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是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於2015年6月11日發布的通知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 發文單位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5年6月11日 
檔案前言,檔案全文,

檔案前言

國衛藥政發〔2015〕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全面構建藥品集中採購新機制
要堅持藥品集中採購方向,實行一個平台、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採購。充分發揮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結合地方實際,抓緊制訂具體實施辦法,落實部門責任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表和技術路線圖,並及時上報國務院醫改辦,確保2015年內啟動新一輪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主動與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努力做好藥品採購中質量安全、價格監測、配送使用、醫保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銜接,增強和擴大藥品集中採購的惠民實效。
二、合理確定藥品採購範圍
醫院要按照不低於上年度藥品實際使用量的80%制定採購計畫,具體到通用名、劑型和規格,每種藥品採購的劑型原則上不超過3種,每種劑型對應的規格原則上不超過2種。藥品採購預算一般不高於醫院業務支出的25%-30%。省級藥品採購機構應及時匯總分析醫院藥品採購計畫和採購預算,合理確定藥品採購範圍,落實帶量採購,優先選擇符合臨床路徑、納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藥創製專項、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藥品,兼顧婦女、老年和兒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藥需要,並與醫保、新農合報銷政策做好銜接。
充分吸收國家基本藥物遴選中規範劑型、規格等有效方法,依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和處方集等,遵循臨床常用必需、劑型規格適宜、包裝使用方便的原則,推進藥品劑型、規格、包裝標準化,努力提高藥品採購和使用集中度。
三、細化藥品分類採購措施
要以省(區、市)為單位,結合確定的藥品採購範圍,進一步細化各類採購藥品。醫院使用的所有藥品(不含中藥飲片)都應在網上採購。
(一)招標採購藥品。可根據上一年度藥品採購總金額中各類藥品的品規採購金額百分比排序,將占比排序累計不低於80%、且有3家及以上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和非專利藥品納入招標採購範圍。
(二)談判採購藥品。要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公開透明、試點起步,實行國家和省級談判聯動。2015年,國家將啟動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談判試點,方案另行制訂。對於一時不能納入談判試點的藥品,繼續探索以省(區、市)為單位的量價掛鈎、價格合理的集中採購實現路徑和方式,並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省際跨區域聯合談判,結合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探索形成適應醫保支付政策的區域採購價格。
(三)直接掛網採購藥品。包括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基礎輸液、常用低價藥品以及暫不列入招標採購的藥品。各地可參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委託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公布的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遴選原則和示範藥品,合理確定本地區相關藥品的範圍和具體劑型、規格,滿足防治需求。
(四)國家定點生產藥品。要按照全國統一採購價格直接網上採購,不再議價。
(五)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四、堅持雙信封招標制度
藥品招標採購必須面向生產企業,由藥品生產企業直接投標,同時提交經濟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要強化藥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意識,合理控制通過經濟技術標書評審的企業數量。對於通過經濟技術標書評審的企業不再排序,按照商務標書報價由低到高選擇中標企業和候選中標企業。
要落實招采合一、帶量採購、量價掛鈎。從有利競爭、滿足需求、確保供應出發,區別藥品不同情況,結合公立醫院用藥特點和質量要求,根據仿製藥質量一致性評價技術要求,科學設定競價分組,每組中標企業數量不超過2家。要通過劑型、規格標準化,將適應症和功能療效類似藥品最佳化組合和歸併,減少議價品規數量,促進公平競爭。
對中標價格明顯偏低的,要加強綜合評估,全程監測藥品質量和實際供應保障情況。對於只有1家或2家企業投標的品規,可組織專門議價。要公開議價規則,同品種議價品規的價格要參照競價品規中標價格,儘量避免和減少人為因素影響,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各地招標採購藥品的開標時間統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實現招標採購政策聯動,方便生產企業理性投標、提前組織安排生產,避免藥品價格因開標不同步產生波動。要最佳化流程,簡化申報程式,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五、改進醫院藥款結算管理
醫院從藥品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的時間不得超過30天。加強政策引導,鼓勵醫院公開招標選擇開戶銀行,通過互惠互利、集中開設銀行賬戶,由銀行提供相應藥品周轉金服務,加快醫院付款時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藥品生產流通成本。糾正和防止醫院以承兌匯票等形式變相拖延付款時間的現象和行為。要將藥品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會公布。逐步實現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以下。
六、完善藥品供應配送管理
公立醫院藥品配送要兼顧基層供應,特別是向廣大農村地區傾斜。鼓勵縣鄉村一體化配送,重點保障偏遠、交通不便地區藥品供應。要落實藥品生產企業是供應配送責任主體的要求,加強考核督導和糾偏整改,建立和完善藥品配送約談、退出、處罰制約機制。對配送率低、拒絕承擔基層藥品配送、屢犯不改的企業取消中標、掛網資格,取消供貨資格。要研究細化醫院被迫使用其他企業替代藥品,超支費用由原中標企業承擔的配套措施。
進一步強化短缺藥品監測和預警,按區域選擇若干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為短缺藥品監測點,及時掌握分析短缺原因,理順供需銜接,探索多種方式,保障患者基層用藥需求。
七、加快推進採購平台規範化建設
藥品集中採購平台要堅持政府主導,維護非營利性的公益性質。要保障平台規範化建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確保2015年底前與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對接聯通、數據信息安全傳輸。
省級藥品採購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定期公布醫院藥品採購價格、數量、付款時間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配送到位率、不良記錄等情況,並及時做好網上交易數據匯總和監測分析工作,合理運用差比價規則,測算各類藥品市場平均價格,採集不同階段藥品採購價格以及周邊國家和地區藥品價格等信息,為各類藥品採購提供支持。
要藉助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不斷擴展升級採購平台服務和監管功能,提高平台智慧型化水平,適應簽訂電子契約、線上支付結算、網上電子交易等新特點、新要求,為推進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款,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創造條件。
八、規範醫院藥品使用管理
各省(區、市)藥政管理部門要落實責任,繼續推動公立醫院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達到一定使用比例。建立處方點評和醫師約談制度,重點跟蹤監控輔助用藥、醫院超常使用的藥品,明確醫師處方許可權,處方涉及貴重藥品時,應主動與患者溝通,規範用量,努力減輕急性、長期用藥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全面提升藥師的總體數量和業務素質,充分發揮藥師的用藥指導作用,鼓勵零售藥店藥師定期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培訓,積極探索藥師網上藥事服務。
加快推進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耗材)綜合評價體系建設。以省為單位選擇部分醫療、教學、科研等綜合實力較強的三級、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藥品(耗材)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依從性、經濟性等進行成本效益評估,為規範藥品採購和配備使用,推進藥品劑型、規格、包裝標準化提供臨床技術支持。
九、加強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藥品採購指導
要堅持三醫聯動,突出綜合改革,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以市為單位自行採購的具體辦法,與綜合改革相配套,互相促進,並將具體辦法及時上報國務院醫改辦備案。試點城市醫院要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採購藥品、線上交易。對於打包批量採購的藥品,要合理消化成本,零差率銷售。試點城市成交價格明顯低於省級中標價格的,省級中標價格應按試點城市成交價格進行調整。大力發展現代醫藥物流,探索由社會零售藥店、醫保定點藥店承擔醫院門診藥事服務的實現形式和路徑。要加強藥物政策研究,將藥品集中採購與其他改革政策協同推進,實現藥品採購效益最大化。
十、加強綜合監管
要加強藥品採購全過程的綜合監管。嚴肅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弄虛作假、圍標串標、哄抬價格等行為,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禁止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嚴肅查處醫院違反採購契約、違規網下採購等行為。對通過招標、談判、定點生產等方式形成的採購價格,醫院不得另行組織議價;對醫院直接掛網採購藥品的價格,要加強市場監測和跟蹤,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秩序。規範和淨化藥品在醫院內部的流通渠道,定期向社會公布在醫院設立結算戶頭的藥品經營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堅決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抵制商業賄賂。加強省級藥品採購機構廉政制度建設,增強廉潔自律意識,防範和杜絕各種廉政風險。
十一、加大宣傳培訓
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必須有利於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加快公立醫院特別是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有利於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人民民眾用藥負擔;有利於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抵制商業賄賂;有利於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重組、公平競爭,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要充分運用廣播、報刊、電視等傳統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方式,讓社會各界了解破除以藥補醫,扭轉公立醫院趨利行為的必要性、艱巨性、複雜性,用“四個有利於”來檢驗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成效。要廣泛宣傳《意見》的方向、意義、措施和成效,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並發揮醫務人員醫改主力軍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堅定信心,攻堅破難,構建藥品採購新機制。
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是對現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專業性和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意見》上來,全面領會《意見》精神實質,推進三醫聯動,開創深化醫改新局面。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總要求,借鑑國際藥品採購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藥物採購經驗,堅持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方向,實行一個平台、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採購,採取招生產企業、招采合一、量價掛鈎、雙信封制、全程監控等措施,加強藥品採購全過程綜合監管,切實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探索創新,進一步提高醫院在藥品採購中的參與度。
藥品集中採購要有利於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加快公立醫院特別是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有利於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人民民眾用藥負擔;有利於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抵制商業賄賂;有利於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重組、公平競爭,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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