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的通知

發改電[2013]102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6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時間:2013年6月13日
  • 涉及能源:天然氣
介紹,內容,

介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經貿委),中石油集團、中石化集團、中海油總公司:
   今年以來,天然氣產銷運行總體平穩。1-4月天然氣產量402億立方米,同比增長7.7%;進口約合171億立方米,增長32.3%;表觀消費量568億立方米,增長13.2%。由於去年以來多地大範圍實施燃煤鍋爐改氣工程,加之部分地區火電機組脫硝改造較為集中,燃氣發電明顯增多,3月中旬採暖結束後天然氣用量仍然保持較高水平,主力氣田檢修和儲氣庫注氣進度推遲,部分地區供需偏緊。
為保障天然氣正常供應,有關方面已及時採取增加資源供給、調整用氣結構、加強需求側管理等措施,優先確保民生需要。現就進一步促進供需平穩運行,保障迎峰度夏、度冬天然氣供應通知如下:

內容

一、加強監測分析,把握供需動態。
各地要建立健全由供需雙方參與的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形勢預測分析,準確把握運行動態,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斷增強供應調節的預見性、針對性和靈活性。
二、加強資源統籌,保障平穩供應。
有關企業要在保持穩定生產,保障當前居民生活、化肥生產等重點需求的同時,合理安排生產裝置檢修與維護,統籌安排國產與進口資源,儘量增加儲氣庫注氣,提高應急調峰能力。
三、加強供需銜接,有序發展下游市場
各地在推廣清潔能源、擴大天然氣利用時,要提前與資源供應方做好銜接,以供定需,根據資源落實情況,嚴格執行天然氣利用政策,均衡有序發展燃氣鍋爐、CNG汽車及天然氣發電等,抑制用氣需求過快增長。
四、加強綜合協調,確保全全平穩運行。
各地要根據本地區能源供給結構特點及當前實際情況,加強煤電油氣綜合協調,提前制定尖峰時段聯調聯供方案,避免不合理替代加劇天然氣供需矛盾。
五、加強信息溝通,促進節約用氣。有關方面要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國家有關節能減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的總體部署以及天然氣利用政策等,及時通報供需形勢,爭取各方理解與配合,強化節能意識,促進節約用氣。
以上請按照執行,如有重大特殊情況,請及時報告我委經濟運行調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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