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通知》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國家法律法規。
2023年6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部分失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通知》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2003-06-18
- 廢止時間:2023年6月16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通知》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國家法律法規。
2023年6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部分失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通知》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通知》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代理業營業額問題的國家法律法規。2023年6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部分失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是由稅務總局於1995年4月26號,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並於當日生效。2023年6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全文。條例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各地在貫徹新的營業稅制中相繼提出了一些問題,現...
外事服務單位為外國常駐機構、三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屬於代理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6號)“代理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向委託方實際收取的報酬”的規定,外事服務單位為外國常駐機構、三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的,其營業額為從委託方取得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11號《關於軍隊、軍工系統所屬單位徵收流轉稅、資源稅問題的通知》有關營業稅部分第二條規定中的“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是指由解放軍總後勤部統一下達計畫的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為了方便征管,單位或個人承包國防工程、軍隊系統工程,在辦理有關免稅事宜時,必須向主管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6號)第四條的規定,現將 網路業務代理等業務營業額問題公告如下:一、網路業務代理的營業額 納稅人從事網路業務代理,以其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委託方的價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二、代辦進出口業務的營業額 納稅人從事代辦進出口業務,...
《關於印發的通知》是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5月19日。檔案發布 各市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徵收局:為規範營業稅營業額管理,便於各級地稅機關準確理解和正確執行營業稅政策,省局對《營業稅計稅營業額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營業稅營業額管理規範》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 取消 27 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免徵增值稅審核 稅務總局 同級財政、糧食部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 取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業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覆 (1994年11月12日國稅函發[1994]607號)湖北省地方稅務局:你局鄂地稅發[1994]049號《關於金融機構貸款業務與轉貸業務劃分不清應如何徵收營業稅的請示》收悉,對來文所提問題,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批覆如下:金融機構的自有資金貸款業務與轉貸業務應劃分清楚各自的營業額,...
現將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公告如下:一、關於成本利潤率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第二十條第(三)項“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的規定,我省核定營業稅計稅營業額的成本利潤率由各市地方稅務局結合本地實際,區分不同稅目(行業...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無船承運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政府檔案。檔案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無船承運業務是指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以承運人身份接受託運人的貨載,簽發自己的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向託運人收取運費,通過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完成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強化查帳徵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1997]12號)精神,切實做好個體私營業戶的建帳建制、查帳徵收工作,國家稅務總局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制定了《個體工商戶建帳管理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
而營業稅與增值稅有較強的關聯性,有必要保持兩項稅制之間的有效銜接。(二)提升規範性檔案法律級次的需要。作為對舊條例的完善和補充,15年來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營業稅征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出台了大量規範性檔案,部分規範性檔案有必要寫進條例,上升到法規的高度,以提高執行效力和政策指導性。(...
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現將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34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幾個政策問題的通知34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營業稅政策的通知35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調整營業稅稅率的娛樂業範圍的通知36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有關...
(五)稅制改革要有利於稅種的簡化、規範。要取消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稅種,合併那些重複設定的稅種,開徵一些確有必要的開徵的稅種,實現稅制的簡化和高效;在處理分配關係的問題上,要重視參照國際慣例,儘量採用較為規範的稅收方式,保護稅制的完整,以利於維護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三、關於所得稅制的改革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開發銀行集中繳納營業稅的通知 (1995年12月26日國稅函發[1995]66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持組建政策性銀行的精神,便於國家開發銀行應繳納的營業額集中返還,現對國家開發銀行納稅地點的問題明確如下:國家開發...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本決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檔案全文 (2008年12月1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公布 根據2011年10月28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傳銷企業的傳銷員有關稅務管理問題的通知為了加強對傳銷企業傳銷員的稅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傳銷企業傳銷員的有關稅務管理問題,統一明確如下:...
關於債券買賣業務計稅營業額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
建設部財政部關於支持西藏自治區住房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0年8月18日)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 地產市場巨觀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02年8月26日)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2003年8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4條規定:“條例第5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律師事務辦案費收人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覆》中更明確規定:“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併入營業額計算應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取得收入徵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03號)第二條規定:“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的佣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採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應稅勞務...
關於保險業實施《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三部分 稅收法規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公司提取農業巨災風險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和代表處金融保險業務營業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 金融業經營者集中申報營業額計算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1997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行政事業收費的營業稅政策作了調整,具體規定如下(財稅字[1997]5號):隨同提供應稅勞務的價款收取的,不論是價內收取還是價外收取,都應併入營業額中徵稅;除此之外,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存儲的收費,通過具體列入名單的方式確定不征營業稅。凡未列入名單的都應徵稅。4.對“過...
問:我是某新辦保險公司的財務人員,保險行銷佣金繳納營業稅是按次還是按期進行納稅申報?答:關於保險企業行銷人員取得佣金納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收入徵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03號)第2條“對非雇員的稅務處理”規定:非本企業...
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l/12或1/4,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扣除辦法 自2008年兩稅合併實施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被廢止失效,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