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爭端解決(第5版)

國際爭端解決(第5版)

《國際爭端解決(第5版)》是2013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英]J.G.梅里爾斯。

基本介紹

  • 書名:國際爭端解決(第5版)
  • 作者:[英]J.G.梅里爾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5月
  • 頁數:423 頁
  • 定價:45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4700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廈門大學國際法譯叢:國際爭端解決(第5版)》新版的目的是充分端棕求考慮最近的發展,各國可以利用的和平解決爭端的技巧和制度。第一章至第四章考察了所謂的解決爭端的“外交”方法,第五章至第七章研究法律方法,第八章回顧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規定的爭端解決安排,第九章思考了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諒解的規定。
  《廈門大學國際法譯叢:國際爭端解決(第5版)》的最後部分,聯合國(第十章)和區域組織(第十二章),考慮了政治制度的作用,同時,最後一章審查了當前的情勢並對未來提出了一些思考。

作者簡介

  J.G.梅里爾斯,在世界各地教授國際法40餘年。出版了眾多國際法著作和論文,是美國國際法學會的會員,英國國際法和比較法協會的會員。2007年遴選為國際法研究院的準院士。

圖書目錄

序言
第一章 談判
第一節 磋商
第二節 談判的形式問題
第三節 談判的實質問題
第四節 談判與司法裁決
第五節 談判的局限性
第二章 調停
第一節 調停方
第二節 同意調停
第三節 調停的功能
第四節 調停的局限
第三章 調充槳查
第一節 1899年海牙公約
第二節 Dogger Bank調查
第三節 依1907年海牙公約的調查
第四節 1911-1940年的條約實踐
第五節 Red Crsader調查
第六節 Letelier and Moffitt案
第七節 調查的價值
第四章 調解
第一節 調解程式的興起
第二節 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第三節 調解的實踐
第四節 現代條約法中調解的地位
第五節 調解的進一步發展
第六節 調解程式的意義
第五章 仲裁
第一節 仲裁的形式
第二節 仲裁員的選任
第三節 職權範圍
第四節 裁決的基礎
第五節 裁決的效力
第六節 國際私法仲裁
第七節府祖尋朵 仲裁的效用
第六章 國際法院(一):組織和程式
第一節 訴訟管轄權
第二節 管轄權爭議
第三節 附帶管轄權
第四節 諮詢管轄權
第五節 國際法院的成員
第六節 法院的分庭
第七章 國際法院(二):法院的工作
第一節 法院的判決
一、認定事實
二、識別法律
第二節 法院職能的擴大
第三節 法律和政治爭端
第四節 判決的效力
第五節 國際法院的重要性
第八章 海洋法公約
第一節 公約及其體系
第二節 強制性爭端解決的原則
第三節 強制管轄原則的例外
第四節 調解
第五節 仲裁婚幾罪
第六節 特別仲裁
第七節 國際海洋法法庭
第八節 海底爭端分庭
第九節 設立國際海洋法法庭
第十節 公約的重要性
第一節 從1947年《關稅和貿易總協定》(CATT)到世界貿易組織
第三節 磋商
第四節 斡旋、調解和調停
第五節 專家組訴訟程式
第六節 抗訴審理
第七節 裁決或建議的執行
第八節 仲裁
第九節 全局中的WTO機制
第十章 聯合國
第一節 聯合國的機制
第二節 安理會和聯合國大會的工仔櫻習作
第三節 秘書長的職能
第四節 政治機關及國際法院
第五節 維和行動
第六節 《憲章》第七章規定的行動
第七節 對政治機關的決定能否提出法律質疑
第八節 聯合國的有效性
第十一章 區域組織
第一節 區域組織的範圍
第二節 區域組織在爭端解決中的作用
第三節 區域組織的局限性
第四節 區域組織和裁決
第五節 區域組織和聯合國
第十二章 趨勢與前景
第一節 現今之爭端解享請祝主決
第二節 政治視角
第三節 法律視角
第四節 提升政治方法的地位
第五節 提升法律方法的地位
第六節 結論
附錄
A.1990年《阿根廷與英國關於建立臨時信息共享與磋商系統的協定》
B.1962年“紅十字軍號”事件調查委員會報告(摘錄)
C.1981年5月冰島和揚馬延島之間的大陸架區域的調解委員會
D.1975年7月英國和法國的仲裁協定
E.匈牙利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就“加布奇科沃-大毛羅什工程”的分歧提交至國際法院的特別協定(1993年)
F.任擇條款聲明
C.世貿組織: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的行為準則(節選)
H.1994年5月安全理事會決定成立聯合國奧祖地帶觀察小組的第915號決議
I.國際海洋法法庭信託基金職權範圍(2000年)
J.法國和紐西蘭之間關於彩虹戰士號事件引發的爭議的裁決(節選)
K.獨立國協:在獨立國家國協成員再鴉危國境內預防和解決衝突的構想(1996年)
第三節 強制管轄原則的例外
第四節 調解
第五節 仲裁
第六節 特別仲裁
第七節 國際海洋法法庭
第八節 海底爭端分庭
第九節 設立國際海洋法法庭
第十節 公約的重要性
第一節 從1947年《關稅和貿易總協定》(CATT)到世界貿易組織
第三節 磋商
第四節 斡旋、調解和調停
第五節 專家組訴訟程式
第六節 抗訴審理
第七節 裁決或建議的執行
第八節 仲裁
第九節 全局中的WTO機制
第十章 聯合國
第一節 聯合國的機制
第二節 安理會和聯合國大會的工作
第三節 秘書長的職能
第四節 政治機關及國際法院
第五節 維和行動
第六節 《憲章》第七章規定的行動
第七節 對政治機關的決定能否提出法律質疑
第八節 聯合國的有效性
第十一章 區域組織
第一節 區域組織的範圍
第二節 區域組織在爭端解決中的作用
第三節 區域組織的局限性
第四節 區域組織和裁決
第五節 區域組織和聯合國
第十二章 趨勢與前景
第一節 現今之爭端解決
第二節 政治視角
第三節 法律視角
第四節 提升政治方法的地位
第五節 提升法律方法的地位
第六節 結論
附錄
A.1990年《阿根廷與英國關於建立臨時信息共享與磋商系統的協定》
B.1962年“紅十字軍號”事件調查委員會報告(摘錄)
C.1981年5月冰島和揚馬延島之間的大陸架區域的調解委員會
D.1975年7月英國和法國的仲裁協定
E.匈牙利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就“加布奇科沃-大毛羅什工程”的分歧提交至國際法院的特別協定(1993年)
F.任擇條款聲明
C.世貿組織: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的行為準則(節選)
H.1994年5月安全理事會決定成立聯合國奧祖地帶觀察小組的第915號決議
I.國際海洋法法庭信託基金職權範圍(2000年)
J.法國和紐西蘭之間關於彩虹戰士號事件引發的爭議的裁決(節選)
K.獨立國協:在獨立國家國協成員國境內預防和解決衝突的構想(1996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