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常識教學法

國小常識教學法是分科教學法之一。研究國小常識教學的目的、內容、規律和方法。1936 年中國教育部公布的《修正國小課程標準》規定把國小低、中年級的社會和自然兩科合併為常識科後,始有常識教學法。但內容實際還是社會和自然兩種教學法。1942 年國小低、中年級設常識科,其內容包括社會、自然和衛生的基本常識。高年級設社會科和自然科。社會科包括公民、歷史、地理知識。

這一時期的常識教學法,也就是歷史、地理、公民、自然等幾門學科教學法的統稱。1955年中國教育部《關於頒發“國小教學計畫”及“關於國小課外活動的規定”的命令》規定,國小不設常識課。師範學校的國小常識教學法課隨之停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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