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預算收入收納報解是國家預算收入的核算收納與劃轉報解,以及編制報單等的業務。具體是: ①國庫經收處的核算。辦理程式: 一是審查憑證; 二是辦理轉賬;三是辦理庫款報解。②縣 (市、區) 支庫的核算。國庫以支庫為基層庫。各級預算收入款項,以繳入支庫為正式入庫。核算手續: 一是審查憑證。二是辦理轉賬; 三是登記賬簿; 四是分成報解。③中心支庫的核算。中心支庫收納庫款的處理,比照縣支庫辦理。收到上劃中央、省、地 (市)級庫款的核算手續。一是收到上劃中央、省級庫款的處理: 首先中心支庫收到支庫上劃的中央、省級國庫款,應審查日報表編制是否正確,並核對中央、省級預算收入日報表與聯行報單數字是否相符。經審查無誤後,填制轉賬收入傳票記載分戶賬。根據支庫上報的中央、省級預算收入日報表和中心支庫收納的中央,省級預算收入,記載中央、省級預算收入登記簿。然後,上解。二是收到支庫上劃地 (市) 級預算收入的處理: 首先,審查憑證。其次,編制報表。最後,分成留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