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6年第205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6年第205號
2006年第205號
關於批准對仙居雞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仙居雞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仙居雞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仙居雞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政府《關於仙居雞地理標誌地域界定的函》(仙政函[2005] 4 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浙江省仙居縣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育雛方法。
1. 種蛋來源:種蛋必須采自具有《種畜禽生產許可證》的種雞場的健康雞群。
2. 育雛方式:網上育雛、平面育雛。
3. 育雛密度:飼養密度要適中,2至3周齡每平方米30至40隻,3至4周齡每平方米25至30隻,4周齡後每平方米20至25隻。
4. 飼料:天然飼料與仙居雞雛雞專用料相結合。
(二)飼養管理。
1. 飼料:天然飼料為主輔以配合飼料。
2. 飼養方法:
(1)場地的選擇:飼養場地要求地勢平坦、坡度不大、高燥、排水良好的庭園、山坡地、果園、疏林地,水源充足衛生,環境安靜,離村莊1公里以上,離大型工廠等距離3公里以上。
(2)飼養密度要求山坡地(包括疏林地)每畝飼養1200至1500隻,果園、經濟林地每畝飼養800至1200隻。
(3)飼餵方法:放養期間早、晚各餵一次料,以晚上餵料為主,其餘時間以補餵青草、菜葉等多汁飼料。
(三)質量要求。
1. 外貌特徵:仙居雞必須具有腳黃、喙黃、羽毛黃,體形緊湊,體態勻稱,小巧玲瓏,背平直,雙翅緊貼,狀如“元寶”。
2. 產品性能:
種雞:成年公雞體重1600至1800克,母雞1250至1480克,蛋重42至46克,500日齡產蛋量180至200枚;
商品雞:公雞84至98日可達1350至1500克,母雞98至112日可達1100至1250克,成活率95%以上,料肉比為3.2:1至3.4:1,屠宰率88.5%,全淨膛率65%;苗雞重量:出殼苗雞重28至32克,健雛率98%以上。
3. 理化指標:
項目
指標
氯化鈉,%≤
3
無機砷,mg/kg ≤
0.05
鉛mg/kg≤
0.5
總汞mg/kg ≤
0.05
鎘mg/kg≤
0.1
鋅mg/kg≤
100
亞硝酸鹽(以NaNO2計mg/kg)≤
50
三、專用標誌使用
仙居雞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仙居雞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