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預算內基建投資

國家預算內基建投資

國家預算內基建投資指由國家財政預算內資金直接安排用於基本建設方面的投資。它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基本建設工作量,也是反映一定時期基本建設規模的綜合性指標。它包括上一計畫期結轉和動用以前年度庫存材料、設備等內部資源所形成的基本建設工作量。所謂基本建設工作量,就是基本建設各種工作的總和,是採用統一的貨幣單位來表示的。此類投資的基本形式有撥款和撥款改貸款兩種。按我國經濟管理體制,對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是實行二級管理,即中央級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即由中央財政直接安排的投資)和地方級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即由省級地方財政預算統籌安排的投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預算內基建投資
  • 出處:《投資大辭典》
  • 定義:由國家財政預算內資金直接安排用於基本建設方面的投資
我國每年用於基本建設的投資,過去一律採取財政撥款方式,按一定的計畫渠道分配下達給建設單位無償使用; 從1985年起,對實行獨立核算並有還款能力的企業所需基本建設投資,改為銀行貸款方式,實行投資有償使用。可見,這種撥改貸的銀行貸款也是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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