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是指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三級。基層人民法院設立在縣、自治縣、縣級市、市轄行政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在省、自治區與縣之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及專門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引咎辭職規定(試行)》的通知在2001.11.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規定》在2002.05.2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在1954年9月2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79年7月5日...
《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不應制定司法解釋性檔案的批覆》在1987.03.3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門人民法院是我國統一審判體系——人民法院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國家的審判權。...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做好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增編補充幹部工作的通知》在1993.08.13由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事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簡稱最高院政治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審判機關內部設立的重要職能機關,主要負責組織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主任一名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11月10日第二十六次會議討論了福建省人民委員會、湖北省人民委員會提出的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是否可以...
(簡稱最高法或最高院或高法院)成立於1949年10月22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歷史由此開闢了一個新紀元。 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1986修改)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6年12月02日發布,自1980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是為規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行為,促進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是一份國家發行的管理人民法院書記員的通知,要求各地遵照執行。...
公檢法就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簡稱,三者是中國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工作關係由《刑事訴訟法》調整。其中,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本院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一府”是指人民政府,“兩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中國,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在中國,司法機關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大類。另外,公安機關可以被認為是司法...漢朝中央的司法機關仍然是廷尉,地方則與秦朝相同。但漢武帝之後,王權逐漸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