的考生,其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均計入總分。
2、對緩考、免考畢業生的處理辦法,仍按照陝教體發[1997]16號檔案執行。
3、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為所有考生考籍必須內容,其成績卡均須裝入中考學生擋案。
4、今年(2007年)考試項目、評分標準、同2005年考試執行標準。
六、要求
1、加強考試組織工作。要切實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和管理。縣局成立以主管局長姚培實為組長,招生辦、體藝股、安教股、監察室股長(主任)組成的2007年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體育考試工作。各高中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轄區國中校長和相關人員組成的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制訂出考試工作安排,上報下發,召開學區體育考試安排會,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各高中要安排好考務人員,組成專業考試隊伍,按預先安排的時間,按時到達考點,要對考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工作水平,保證考試質量。
3、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登記卡每生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留國中學校,建檔時裝入學生檔案,一份以學校為單位交體衛股。各國中學校將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考生中考報名序號,分班列印成績冊,並附u盤,於5月20日前報送招生辦。體育成績冊項目包括:報名序號、姓名、分數、等級(分數保留整數),要註明參考人數和缺考姓名。
4、考試工作結束後,以高中學區為單位形成考試工作總結(含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交教育局體衛股。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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