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國際法學界的一本經典教材,由英國著名國際法學家馬爾科姆·肖撰寫。全書共23章,涵蓋了國際法的歷史、淵源以及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國家管轄、管轄豁免、國家承認、繼承和國家責任。本書引用了大量國際法庭和國內法庭的案例,通過案例講解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和制度。
基本介紹
- 書名:國際法(第六版)
- 作者:(英)(英)馬爾科姆·N.肖Malcolm N.Shaw著
- 譯者:白桂梅 等譯
- ISBN:978-7-301-19592-5
- 類別:圖書
- 頁數:1100
- 定價:130.00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11月
- 裝幀:平
- 開本:16開
- 字數:1463000
內容簡介,章節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國際法(第六版) | |||
書號: | 19592 | ISBN: | 978-7-301-19592-5 |
作者: | (英)馬爾科姆·N.肖Malcolm N.Shaw | 版次: | 1 |
開本: | 16開 | 裝訂: | 平 |
字數: | 1463 千字 頁數:1100 | 定價: | ¥130.00 |
瀏覽次數: | 1396 | ||
出版日期: | 2011-12-02 | 叢書名: | 世界法學精要 |
本書是國際法學界的一本經典教材,由英國著名國際法學家馬爾科姆·肖撰寫。全書共23章,涵蓋了國際法的歷史、淵源以及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國家管轄、管轄豁免、國家承認、繼承和國家責任。本書引用了大量國際法庭和國內法庭的案例,通過案例講解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和制度。
章節目錄
1國際法的性質及其發展
世界社會中的法律和政治
武力的作用
國際體系
政治的作用
歷史發展
早期萌芽
中世紀與文藝復興
現代國際法的奠基人
實證主義和自然主義
19世紀
20世紀
共產主義的國際法理論
第三世界
2當今的國際法
受國際關注的法律範圍在擴展
現代理論與闡釋
實證法與自然法
新思路
國際法不成體系?
結論
3淵源
習慣
引言
實質性事實
什麼是國家實踐?
法律確信
抗議、默認與習慣法的變化
區域和地方習慣
條約
一般法律原則
公允與國際法
司法判例
學者
其他可能的國際法淵源
國際法委員會
其他機構
單方面行為
淵源的等級與強行法
4國際法與國內法
理論
國內規則在國際法中的作用
國內法庭中的國際法
英國
美國
其他國家
可裁判性、國家行為與相關學說
行政部門的證明
5國際法主體
法律人格——引言
國家
國家資格的創立
自決與國家資格標準
承認
國家資格的消失
國家的基本權利
附庸國和被保護國
聯邦國家
自成一類的領土實體
委任統治地和託管領土
1945年的德國
共管
領土的國際管理
台灣
“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
撒哈拉阿拉伯民主共和國
各種分離主義主張
國家聯合體
結論
特殊案例
馬爾他騎士團
羅馬教廷與梵蒂岡
叛亂團體和交戰團體
民族解放運動
國際公眾公司
跨國公司
所有人民的自決權
法律權利的確立
自決的定義
個人
國際組織
法律人格的取得、性質及後果——一些結論
6人權的國際保護
人權的本質
國際法上人權的思想方法
國際人權法的發展
一些基本原則
國內管轄權
用盡當地救濟規則
權利的優先性
習慣國際法和人權
演進中的原則
聯合國體系——概述
對群體和個人的集體權利的保護
聯合國體系——執行
政治機構——概述
聯合國機關設立的專家機構
專門條約下設的專家機構
結論
專門機構
國際勞工組織
聯合國教育、科學和文化組織
7區域人權保護
歐洲
歐洲理事會
歐洲聯盟
OSCE(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獨立國家國協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
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人權分庭
《美洲人權公約》
《班珠爾人權和民族權利憲章》
《阿拉伯人權憲章》
8國際法中的個人刑事責任
國際的刑事法院和法庭
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Y)
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R)
國際刑事法院(ICC)
混合法院和其他國際化的國內法院和法庭
國際罪行
種族滅絕
戰爭罪
危害人類罪
侵略
結論:公正審判條款
9承認
對國家的承認
對政府的承認
事實上和法律上的承認
過早的承認
默示承認
附條件的承認
集體承認
承認的撤銷
不承認
承認的法律效果
國際層面
國內層面
10領土
國際法上領土的概念
領土主權
新國家和對領土的權利
額外領土的取得
邊界條約和邊界裁決
添附
割讓
征服和使用武力
實施有效控制
結論
領土完整、自決和各種主張
保持占有原則
保持占有原則之外的原則
國際界河
福克蘭群島
“人類共同繼承財產”
兩極地區
租借和地役
外層空間法
外層空間的定義和劃界
外層空間制度
電信
11海洋法
領海
內水
基線
海灣
島嶼
群島國
領海的寬度
領海的法律性質
無害通過權
對外國船舶的管轄權
國際海峽
毗連區
專屬經濟區
大陸架
定義
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
海洋劃界
結論
內陸國
公海
公海上的管轄權
船旗國專屬管轄的例外
國際海底
引言
1982年海洋法公約(第十一部分)
互惠國家制度
1994年執行《海洋法公約》有關海底規定的協定
國際海底管理局
爭端解決
國際海洋法法庭
12管轄權
國內管轄原則
立法、行政和司法管轄權
民事管轄權
刑事管轄權
領土原則
國籍原則
被動人格原則
保護原則
普遍原則
引渡
域外管轄權
13管轄豁免
主權豁免
絕對豁免說
限制說
主權和非主權行為
國家豁免與侵犯人權
商業行為
僱傭契約
其他非豁免領域
豁免主體資格問題——國家機構與國家的組成部分
豁免主體資格問題——政府官員的豁免
豁免的放棄
判決前對財產的扣押
執行豁免
舉證責任和標準
結論
外交法
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領事特權與豁免: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1969年《特別使團公約》
1975年《維也納關於國家在其對普遍性國際組織關係上的代表權公約》
國際組織的豁免權
14國家責任
作者簡介
馬爾科姆.N.肖是萊斯特大學國際法講座教授和執業大律師。主譯者白桂梅,北大法學院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