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是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改革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財發[2003]93號),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管理而制定的標準。
2004年5月26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印發,自2004年5月26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
- 發布機構: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 發文字號:國農辦[2004]48號
- 實施日期:2004年5月26日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是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改革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財發[2003]93號),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管理而制定的標準。
2004年5月26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印發,自2004年5月26日起施行。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是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改革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財發[2003]93號),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管理而制定的標準。2004年5月26日,《...
第四條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發展項目。土地治理項目包括高標準農田建設,生態綜合治理,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等。產業化發展項目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基地、養殖基地建設,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農業社會化...
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農業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範圍 (一)土地治理項目 1.新建、改建和加固總庫容在1000萬立方米(含)以下水源工程所需材料、設備及技工、機械施工費用;新建、續建、改造總裝機在500...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批覆。通過實施《規劃》,到2020年,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4億畝,其中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完成3.4億畝,通過統籌和整合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財政性資金...
農業綜合開發的任務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綜合效益,促進農民增收。項目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
河北省為了,確保項目,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項目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簡介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治理項目庫是指擬申請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立項開發的所有土地治理備選項目的儲備。分為縣級項目庫、市級項目庫和省級項目庫。第二條 擬扶持的...
第三條 農業綜合開發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產業主導、項目推動,集約開發、注重效益的原則。農業綜合開發應當堅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相協調,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產業化發展和農業後備資源開發,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
基本立項條件是:灌區骨幹工程設施老化失修,功能不能正常發揮,是當地農業綜合開發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的主要制約因素。水土保持、林業生態示範和土地復墾項目:分別通過治理水土流失,增加林草植被和防治土地荒漠化,復墾歷史遺留...
省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機構對上報的項目應當組織專家評審,並按照規定許可權批准或者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機構審批。第十五條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標準,項目建設期為1至2年。 經批准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中必須全面以全國耕地分等定級成果為支撐,充分發揮其在提高耕地質量等級、最佳化耕地質量布局、嚴格占補平衡、監管耕地質量變化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設規劃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11-2020)》綜合...
土地治理項目的建設期一般為3年,多種經營龍頭項目的建設期為1年至3年。第十條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周期分為項目初選(項目建議和考察評估)、項目準備(可行性研究、專家論證和擴初設計)、項目實施和項目竣工驗收四個階段。第十一條 農業綜合...
第三章 項目申報和立項 第十條 省國土資源廳每年依據全省土地整治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耕地後備資源開發條件、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情況等編制下達次年全省土地整治年度目標任務。第十一條 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依據土地整治規劃、土地利用...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執行國家標準委頒布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14);生態綜合治理項目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國農辦[2004]48號)中的相關規定。(二)分措施投入比例。在堅持以農田水利為重點,...
嚴格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標準》(國農辦[2004]48號)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示範工程建設標準(試行)》(國農辦[2009]163號),進一步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水平,努力建設高標準項目區。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區要堅持...
社會資金參與:社會資金也可參與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新區和拆舊區在本村範圍內,投資主體可以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將建新區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商業、旅遊、娛樂等開發建設,但不能用於商品...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開展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示範工程的指導意見>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示範工程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國農辦[2009]16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13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
土地整治術語,土地開發指對未利用土地,通過工程、生物或綜合措施,使其達到可利用狀態的活動,包括開發為農用地和開發為建設用地。簡介 土地開發規劃 土地開發從廣義上來講指因人類生產建設和生活不斷發展的需要,採用一定的現代科學技術...
第四條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是指用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的各類資金。主要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項目單位自籌資金和農民民眾籌資投勞等。第五條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發展項目。土地治理項目包括高標準農田建設,...
第十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選擇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規劃設計的編制工作。規劃設計按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範》(TD/T1012-2000)及《內蒙古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編制。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
推進農業全產業鏈開發。順應產業發展規律,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推動農業從種養環節向農產品加工流通等二三產業延伸,健全產業鏈、打造供應鏈、提升價值鏈,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有序推進鄉村建設。堅持為農民而建,遵循鄉村發展建設...
當然,政府並不是將全部的公共土地都私有化,聯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各個地方政府保留了部分土地,主要用於建設單個土地所有者難以自行或通過交易與合作而實現的公共項目,如公共運輸、公共服務(學校、政府建築、警察局、消防設施等)、公共...
傳統村落及歷史建築保護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路、水運、民用機場等交通基礎項目建設工作;水利部門負責水土保持、水系整治、灌溉建設的實施指導、監督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認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和美鄉村建設、...
(二)申報項目合規性。項目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財務狀況、主營業務合規;土地來源及用途、環境評價等合規。(三)建設方案可行性。申報項目規劃布局合理,建設標準明確,工藝措施可行,技術先進實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四)投資方案可靠...
第六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創新工作機制,統籌整合土地整治、農田水利、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和資金,實行統一規劃布局,統一建設標準,統一組織實施。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引導單位和個人...
項目管理 第十條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經營項目、農業科學技術示範推廣項目和國家規定的其他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土地治理項目,包括穩產高產基本農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糧棉油等大宗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良種繁育、...
以市 (州)、縣 (市、區)政府為主導,建立國土資源、財政、發展改革、農業、林業、水利、交通運輸、規劃建設、環保、監察、審計、農業綜合開發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合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項目所在縣 (市、區)、市 (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