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濕地公園申報創建與規劃

《國家濕地公園申報創建與規劃設計》是一個規劃政策,《國家濕地公園申報創建與規劃設計》指出,濕地公園是以具有顯著或特殊生態、文化、美學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價值的濕地景觀為主體,具有一定規模和範圍,以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完整性、維護濕地生態過程和生態服務功能並在此基礎上以充分發揮濕地的多種功能效益、開展濕地合理利用為宗旨,可供公眾遊覽、休閒或進行科學、文化和教育活動的特定濕地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濕地公園申報創建與規劃
  • 發布單位:國家林業局
基本介紹,申報流程,設計要求,

基本介紹

《國家濕地公園申報創建與規劃設計》指出,2018年國家林業局重新制定印發了《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國家濕地公園的濕地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00公頃,濕地率不低於30%,國家濕地公園範圍與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不得重疊或者交叉。禁止擅自徵收、占用國家濕地公園的土地。確需徵收、占用的,用地單位應當徵求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後,方可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國家林業局備案。

申報流程

國家濕地公園按以下程式申報:州市林業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附擬建國家濕地公園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函和濕地公園總體規劃等材料,報省林業部門。省林業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附省人民政府同意函,按程式報國家林業局。
前期申報準備階段:
(1)申報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省林業廳)提出申報意願,並邀請林業廳主管部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領導專家實地勘查評價,看是否滿足申報條件。
(2)規劃編制部門進行現場調查,並與申報單位及地方政府進行充分交流,就土地權屬、規劃意願、機構設定等相關問題進行探討,由申報單位負責基礎資料收集,交予編制單位。
(3)申報單位製作濕地公園申報片,時長8分鐘。申報片是國家林業局評價濕地公園的重要媒介,要慎重對待,建議請有經驗及技術實力的公司或電視台製作。
中期資料評審階段:
(4)編制單位完成總體規劃初稿,有必要的話進行地方初次評審。評審會後編制單位進行修改。
(5)省林業廳組織省級專家評審,編制單位進行修改。(5-6月)
(6)編制單位對評審後的規劃資料進行修改,修改完善後交予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將規劃資料和申報片光碟資料數份交至省林業廳,由林業廳送至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7月)
中期資料評審階段:
(7)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組織專家(一般是一領導、兩專家)赴濕地實地考察評;並對資源條件、管理機構落實、土地權屬等問題進行評價,需對總體規劃和濕地申報片進行再次評審。(9-10月)
(8)根據會議要求修改規劃和申報片視頻。製作文本和視頻材料送於省林業廳,由林業廳送至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10月底)
(9)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組織專家進行大評審會,由專家投票決定濕地公園是否通過。(11月)
後期資質認定階段:
(10)若濕地公園通過評審,國家林業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無疑義則公園獲準成立“國家濕地公園試點”。(12月)
(11)獲準成立“國家濕地公園試點”之日起2-3年內由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組織專家赴“試點”進行驗收,驗收通過方能正式成立為“國家濕地公園”。

設計要求

首先,規劃部門要根據整個區域的自然生態風貌和人文景觀深入搞好規劃和建設濕地公園規劃踏勘調研工作,總的要求應是:濕地公園建設應注重生態,與自然的山勢、水勢、地勢相結合,與整個區域山水型生態風貌和人文景觀相融合,與整體人文景觀相對應。其次,濕地公園規劃和建設應根據自然山勢、水勢、地勢的地理現狀,切實搞好建設規劃的招投標方案、拆遷安置小區的設計,使之與整個區域的自然生態風貌和人文景觀相協調,並據此設計和做出高質量濕地公園規劃的控制性詳規及修建性的詳規。
濕地公園規劃和建設,應根據其區域的資源和環境狀況,突出其區域的資源和環境特色。在其規劃建設的目的、理念、目標、方法、措施上突出自身的資源和環境優勢。規劃建設的目的應體現既有利更好地執行國家關於濕地公園規劃的保護政策,又不能狹隘地把濕地公園規劃片面地理解為種植濕地植物,營造"自然"濕地景觀;規劃建設的理念應體現如何通過濕地公園規劃建設,給周邊民眾和遊人提供一個新的生機盎然、多樣性的遊憩空間;規劃建設的目標應體現,如何使濕地公園規劃的總體目標定位在減少城市發展對濕地環境的干擾和破壞、提高濕地及其周圍環境的自然生產力上;規劃建設的方法上應做到如何通過實現濕地公園的規劃目標,將濕地的整治與自然景觀規劃結合起來,從而形成濕地區域與整個城市的自然生態風貌和人文景觀融而為一的新的景觀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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