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規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規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規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是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10年發布的通知。

近年來,國內天然氣需求快速增長,激發了各地投資建設煤制天然氣項目的熱情,由於煤制天然氣是新興產業,國家尚未制定明確的產業政策,目前,正在進行項目示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規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者:國家發展改革委
  • 目的:規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
  • 性質:通知
  • 發布時間:2010年
通知,內容,

通知

發改能源[2010]1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貿委(經委)、大唐、中電投、華能、國開投、神華、中煤公司、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中海油總公司:
近年來,國內天然氣需求快速增長,激發了各地投資建設煤制天然氣項目的熱情,由於煤制天然氣是新興產業,國家尚未制定明確的產業政策,目前,正在進行項目示範工作。為了加強對煤制天然氣產業的規範和引導,促進煤制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發[2009]38號檔案精神,對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內容

一、煤制天然氣是以煤為原料,採用氣化、淨化和甲烷化技術製取的合成天然氣。煤制天然氣是資源、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項目建設需要的外部配套支持條件較多,不僅涉及煤炭開採與轉化、水資源保障、技術的集成與最佳化,還需要配套建設天然氣管網、培育用氣市場等,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在國家能源規劃指導下統籌考慮、合理布局。
二、根據我國國情,煤制天然氣產業的發展思路是:綜合考慮資源承載、能源消耗、環境容量、天然氣管網、區域市場容量等配套條件,合理布局煤制天然氣氣源點,優先安排煤炭調出區煤制天然氣項目;鼓勵採用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和國產化設備項目;鼓勵節能節水降耗新工藝、新技術的套用,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發展煤、電、氣、化多聯產,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效;與天然氣管道規劃銜接,落實外輸通道和天然氣銷售市場,大力開發和推廣天然氣終端高效利用方式。
三、在國家出台明確的產業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氣及配套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核准。各級地方政府應加強項目管理,不得擅自核准或備案煤制天然氣項目。對於本通知下發前已經備案和核准的項目,各地發展改革委應進行認真篩選和清理,對不具備資源、技術、資金等條件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符合上述發展思路的項目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精神,認真做好規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的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年六月二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