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1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1]232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1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有關事項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2011 national information safety special related matters
  • 時間: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簡介,專項重點,申報要求,

簡介

教育部、公安部、安全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檢總局,中科院,國家密碼局,國家保密局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相關中央直屬企業:
為了貫徹落實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工作部署,適應信息安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進一步促進我國信息安全產業的發展,提升信息安全專業化服務水平,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健康快速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2011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專項重點


   按照最佳化信息安全產業結構,提高完善信息安全產品性能和功能,培育信息安全專業化服務,推動信息安全標準化建設,扶持骨幹重點企業,提升信息安全產業競爭力,提高重要信息系統自主可控能力的指導原則,今年的國家信息安全專項主要圍繞以下三個領域組織實施
(一)為重要信息系統和涉密信息系統提供支撐的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
1、重點支持滿足電信、金融、軍工、電力、鐵路、政務等特殊領域需求的安全可信作業系統、安全可信伺服器、安全網關、安全資料庫、安全中間件、作業系統和資料庫安全加固產品,以及基於國產密碼晶片及可信計算晶片的安全套用產品;工業控制安全保障、面向工業控制的脆弱性分析與風險評估、電子數據取證、信息系統及其終端的安全檢測和防護、數據資產內容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安全運維服務管理等產品;涉密信息和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與安全管理類產品的產業化。
2、重點支持面向三網融合、物聯網、雲計算和新一代信息網路(無線寬頻、IPv6)的數據安全管理,包括網路套用數據流深度內容監測分析處理、虛擬交換安全、音視頻安全管理、網路安全態勢分析與預警等監測類產品,以及網路與系統資源的訪問控制、容錯容災等保護類產品的產業化。
(二)為國家信息化建設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提供技術支持的信息安全專業化服務
1、重點支持電信、金融、電力、鐵路、政務等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可控性仿真與驗證服務和自主可控測評服務;惡意代碼深度分析處理應急支援服務;移動支付及移動辦公安全風險評估與諮詢服務;基於雲計算技術的安全防護服務;無線智慧型終端的安全檢測服務;網路服務軟體線上運行安全性檢測服務;RFID類產品和系統的安全性檢測服務。
(三)重要信息安全產品的關鍵標準
重點支持信息安全相關標準的制訂,及其驗證環境的建設及套用,主要包括:電子數據取證鑑定、密碼算法及檢測、數據災備等標準;個人信息保護、電子檔案安全保密管理、態勢感知與預警的相關標準;面向智慧型終端的信息安全防護、工業控制信息系統的安全規範、防護和檢測等安全標準。

申報要求


   (一)請項目主管部門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並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相關建設條件,同時匯總相關申請材料並報我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及中央直屬企業與項目單位之間必須有財務隸屬關係才可申報,其他項目單位均應按屬地原則,由項目單位所在地的省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
(二)項目主管部門應對報送的材料(如資金申請報告、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各類許可資質等)進行認真核實,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為加強項目管理工作,本次專項項目採取紙質材料申報和網上申報並行的組織實施方式。請項目主管部門在報送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前,先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履行相關網上申報手續,紙質申報材料的具體報送地點將在網上申報系統首頁另行通知。
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包括: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深度)、項目簡表和項目匯總表,上述材料一式兩份。項目所需備案檔案和自有資金情況、投資及信貸承諾等證明資料須和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一併裝訂。紙質材料和網上申報的項目信息原則上應保持一致(涉密及不宜通過網上申報的項目材料,可在紙質報件中予以補充),未履行網上申報手續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四)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類項目的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申報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按規定在當地政府備案;(2)已落實項目建設資金;(3)採用的科技成果應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4)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具備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範圍內;(5)申報產業化的產品應具有公安部門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明,如是密碼類的產品應具有國家密碼局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明。資金申請報告的具體編制要求請詳見附屬檔案一。
(五)信息安全服務類項目的承擔單位可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申報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按規定在當地政府備案;(2)已落實項目建設資金;(3)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具備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範圍內。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編制要求請詳見附屬檔案二。
(六)信息安全標準類項目的承擔單位可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申報的項目應屬於國家信息安全標準化相關規劃範疇,並已列入國家信息安全標準制修訂計畫。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編制要求請詳見附屬檔案三。
(七)2011年信息安全專項項目申報日期截止至2011年11月15日,在經我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選後,將於2011年11月下旬組織現場答辯。具體項目答辯名單、答辯時間和地點,將在專家初選後另行通知。
附屬檔案:一、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二、信息安全專業化服務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三、信息安全標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四、信息安全項目及承擔單位基本情況簡表
五、信息安全項目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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