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優選

大成優選

大成優選是限於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權證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成優選
  • 基金類型:創新型封閉式
  • 基金成立日:2007-8-1
  • 發行日期:2007-7-23
基本數據,投資指南,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原則及比例,基金經理,發行對象,資產配置,認購費率,分配原則,決策依據,決策程式,

基本數據

大成優選
基金類型:創新型封閉式
發行方式:通過直銷中心與代銷網點公開發售交易所定價發售
大成優選大成優選
上市日期:2007-9-7
發行份額(億份):46.7431
升貼水率 -17.7900
貝塔係數 0.6863
基金經理:劉明
投資風格 成長型

投資指南

投資目標

追求基金資產長期增值。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全球視野下,基於巨觀經濟研究,確定大類資產配置比例;通過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採用優選個股的主動投資策略,獲取超額收益。優選個股是指積極、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動態評估公司價值,當股價低於合理價值區域時,買入並持有;在股價回復到合理價值的過程中,分享股價提升帶來的超額收益

投資原則及比例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2)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超過該證券的10%;
(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基金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本基金投資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6)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9)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1)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限制。

基金經理

劉明碩士,擁有12年金融證券從業經歷,曾任廈門證券公司鷺江營業部總經理、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副總經理及香港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投資經理,2004年3月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部副總監,基金景宏基金經理。

發行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

資產配置

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60%—100%,其中,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0—3%。固定收益類證券和現金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0—40%,其中,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0-20%,現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等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最低可以為0。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M<50萬元,認購費率為1.00%,
認購金額50萬元≤M<200萬元,認購費率為0.60%,
認購金額200萬元≤M<500萬元,認購費率為0.40%,
認購金額M≥500萬元認購費用統一為每筆1000元。

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2次。
6、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淨收益的60%。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90%。基金契約生效後,第一個會計年度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的,視同1年;不滿3個月的,基金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決策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 (2)國家巨觀經濟環境及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3)利率走勢與通貨膨脹預期。 (4)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 (5)上市公司價值發現。

決策程式

(1)研究分析 (2)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並決定基金的總體投資計畫 (3)基金經理制定具體的投資組合方案 (4)交易執行 (5)投資風險監管 (6)基金績效評估 (7)組合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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