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2007年8月8日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頒布的,為加強國家隊科研團隊建設,發揮科研團隊整體優勢和科研人員集體智慧,進一步做好2008年奧運會備戰工作而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建設與管理
(一)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提出國家隊擬聘科研組長、副組長及主要成員名單,擬聘科研組長按要求填寫《國家隊科研團隊負責人申報書》。
(二)徵得科研人員所在單位同意,並提供書面材料。
(三)科教司對申報的科研組長進行考察,對條件成熟的科研團隊予以批准,並按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一)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有較高學術造詣和為所屬項目國家隊二年以上系統的科研攻關與科技服務的經驗。
(二)責任心強,熟悉項目,業務全面,具有良好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三)得到本單位的支持,保證駐隊時間不低於國家隊集訓時間的60%。
(一)在“備戰08奧運科技專家組”的指導下,與教練員、國家隊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全面負責所在國家隊科研攻關與科技服務工作的實施,制定科研團隊工作計畫。
(二)參與國家隊有關科研項目的組織實施,充分發揮每一位科研團隊成員的特長,形成合力,綜合攻關,以集體智慧解決備戰中的重點問題。
(三)充分利用社會科技力量,根據實際需要,吸納各方面科技人員參與科技備戰工作。努力建立一套與訓練緊密結合,高效的、具有合力的多學科科技保障運行機制,組織並做好國家隊的科技服務工作。
(四)按照總局統一部署,參與制訂2008年奧運會參賽期間的科技保障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
(五)負責組織國家隊科學訓練信息化平台的維護,做好國家隊訓練計畫、訓練監控、營養恢復、技戰術分析、心理監測等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六)負責國家隊科研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合理制定增配方案,科學使用科研儀器設備,不斷提高科技保障的條件和水平。
(七)配合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開展的反興奮劑宣傳教育活動,協助國家隊做好反興奮劑工作,確保在科技工作中不出現任何興奮劑問題。
(八)參加科研工作督導小組,協助科教司對有關國家隊科研工作進行督導。
(一)支持和配合科研組長、副組長的工作,在科研組長的組織協調下,針對運動訓練中的關鍵問題,做好有關奧運攻關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二)按照科研團隊的分工,與教練員和其他科研人員密切配合,擬定個人研究工作計畫,做好日常科技服務工作。
(三)積極參加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國家科研
(一)科研組長、副組長實行動態管理。運動項目管理中心科研管理部門從履行職責情況、科研工作績效和下隊時間等方面,定期對科研團隊成員進行考核,將考核情況報科教司。
(二)對於考核不合格的科研組長、副組長和科研人員,將對其承擔的奧運攻關項目予以中止。
(三)吸納考核優秀的科研組長進入“國家體育總局備戰2008年奧運會科技專家組專家”,並享受相應的專家待遇。
(四)在科研項目立項、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於科研攻關與科技服務工作成績突出的科研團隊,原則上支持每位科研組長5萬元,作為專款下達至所在單位,用於該運動項目的套用基礎研究。
(五)對在2008年奧運會完成任務較好的科研組長、副組長及科研團隊成員,將予以獎勵。
(一)本暫行辦法由科教司負責解釋。
(二)本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