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發文機關是國家稅務總局,發文字號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 發文機關:國家稅務總局
- 發文字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發文機關是國家稅務總局,發文字號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號
現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後納稅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入營改增試點的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稅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的...
二、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屬檔案1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
一、公告主要內容 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調整《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附屬檔案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表式,增加“預征率 %”行次,由原來的1行變成3行,以滿足...
為滿足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的需要,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一、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6號為了保障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現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改增後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公告如下: 一、發票使用問題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號為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鐵路運輸企業總分機構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3〕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 語音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號 為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郵政企業總分機構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郵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
一、郵政企業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級分支機構),不屬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所稱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所屬郵政企業。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 經國務院批准,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已經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為了規範和完善跨境應稅服務的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予以...
2015年12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1]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號為解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航空運輸企業總機構試點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航空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契約複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複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附屬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郵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號 為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郵政企業總分機構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郵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1月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經國務院批准,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已經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為了規範和完善跨境應稅服務的稅收管理,國家...
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範圍;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11號,以下簡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落實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關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政策規定,經商財政部同意,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徵收增值稅、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40號)第一條中“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內容同時廢止。《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的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發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對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
第三條 納稅人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屬於跨境應稅行為,應照章徵收增值稅。 第四條 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契約,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電信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
現予以發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地區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管理辦法(暫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3號)同時廢止。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