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河流航行規則是由國際組織在1934年10月18日,於巴黎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河流航行規則
- 條約分類:環境(資源能源)
- 簽訂日期:1934年10月18日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巴黎
國際河流航行規則是由國際組織在1934年10月18日,於巴黎簽定的條約。
國際河流航行規則是由國際組織在1934年10月18日,於巴黎簽定的條約。 第一條本規則適用於:1.國際河流,即指其天然可航部分流經或分隔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水道,以及具有同樣性質的支流;2.上述國際性水道定義之外的下述...
如,1929年常設國際法院就奧得河國際委員會的管轄範圍所作出的判決,宣布國際河流是指整個河流體系,包括純屬沿岸國內河的支流在內;1934年國際法學會通過的《國際河流航行規則》第1條指出,國際河流是指“河流的天然可航部分流經或分隔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以及具有同樣性質的支流。”該檔案在第2條重申:“在國際...
國際水道法,規範和調整國際水道沿岸國維護、使用、管理國際水道的法律規則。又稱國際水法。解釋 國際水道是指由於自然關係構成一個整體單元並且通常流入共同終點的、組成部分位於不同國家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系統,包括國際河流、國際湖泊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根據國家領土主權原則,國際水道沿岸國有權在其領土內使用國際水道,...
國際水道非航運利用的國際規則,1911年4月27日簽訂的規則。制定本規則的原因 具有共同河流的各沿岸國由於地理位置上的永久性相互依賴,排除了各沿岸國對其主權下的一段天然水道的完全管轄權。國際法對國際河流的航運權利作出了規定,但沒有涉及國際河流的工農業利用等。因此,根據邊界河流和多國河流各沿岸國之間的相互...
國際水道非航行利用的國際規則是由國際組織在1911年04月27日,於馬德里簽定的條約。制定本規則的原因,具有共同河流的各沿岸國由於地理位置上的永久性相互依賴,排除了各沿岸國對其主權下的一段天然水道的完全管轄權。國際法對國際河流的航運權利作出了規定,但沒有涉及國際河流的工農業利用等。因此,根據邊界河流和多...
國境河流是指流經兩國或數國、形成兩國自然分界線的河流。屬所在國管轄,如中國的黑龍江、鴨綠江等。航行於國境河流的船舶,除受《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的約束外,還應遵守國境河流所屬國政府間共同達成的有關國境河流航行的協定、協定或規則。中國是世界上河流最多的國家之一。中國有許多源遠流長的大江大河。其中...
《國際河道航行規則草案》(1887年9月日國際法學會海德堡會議通過);《國際水道非航行用途的國際規則》(1911年4月27日馬德里會議通過);《國際河流航行規則》(1934 年10月18日國際法學會巴黎會議通過);《關於國際水域的非航行利用的決議》(1961年9月11日薩爾斯堡會議通過)。學會章程見:http://www.idi-iil....
5.一個沿岸國可以收取無歧視費用,以收回它為自由航行船隻提供服務的成本。第四十五條調節航行 假設某沿岸國不會歧視另一沿岸國的任何過往船隻,也不會沒有理由地去干擾船隻享有第四十三條和四十四條中規定的航行自由的權利,該國可以調節、限制或延緩航行,以實現該國管轄範圍內國際水道的良好航行秩序,並儘可能保護...
作為國際上全面規範跨界淡水資源使用的多邊性框架協定,1997年在聯大通過的《國際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經過國際社會持續17年的推動,終於在2014年8月17日生效。公約意義 《公約》是迄今為止調整國際淡水資源利用與保護領域最為全面的國際條約。《公約》融入了國際習慣法的相關規則,同時吸收了國際淡水...
為適應內河航運生產力的發展,進一步改善內河水上交通秩序,明確避讓責任,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1991)》作出修改。2003年修正本 修改如下:一、將第二條中的“中蘇國境河流”改為:“中俄國境河流”。二、在第三條中增加第三款,即:“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在長江幹線航行的客渡船都必須避讓順航道...
四、國際河流上的航行與木材浮運 五、爭議避免與解決程式 第三節 國際法協會柏林水規則研究 一、柏林水規則的立法背景及其主要特徵 二、規制所有淡水資源管理的國際法原則 三、國際共享水資源的基本法律原則 四、個人與水資源相關權利的保護 五、水環境保護 六、地下水的利用和保護 七、既定計畫與爭議解決機制 第五...
三仲裁裁決的解釋規則 四仲裁裁決的“履行”問題 五1902年仲裁庭報告與地圖的錯誤及其影響 六恩古安特羅河主河道的確定 案件十三卡西基利島/塞杜杜島案 一卡西基利島/塞杜杜島主權爭端的產生與發展 二1890年條約的解釋 三地圖證據的證明價值 四納米比亞的時效取得主張 第五部分關於國際河流其他事項爭端的成案 案件十四...
它們不僅討論政治問題,也研究經濟、宗教、國際法、國際河流航行等問題。參加國際會議的國家日益增加,維也納會議有53個國家及邦參加,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的參加者包括世界44個國家的代表。經過長期的實踐,國際會議的組織和程式日臻完善,形成了許多慣例和規則。現狀 二次大戰後的國際會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國際...
在政府間就具有普遍意義和永久意義的法律問題制定規章可以說始於維也納會議(1814 一1815年舉行),在該會議上,1814年巴黎條約的簽署國通過了關於國際河流制度、廢除奴隸販賣和外交使節等級的條款。自那以後,在外交會議上就許多其他問題制定了國際法律規則,如陸地和海上戰爭法,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統一國際私法,保護知識...
此外,海事部門還自主開發了船舶智慧型導航儀,實現了航行信息綜合顯示和智慧型輔助導航,為船舶航行安全增加了一種有效的輔助手段。中國在航標技術、質量、自動化、信息化等局部方面已不亞於已開發國家水平。主要功能 定位 為航行船舶提供定位信息 警告 提供礙航物及其他航行警告信息 交通指示 根據交通規則指示航行方向 指示特殊...
主航道中心線原則是國際公法中關於界河邊界劃分的一項習慣規則。具體指界河在可航行的前提下,兩國的邊境線是以該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線為依據來劃分。大多數國家一般都採用此規則來劃分界河的邊界線。沿岸國在界河上享有平等的航行權,但除遇難或者有特殊情況,一方的船舶未經允許不得在鄰國停泊或者靠岸。沿岸國對界河均...
如締約一方的船舶在締約另一方港口之間航行旨在卸下入境貨物和/或為了國際旅客下船,或旨在裝載出境貨物和/或為了國際旅客上船,則這種航行不應視為國內航運。第八條 締約一方的船舶及其船員和旅客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停留和通過期間,應遵守共同航行規則及該締約另一方的法律和法規,特別是有關海關、移民、環境保護、生態...
美國對密西西比河和五大湖水系等也規定了相應的水深和船閘等標準。國際上劃分航道等級的技術指標有兩種:一種是以航道水深作為分級指標,結合選定相應的船型;另一種是以標準駁船的噸位及船型作為分級指標。中國航道分級採用後一種。1963年中國頒發了《全國天然、渠化河流及人工運河通航試行標準》,將通航載重50~3000t...
5.《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內水法律地位的特殊情況 國家權力 內水完全處於一國主權管轄之下,非經該國許可,他國船舶不得駛入。有關內水的法律制度由各國國內法律規定。在界河(國際河流除外)上,一般只有界河兩岸國家的船舶才有航行權。在界湖上和內海上,除另有協定外,一國船舶只能在本國國界以內的水域航行。他...
各沿岸國政府指派水利工程師間或進行不定期調查,檢查河流狀態,觀察採取促進措施的結果並記錄妨礙航行的新障礙。中央委員會(第43條)應指定進行調查的時間和河段。水利工程師應向委員會匯報調查結果。第三十二條 違反沿岸國一致同意的萊茵河航行治安規則者,將被處以罰款,罰金應相當於3-2500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
“三級外交等級”制的確立,第一次以國際公法的形式“劃一了各種外交代表的等級,這在後來的長時間裡一直作為國際法規而成為外交慣例,並且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從而使國際外交活動被納入一個有序的軌道。同時,維也納會議還創立了國際河流總原則、劃分邊界的總原則和具體規定。“國際河流”是影響國際關係的重要因素,在...
邊境運輸 邊境運輸(border traffic)在邊境地區人員和物資的往來運輸。國家通常不關閉邊界,而在邊境地區建立邊境制度,通常以雙邊協定或多邊公約的形式規定有關邊境運輸的特別規則,其中包括陸地運輸、鐵路運輸、空中運輸、河流航行等規則。
三開發利用涉及面較廣。如天然河流涉及通航、灌溉、防洪排澇、水力發電、水產養殖以及生產與生活用水的來源等;海岸帶與海灣涉及建港、農業圍墾、海產養殖、臨海工業和海洋捕撈等。分類 根據航行水運性質,水運分海運和河運兩種。它們是以海洋和河流作交通線的,海運 即海洋運輸,是使用船舶等水運工具經海上航道運送貨物...
這一規定,是考慮到實際的需要。另外,對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即使該海峽為內水,仍然要受到相關的規定約束。詳細可參見海洋法公約第三部分。計算機類 簡介 基線(Baseline),基線是軟體文檔或源碼(或其它產出物)的一個穩定版本,它是進一步開發的基礎。所以,當基線形成後,項目負責SCM的人需要通知相關人員基線已經形成,...
締約雙方同意,根據本協定第一條的規定,繼續談判解決中蘇國界東段邊界線從第七界點至第八界點和從第十界點至第十一界點的走向問題。第四條為了實地確定本協定第二條所述中蘇國界線,締約雙方決定根據對等的原則成立聯合勘界委員會並責成該委員會實施勘界工作——確定界河主航道中心線、河...
世界最大的海洋。包括屬海的面積為18134.4萬平方千米,不包括屬海的面積為16624.1萬平方千米,約占地球總面積的1/3。從南冰洋北邊界延伸至白令海峽,跨越緯度135°,南北最寬15500千米。在太平洋水系中,最主要的是中國及東南亞的河流。太平洋(拉丁文:Mare Pacificum),從南美洲的哥倫比亞海岸至亞洲的馬來半島...
密西西比河(英語:Mississippi River)是美國最大的河流,同時也是北美洲最長的河流,是世界第四長河。若以發源於美國北部的艾塔斯卡湖的上密西西比河為河源,全長3767km。是北美洲流程最長、流域面積最廣、水量最大的河流,位於北美洲中南部。河流年均輸沙量4.95億噸。流域屬世界三大黑土區之一。通常以發源於美國西部...
1、1815年6月9日列強通過《最後議定書》,結束了維也納會議。2、《最後議定書》依據正統主義、遏制和補償三原則重新規劃了拿破崙戰爭後的歐洲,重建歐洲的均勢和和平,並對諸多國際問題作了廣泛而細緻的安排,包括國際河流的自有通航、外交人員的位次和待遇等問題。3、評價:建立了現代國際關係史上的第二個重要體系...
(四)在長江幹線航行的下列船舶:1.客位500人及以上且載客航行的客船,但旅客班輪、渡船除外;2.1萬總噸及以上且載運閃點小於23℃的散裝液體化學品船;3.載運《國際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中X類的散裝液體化學品船。【第(三)項船舶的具體標準,由長江航務管理部門、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