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可行性審計是對於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審計。投資決策前,對建設項目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豐富的情報資料,運用工程學原理和經濟學原理,就建設上的必要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進行充分地技術經濟論證和方案比較、經審查認可以後,方可選擇最佳可行方案作為編制計畫任務書的依據。
基建可行性審計是對於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審計。投資決策前,對建設項目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豐富的情報資料,運用工程學原理和經濟學原理,就建設上的必要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進行充分地技術經濟論證和方案比較、經審查認可以後,方可選擇最佳可行方案作為編制計畫任務書的依據。
基建可行性審計是對於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審計。投資決策前,對建設項目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豐富的情報資料,運用工程學原理和經濟學原理,就建設上的必要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進行充分地技術經濟論證和方案比較、經審...
基本建設投資審計是指對基本建設項目的程式、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資金來源與使用、竣工決算及其投資效益、投資規模、投資方向、投資結構等的投資活動進行的審計監督。內容 基本建設投資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檢查項目是否具備...
基建工程審計,依照國家的基本建設法規、政策、制度,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從事基本建設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及其連帶工作的全過程所實施的專業性審計。作用 它對基本建設的立項、招標和造價的確定是一種科學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有利於建築...
3.審查項目建設方案;項目建設方案是指建設項目決策後的設計方案。審計的重點是對初步設計的內容和深度及其是否經濟、合理、以及可行性作出審計評價。項目建設方案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a.審查項目建設方案的依據是否充分、合法、合規。b....
它是社會主義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基本建設管理的一種手段。基本建設審計的內容,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劃分,包括基本建設可行性研究審計、計畫任務書審計、基本建設勘察設計審計、基本建設預算審計、基本建設計畫審計、基本建設資金籌措及使用...
按工程項目各階段管理的特殊性及基本建設程式,工程項目審計可以分為可行性研究及計畫任務書審計、勘察設計審計、建設資金來源審計、建設資金供應審計、建築材料及設備供應審計、施工生產審計、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財產審計等。按審計實施於基本...
可行性研究審計是指對公共建設項目的決策的可行性研究單位所進行的審計。審計內容 可行性研究審計,是各項投資效果審計的重要步驟。它的主要審計內容概括列舉如下:(一)應對現有生產能力、產品價格、產品競爭能力、產品發展前景、技術潛力和...
評價可行性研究中投資概預算的合理性,一般的非專業基建審計人員可以採用以下方法:·先選擇一項已經完工並辦理竣工決算的參照項目,該參照項目必須經過審計得出真實的、不含水分的實際成本;其形成的使用價值或生產能力必須與被審項目相同或...
基建審計是指在基建項目(或工程項目)中,為業主做好造價(投資)控制,業主自有的審計部門或聘用社會中介機構(工程造價事務所)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及造價諮詢控制的專業知識,對建設項目從投資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階段...
第十三條 業務管理審計的主要內容:(一)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用地(用海)、環保、施工及消防等事項是否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或備案。(二)征地拆遷範圍是否合規,補償標準是否合法合規,補償金額計算...
(五)實施階段內部跟蹤審計情況及出具的審計結果文書;(六)項目行業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等;(七)其他需要調查了解的情況。第十四條 被審計單位需提供的竣工決算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工程前期資料: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
自籌資金的審計,一般從以下幾方面進行:(1)審查自籌資金興建的項目是否納入基本建設計畫。審計時,首先要查閱建設單位自籌建設項目的計畫批准檔案。其次,應檢查用於自籌基建投資額是否與國家批准的投資指標相符。各單位都不得擅自突破建設...
第三十八條 審計機關應當對建設項目可行性、投資管理、資金使用、投資效果等事項進行審計評價,向本級人民政府提交績效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機關認為應當提出審計意見或審計建議的,可以在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的基礎上,向被審計單位出具審計意見或...
在組建中外合營企業之前,中方合營者須向企業主管部門呈報擬與外國合營者設立合營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外合營企業可行性審計即指審計組織對這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進行的審查、分析和評價。屬於事前審計。主要針對...
第三十二條 審計機關應當對建設項目可行性、投資管理、資金使用、投資效果等事項進行審計評價,向本級人民政府提交績效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機關認為應當提出審計意見或審計建議的,可以在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的基礎上,向被審計單位出具審計意見或...
第八條 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的內容為:(一)是否列入建設項目投資計畫;(二)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合法,當年投入資金是否落實;(三)設計編定的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是否和經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相符;(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組成員名單;(五)審計機關公章和簽發日期。審計通知書中應要求被審計單位在審計過程中,根據建設項目的準備、實施及竣工等各階段進展程度向審計組提供以下資料:(一)項目批文: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
基建投資貸款條件審計是建設單位申請基建投資貸款,應具有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項目概(預)算,並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畫。用國家信貸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貸款,只限於建成投產後有償還能力的建設項目。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取得貸款:...
審計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應核銷投資支出(列為投資完成額)。具體內容: (1)生產職工培訓費;(2)施工機構轉移費; (3)樣品樣機購置費; (4)農業開荒費用;(5)報廢工程; (6)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然後應核銷其他支出(不列入投資完成...
自治區以下的建設項目進行開工前審計的範圍,由地區行署、市、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第九條依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必須進行開工前審計的建設項目,計畫、經貿等有關部門在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當通知有審計管轄權的審計機關進行開工前...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開工前審計時,需提供下列資料:1.批准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年度計畫等檔案;2.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及前期財務支出等有關財務資料;3.審計機關根據建設項目具體情況確定的其他資料。第五條 審計...
基本建設借款審計是指對實行基本建設貸款的企業,由建設單位隨同購建完成的財產轉來的基本建設借款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基建借款項目的必要性,技術經濟論證和可行性研究是否恰當,技術上是否先進、可靠,經濟上是合理、合算...
第二十三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法人應當積極配合審計部門或被其委託的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並按照審計需要提供下列資料:(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准檔案;(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
第十八條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審計時,可以根據需要對項目可行性、項目管理、成本控制、投資效果進行評價。審計機關在全過程跟蹤審計中,可以根據需要及項目進度、具體審計事項進展情況,分階段、分事項提出審計結論性文書。第十九條審計機關根據...
審計機關安排進行開工前審計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審計機關報送下列資料:(一)開工前審計申請報告和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申請表;(二)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批准檔案;(三)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依據資料、前期...
(三)審計步驟 1.收集有關資料。應收集整理可行性研究報告,計畫任務書、初步設計和概算,設計圖紙及說明,概算定額、指標、費用標準等有關檔案資料,為審計工作做好必要的準備。2.熟悉情況,掌握數據。審閱設計圖紙和說明書,弄清建設...
工業企業基建借款審計是對實行基本建設貸款的工業企業由建設單位隨同購建完成的財產轉來的借款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審查購建完成的財產是否符合使用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企業收到的財產數量和價值是否與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相符;(2)審查...
基本建設貸款條件審計是指對建設單位用基建貸款進行工程項目建設所需條件的審計。貸款條件是:貸款對象必須是實行獨立核算單位,貸款項目必須有批准的計畫任務書和初步設計檔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產品生產工藝過關,產品有銷路,資源有保證...
(七)建設期間基建收入的真實性、合法性;(八)項目工程未完工程量和資金預留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第十三條 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時,可以根據需要對項目可行性、項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