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營企業可行性審計

中外合營企業可行性審計是對合營者提交的合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稽查。在組建中外合營企業之前,中方合營者須向企業主管部門呈報擬與外國合營者設立合營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外合營企業可行性審計即指審計組織對這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進行的審查、分析和評價。屬於事前審計。主要針對組建合營企業在經濟上的合理性和技術上的先進性兩方面進行全面綜合的審核、分析和評價,以防止投資決策失誤。

審查的主要內容: 合營企業的總說明,合營各方的基本情況,籌辦合營企業的理由和依據,項目總投資估算,投資方式,廠址選擇,基建計畫,市場分析,主要材料的供應計畫和來源,人員和工資計畫,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計畫,產品或服務的預期數量、質量、價格、競爭能力,預期投資利潤率,預期投資回收率等。除了審查合營項目的經濟效益外,還應審查其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全面審評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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