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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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路政局公布《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這是北京首次系統制定預案應對軌道交通事故。預案按傷亡人數、財產損毀狀況等,將軌道交通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便最低級別事故,運營企業也必須在半小時內向交通委相關部門匯報。根據該預案,捷運中斷30分鐘以上即為重大突發事件。

基礎

據北京市路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路政局制定了路政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這是總體預案,此次發布的預案是在前者基礎上制定的專項預案,包括軌道交通在內共涉及32個專項預案。

內容

根據預案,對於由軌道交通設施原因造成的突發事件,按照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中斷運行的影響大小等實際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包括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不同影響,運營企業以及路政局、交通委相關部門啟用相應預案。其中,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交通委以及路政局相關領導必須趕往現場。
另外,不管是啟用哪一級預案,運營企業必須在3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北京市交通委一級路政局相關部門報送信息,情況緊急時可通過電話口頭報送,之後再書面補充。
根據預案要求,事件發生後,運營企業必須及時通過媒體向民眾告知相關信息,市民可根據啟用的預案級別,判斷事件嚴重程度以及可能在多久之後恢復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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