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大興安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興安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職責分工,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全區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協調和監督行署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縣、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按規定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三)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貫徹實施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標準;負責全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綜合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職業危害篩查、職業病普查和防治。
(五)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承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部分安全生產項目準入工作。
(六)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演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重大危險源監控平台運行管理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直接監管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組織直接監管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八)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區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全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九)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承擔行署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及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人事、資產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和史志撰寫工作;負責機關目標責任制、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安全生產協調科
承擔行署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行署有關部門及各縣(區)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起草地區安委會重要會議材料;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全區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工作; 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科技推廣;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三)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區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采水、采土、采砂、露天採石場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受理、審核和發放工作;負責全區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建設性項目“三同時”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區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檢查全區非煤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工作,組織或參與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監督管理二科
監督檢查全區工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全區工業生產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工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參與相關行業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地區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監督全區工商貿企業重大隱患整改情況;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五)監督管理三科
監督檢查全區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第一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初審;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含劇毒危險化學品項目)、《第一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受理、審核、登記和發放工作;負責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發放工作;按規定負責全區相關行業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或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
(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局
承擔現場安全生產(煤礦除外)監察執法職能;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事故及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的查處並監督整改;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及工商貿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安全生產舉報投訴,負責對舉報、移送或上級交辦的違法案件的查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

其他事項

職責分工

1、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行署有關部門按職責負責本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行署衛生局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行署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事業單位

1、大興安嶺地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地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地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建設、維護和管理;承擔應急救援信息報告、數據查詢、輔助決策和總結評估等工作;聯繫和協調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完成大興安嶺地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2、大興安嶺地區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
地區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地區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監控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對高危險性重點企業、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析和評估;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