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是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改革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財發[2003]93號),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管理而制定的標準。

2004年5月26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印發,自2004年5月26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
  • 發布機構: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 發文字號:國農辦[2004]48號
  • 實施日期:2004年5月26日
通知檔案,標準全文,

通知檔案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關於印發《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的通知
國農辦[2004]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業部、水利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林業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改革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財發[2003]93號),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管理,我們研究制定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現隨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試行標準》(國農辦[2003]130號)同時廢止。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反饋。
各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和中央農口有關部門,可按照本標準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備案。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2004年5月26日

標準全文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
為了實現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的投資目標,達到預期效益,參照國家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有關技術規範和建設規程,結合農業綜合開發自身特點,制定本標準。
凡國家立項投資的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均須按照本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和檢查驗收。
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包括中低產田改造、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生態綜合治理等建設內容。
中低產田改造建設標準
一、綜合標準
1.項目區農業基本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抵禦自然災害能力顯著增強,農業特別是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建成穩產高產、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的高標準基本農田。
2.項目區有明確的範圍,按灌區、流域進行統籌規劃,集中連片進行規模開發。項目建設要突出解決制約當地農業生產的關鍵障礙因素,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採取水利、農業、林業和科技等綜合配套措施,進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
3.項目區與非項目區有明顯區別,平原地區的項目區達到田成方、林成網、渠相通、路相連、旱能灌、澇能排、漬能降,基本實現園田化;丘陵山區的項目區,川地基本實現園田化,坡地基本實現梯田化。
二、高標準基本農田標準
(一)水利措施
1.灌溉工程
(1)灌溉系統規劃科學,灌溉用水有保證,水質符合農田灌溉用水標準,因地制宜採取工程、農藝、管理等節水措施,灌溉制度科學合理。
(2)濕潤半濕潤地區灌溉保證率:旱作區不低於75%,水稻區不低於85%;乾旱半乾旱地區灌溉保證率:旱作區不低於50%,水稻區不低於75%;其他地區一般不低於70%。
(3)新建、除險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小型水庫、塘壩及引水渠首等工程,符合水利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標準;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採補平衡;機井和泵站的水工建築物、機電設備、10kv以下輸變電設施配套齊全,綜合裝置效率達到有關規範標準。
(4)輸水、配水渠系(管道),橋、涵、閘等建築物和田間灌溉設施配套齊全,性能與技術指標達到規範標準。渠道襯砌應堅固耐用,抗凍性能好;管道輸水的乾、支兩級固定管道長度,每畝為一般為5m以上,井、水泵、管道、出水口等綜合配套,便民務實;在有條件且農民民眾有積極性的地區,允許採用噴灌、微灌等先進節水技術,以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和生產效率。
(5)灌溉條件較差的旱作農業區,應採取農藝、工程等節水措施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農藝節水措施包括蓄水保墒、地膜(秸稈)覆蓋、選用抗旱品種、施用抗旱保水劑等,各項措施符合技術規範。工程節水措施主要是建立小型蓄水工程,即根據降雨、地形、耕地等條件,合理布設小型塘壩、蓄水池、水窖等工程,做到堅固耐用,使用方便,如採用注水種,水源最大田間運距採用畜力的一般不大於200m,採用機械的一般不大於500m。有條件且民眾有積極性的地區,允許因地制宜採用微灌、噴灌等先進節水技術,所需過濾器、輸水管道、滴頭等配套齊全。
(6)推行科學合理的灌溉模式。水稻區推廣“薄、淺、濕、曬”模式;蔬菜等經濟價值較高的作物採用節水、豐產灌溉模式;嚴重缺水地區採用灌關鍵水等非充分灌溉模式。
(7)項目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巨觀上實行總量控制,微觀上實行用水定額管理。積極推行用戶參與灌溉管理模式,配備必要的量水設施,按用水量和核准的水價收取水費,以管理促節水。
2.排水工程
(1)排澇設計標準不低於3—5年一遇,主要建築物防洪設計標準不低於10—20年一遇。
(2)排水系統健全,排水出路通暢,排水渠系斷面及坡度設計合理,橋、涵、閘等建築物配套,末級固定排水溝的深度和間距,符合當地機耕作業、農作物對地下水位的要求。排水工程設計:旱作區一般採用1—3天設計暴雨,從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面無積水;水稻區一般採用1—3天設計暴雨,3—5天排至耐淹水深。
(3)有漬害的旱作區,在設計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後,應在農作物耐漬時間內將地下水位降到耐漬深度;水稻區在曬田期3—5天內將地下水位降到耐漬深度。
(4)改造鹽鹼地要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統,在返鹽(鹼)季節前將地下水位降到農作物生長的臨界深度以下;在農作物播種出苗等生長關鍵期,控制0—20cm表土層的含鹽量,以不危害農作物的正常生長為限。
(二)農業措施
1.農田工程
(1)土地平整,集中連片。平原地區的田(地)塊,要以有林道路或較大溝渠為基準形成格田,以適應農業機械化和田間管理要求。北方地區格田面積為200—400畝;南方地區為50—100畝。
(2)丘陵山區的10一25度坡耕地,按照有利於水土保持要求,建成等高水土梯田(地),地面平整,並構成反坡;土壤活土層厚度一般不小於25—30cm,田面寬度一般要達到3m以上,田(地)埂穩定牢固(南方地區的田埂要採用石塊襯砌或建設生物梯坎),修建好排水溝、泄洪溝,達到防洪標準,防止水土流失。
2.田間道路
布局合理,順直通暢。機耕路建設分幹道、支路兩級,幹道要與鄉、村公路連線,必要時進行簡易硬化,保證晴雨天暢通,能滿足中型以上農業機械的通行;支路應配套橋、涵和農機下田(地)設施,便於農機進出田間作業和農產品運輸。
3.土壤改良
(1)通過施用農家肥、秸稈還田等措施,土壤耕作層有機質含量提高0.1個百分點以上。
(2)改造瘠薄地要加厚土層,使耕作層達到20cm以上。改造砂姜黑土或土壤中卵石多的地塊,要清除砂姜卵石並摻合粘土。
4.良種繁育與推廣
在有條件而又需要的項目區建立優質良種繁育基地,修建種子晾曬、倉儲設施,配備必要的種子加工檢測設備。良種繁育能力設計或區域內已具備的繁育能力,能夠滿足項目區內優勢農產品生產的需要,優良品種的覆蓋率達到100%。
5.農業機械化
積極推廣農業機械化作業。平原地區主要作業環節基本實現機械化,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有較大提高。
(三)林業措施
1.因地制宜地採取林業措施,平原地區加強農田防護林網建設;丘陵山區要積極營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土地沙化地區要加強防護林帶建設,可適當減小林網格線面積。
2.項目區內主要道、、溝渠、河流兩側,要適時、適地、適樹進行植樹造林,長度達到適宜植樹造林長度的90%以上。造林時應預留出農機進出田間的作業通道。
3.人工造林苗木胸徑達到3cm以上,造林當年成活率達到90%以上,三年後保存率要達到85%以上,林相整齊,結構合理。
4.平原地區的農田防護林網建設,要達到林業部門規定的標準,防護林格線面積與格田面積一致;防護林網控制面積占宜建林網農田面積的比例,北方地區達到85%以上,南方地區原則上達到75%以上。
(四)科技措施
1.技術推廣。在項目建設期間,推廣2項以上先進適用技術,重點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生產等方面的技術。鼓勵採用經濟適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2.培訓。在項目建設期間,對項目區受益農戶進行先進適用技術培訓2—3次。要加強對項目區鄉村幹部、技術員、財務人員和受益農戶在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方面的培訓,使其熟悉有關資金和項目管理方面的要求,更好地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3.扶持農技服務組織。適當扶持原有農技服務體系,重點支持具有技術推廣服務功能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為其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補助適量服務經費等方式,明確其在項目建設中的具體任務,並嚴格進行考核。
三、優勢農產品基地標準
優勢農產品基地,特指具有資源優勢、產業基礎和市場需求,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力,具備一定規模、產業化經營程度較高的種植業(經濟林除外)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優勢農產品基地除執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的有關規定外,應針對主導優勢農產品的實際生產需要,突出節水、良種、農機、技術推廣服務等建設內容,並適當提高投資標準。基地建成後,主導優勢農產品的種植面積不低於項目區農作物種植面積的70%;良種基本實現統一供應,並且來源有保障;農技服務、質量檢測(檢驗)體系配套完善,保證標準化生產的需要,產品質量安全,產品市場相對穩定;基地具備一定規模,形成產地品牌,有相應的龍頭(企業或市場)作保障,產業化經營程度較高,項目區農民增收明顯。
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建設標準
一、綜合標準
1.通過對中型灌區灌排骨幹工程設施進行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創造灌排骨幹工程條件,直接為中低產田改造提供服務。
2.灌區範圍明確,設計灌溉面積一般不低於5萬畝,不超過30萬畝。規劃設計科學合理,符合區域水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和節水灌溉發展規劃。
3、項目建設過程中推行了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公示制,骨幹工程設施質量優良,總體完好,運行管護規範。
4、灌溉保證率:濕潤半濕潤地區:旱作區不低於75%,水稻區不低於85%;乾旱半乾旱地區:旱作區不低於50%,水稻區不低於75%;其他地區一般不低於70%。
5、灌區管理體制改革到位,灌區運行機制完善,建立用水戶協會,成立供水實體,用水戶參與灌溉管理模式初步形成。
二、工程標準
(一)水源及渠首工程
1、灌溉水源有保障。灌溉水源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水源及渠首工程(含機電井)總體完好,運行安全可靠。
2、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採補平衡。
(二)灌排渠系
1、乾支渠道能保證設計輸水能力,邊坡穩定,水流暢通。
2、乾支渠道襯砌的技術指標達到規範要求,堅固耐用,抗凍性能好。輸水管道、暗渠等設計合理,技術指標達到規範要求。渠系水利用係數絕對值提高0.1以上。項目區單位面積用水量節約15%以上。
3、排水系統健全,排水出路通暢,排澇設計標準不低於3-5年一遇,主要建築物防洪設計標準不低於10-20年一遇。
(三)渠系建築物
1、農橋、涵洞、水閘、渡槽、倒虹吸、隧洞等渠系建築物分布合理,能滿足灌排系統水位、流量、泥沙處理、運行管理的要求,適應民眾生產生活的需要。
2、渠系建築物的設計、施工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四)量水設施
灌溉渠道的進水口、分水口等處配備必要的量水設施,並與渠系建築物結合布置。
生態綜合治理建設標準
生態綜合治理主要包括草原(場)建設、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建設內容。
一、草原(場)建設標準
在牧區實施的草原(場)建設項目,主要包括人工草地、天然草場改良、天然草場劃區輪牧、飼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和畜牧基礎設施等建設內容。
(一)綜合標準
項目區相對集中連片,天然草場成片面積在5000畝以上,人工草地在1000畝以上;人工草地覆蓋度達到95%以上,畝產優質青乾草達250kg以上;天然草場退化草地改良治理後,優良牧草占40%以上,牧草產量在原基礎上提高30%以上,草地覆蓋度達到90%以上;沙化草地經治理後,草地覆蓋度達到90%以上,優良牧草占40%以上,畝產育乾草達到150kg以上;天然草場劃區輪牧,牧草產量增加20%以上,載畜量提高0.8倍以上;飼料基地畝產青貯飼料2500kg以上,精飼料200kg以上,多汁飼料3000kg以上;草籽繁育基地畝產草籽18kg以上。
(二)水利措施
1、灌溉人工草地、飼料基地和草籽繁育基地,有可靠的水源和配套齊全的灌溉設施。採用節水灌溉方法與技術,灌溉人工草地灌溉保證率在50%以上,飼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灌溉保證率在75%以上。
2、天然草場改良,在有條件的地方建小塘壩、集雨工程等,以適時對退化及沙化草地實施灌溉。
3、劃區輪牧區的牧道和飲水點設定合理,一般輪牧區採用固定和移動飲水方式,固定飲水點與放牧場適宜距離為1.5km左右。
(三)草業措施
1、圍欄。網圍欄符合ZBB92001—003環扣式鍍鋅鋼絲網圍攔標準,圍欄高度在1.1—1.3m;生物圍欄採用密實種植,寬度1.5—2.0m;劃區輪牧小區利用網圍欄、太陽能、風能圍欄或活動圍欄進行分隔保護。
2、耕作。選擇適宜的播期、播深和播量,精耕細作,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苗全、苗齊、苗壯。旱作人工草地原則上採用免耕播種等保護性耕作技術。
3、良種。選擇適合當地水土條件,抗旱、抗寒、抗逆性強、產量高、營養價值高的優質牧草和飼料作物品種,牧草種籽和飼料作物種籽的純淨度達到85%以上,發芽率達到95%以上。1000畝以上的草籽繁育基地,根據需要配置倉庫、曬場和種子精選設備。
4、畜牧基礎設施。標準化棚圈符合當地統一設計標準,磚木結構,建築面積按一個羊單位0.5m=2計算,但不少於150m2;配套活動場院面積按一個羊單位3m2計算,但不少於600m2;配套貯草棚面積按一個羊單位0.6m2計算,但不少於180M2平方米;青貯窖就地取材,堅固耐用,內壁光滑,防凍,不透氣,青貯體積按一個羊單位0.1M3計算,但不少於30M3;藥浴採用洗浴池和移動淋浴式,洗浴池堅固耐用,防凍,長度在15m以上。
5、牧業機械化。地勢相對平坦的草場作業基本實現機械化,小丘陵和沙丘作業實行機械和人工相結合。
(四)科技措施
1、技術推廣。普遍推行牧草免耕播種、劃區輪牧、天然草地補播、牧草混播、優質牧草選育、鮮草捆包、牧草綜合加工,節水灌溉、胚胎移植、疫病防治等先進適用技術,使項目區科技貢獻率比當地平均數提高5個百分點。
2、技術培訓。在項目建設期內,對基層幹部、技術人員進行先進適用技術培訓3次,對家庭牧場戶培訓2次,每個項目區至少有2名科技骨幹。
二、小流域治理建設標準
在水土流失較為嚴重地區實施的小流域治理項目,主要包括坡耕地治理、溝道治理、小型蓄排水工程、成片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草)、沼氣池等建設內容。採取生物與工程相結合的措施,進行綜合治理,項目區治理面積不低於1000畝。治理程度達70%以上。
1、坡耕地治理。梯田的田面寬度在3—5m以上,防禦暴雨標準不低於10年一遇,3—6小時最大降雨,做到田、路、溝、渠配套。
2、溝道治理。做到大、中、小型工程相互配套。谷坊工程防禦標準為10—20年一遇,3~6小時最大暴雨。小型淤地壩應做到土壩與溢洪道或土壩與泄水洞配套,淤積年限一般為5年;中型以上的淤地壩應做到壩體、溢洪道、泄水閘配套齊全,淤積年限不小於5年。設計洪水標準,中型壩按10—30年一遇確定,大型壩按30—50年一遇確定。
3、小型蓄排水工程。坡面、路旁、溝底小型蓄排水工程布局合理,截水溝的間距為20—30m,防禦暴雨標準不低於10年一遇,24小時最大降雨量。
4、成片造林。造林面積在30畝以上,當年人工造林成活率和三年後保存率達到85%以上,林地內不存在連片面積1畝以上宜林的無林地塊。
5、封山育林。每個封育區面積不小於500畝,南方地區5年,北方地區7年後林草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不存在1畝以上無林草地塊。
6、退耕還林(草)。25度以上坡地必須退耕還林還草,當年造林種草成活率和三年後保存率達到85%以上;16度一25度坡地,土壤侵蝕嚴重的地段必須退耕還林還草,林木或林草覆蓋率達到50%以上。坡面較長的坡耕地,沿等高線方向種植固定的草帶(或灌木帶),草帶(或灌木帶)間距離12m—20m。
7、農村能源生態建設。因地制宜發展以沼氣池為基本建設內容的農村能源生態建設,完善推廣“四位一體”(即沼氣池、豬圈、廁所、日光溫室四位一體,主要適用於北方地區)、“五配套”(即在“四位一體”模式基礎上加建10m3水窖,主要適用於西北乾旱缺水地區)、“豬沼果(萊)”(即建設畜禽舍、沼氣池、果園或菜地等,主要適用於南方地區)等能源生態模式和技術,沼氣池內壁堅固,保溫性能和封閉性能良好,容積不小於6m3,有安全通道與農戶廁所、畜禽棚圈等相連線,能夠有效地利用秸稈、人畜糞便等生產沼氣,為農戶生產、生活提供必要的光、熱等能源。
三、土地沙化治理標準
在土地沙化較為嚴重地區實施的土地沙化治理項目,要選擇水土條件相對較好、地勢平坦、土層厚度在30cm以上、治理潛力較大的地區進行治理,年度單個項目區治理面積不低於5000畝。周邊植被蓋度0.2以下的地帶,林草覆蓋率要達到80%以上;周邊植被蓋度0.2—0.4的地帶,林草覆蓋率要達到90%以上。其他治理措施參照執行中低產田改造建設標準。
中低產田改造、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和生態綜合治理項目的主要建設工程的產權歸屬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制度健全,管護責任落實。各項工程設施保持完好,能長期發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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