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4年生物基材料專項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4年生物基材料專項的通知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和財政部辦公廳於2014年6月12日共同頒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4年生物基材料專項的通知
  • 頒發日期:2014年6月1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提升我國生物基材料產業的持續發展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決定自2014年起聯合組織實施生物基材料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實施目標
以區域集群建設和製品套用為發展載體,通過需求側拉動和供給側推動相結合,推進非糧生物基材料產業鏈式發展,建設若干高密度、高水平、產學研用有機結合、引領示範作用顯著的產業集群,加快可再生、可降解的生物基材料製品套用示範,促進生物基產品對石油化學品替代取得重大進展。
二、專項支持原則
(一)面向綠色低碳需求。圍繞大眾消費領域重大套用需求,支持開展用於傳統日用塑膠製品替代的新產品規模化套用,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減少塑膠白色污染方面發揮作用
(二)立足產業鏈集群發展。圍繞新型生物基材料產業化和生物質資源的循環利用,支持生物基新材料、新工藝集中開展產業化示範,構建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鏈。同時鼓勵產業集聚區提供公共服務,創造良好的創新創業平台,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
(三)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支持企業整合創新要素,統籌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創新成果產業化和市場開拓,鼓勵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在重點區域和重點領域開展示範套用,顯著提升生物基材料的套用規模。
三、專項支持的重點內容
專項重點支持有生物基材料資源稟賦、技術和產業基礎的典型區域,通過自主選擇優先發展的重點項目,分別開展以下工作:
(一)實施需求側拉動,開展生物基材料製品套用示範。以日用包裝材料為突破口,開展生物降解的食品包裝材料、一次性餐具、酒店易耗品、購物袋與垃圾袋等生物基塑膠製品的產業化、規模化推廣套用,支持生物基材料製品的新商業模式,實現塑膠購物袋與垃圾袋等傳統日用塑膠製品替代。
(二)扶持生產側供給,開展生物基材料產業化集群建設。建設從原料加工、關鍵單體合成到生物基材料及其終端製品的多條產業鏈,推動產業鏈協同發展,開展產業鏈配套體系和支撐集群發展的創新平台建設,建成以龍頭企業帶動、產學研結合、配套體系完善的產業集群,實現50萬噸級以上生物基材料規模。
四、申報要求
(一)各地方應根據重點領域指南(詳見附屬檔案1)的要求,提出概念清楚、重點突出的地縣級行政區域生物基材料專項實施方案(編制要點詳見附屬檔案2)。各地方申報的實施方案總量不超過2個。項目實施期為3年以內。
(二)各地方應做好實施方案的頂層設計,特別是要提出有利於擴大市場需求和引導科技、人才、資金等要素集聚的政策措施,建立推動區域生物基材料產業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等。
(三)生物基材料製品的套用示範方面。開展製品產業化的企業應與開展示範的的相關用戶形成供求契約關係,具有套用推廣的可行渠道,以及套用示範規模、替代比例等目標明確的可考核套用方案。
(四)生物基材料產業化集群建設方面。至少應包括重點領域指南中提出的4種以上生物基材料產品產業化的產業鏈示範,應有3家以上科研院所有效參與或組建的合作創新平台。
(五)申報實施方案中的項目,需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應與其他國家項目做好銜接、避免重複。
五、專項申報程式
(一)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研究形成“2014年生物基材料專項實施方案”,聯合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提出申請。申請檔案應明確提出各實施方案總投資、申請國家補助資金、主要內容、重點項目等。
(二)申報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30日。請在截止日期前將申請檔案(一式七份)統一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三)由中國科學院組織專家對所報項目評審並擇優推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對推薦項目按照相關程式組織批覆。
(五)經批覆的項目,若在批覆後一年內無實質性建設進展,批覆檔案將自動失效。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1、專項支持重點領域指南
2、專項實施方案編制要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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