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1992年工作要點

《國家教委1992年工作要點》是教育部公布的年度工作要點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委1992年工作要點
  • 發文教育部
  • 時間:1992年
  • 內容:國家教委工作要點
國家教槳剃束婆委1992年工作要點
一、關於1992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定和指示,教育工作的主要方針、任務和政策已經明確。教育事業“八五”計畫和十年規劃已經制定並開始實施。九十年代,教育戰線要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要迎接世界經濟競爭和科技革命的挑戰以及和平演變戰略的挑戰。各部門、各地區要密切結合實際,扎紮實實地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進一步深化改革,以促進教育事業在“八五”期間和九十年代有一個新的發展,並且將提高教育質量放到突出位置,把整個教育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1992年,各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中央工作會議以及人中全會的精神,全面組織實施教育事業“八五”計畫和十年規劃,保證教育事業持續、穩步、協調發展。
近兩年來,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加強,師生思想政治面貌發生了可喜的變化,但還要作長期艱苦的努力。一定要進只囑辨一步加強教育戰線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落實德育在學校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從根本上保證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保證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發展順利進行。
根據中央關於加強大中型國營企業、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精神,要結合經濟體制改革科技體制改革的進展,擴大並深化城市、農村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和高等教育體制的改革,並相應深化各級各類教育的改革。
要繼續落實教育的戰略地位,繼續增加對教育的投入,堅持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師待遇,保證教育事業優先發展。要增強質量意識,抓緊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幹部隊伍的建設,加強教材和教學條件等的建設,加強管理工作,以保證教育質量的提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諒嬸乘改進工作作拔只風和工作方法,善於深入實際,抓住教育工作前進中出現的關鍵問題加以解決。對發展教育困難較多的祖榆旬地方,要加強調查研究,給匙局屑烏以支持和指導。要認真實行分類指導。抓好典型,推動全局。
二、關於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城市教育綜合改革
1.召開全國第三次實施“燎原計畫”和河北農村教育改革試驗區工作會議,廣泛推廣“農科教統籌結合”和“三教統籌”的經驗,提高116個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縣水平,擴大實施"燎原計畫"縣、鄉的範圍。推廣雲南等地的做法,促進西部、西南部地區的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研究支持貧困縣教育發展的有關方針和政策。修定《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工作指導綱要》。
2.落實全國城市教育綜合改革經驗交流會的精神,進一步總結推廣瀋陽、常州、無錫、蘇州等市的綜合改革經驗,推動各省、自治區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工作的開展。制定《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綱要》。
3.總結101個國營大中型企業教育改革試點經驗,不斷提高試點水平,穩步擴大試點範圍。制定《企業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綱要》。
三、關於基礎教育
1.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德育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經驗,理順各地加強中國小幹部、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管理體制。研究制定中國小幹部、教師學習馬列主義基本理論的方案。繼續推動中國小幹部、教師學習社會主義理論。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加強師德教育。
繼續落實中國小加強中國近代史、現代史及國情教育的各項措施。頒布中學和國小德育綱要簽料訂。制訂新的中國小思想政治課教學大綱。深入研究提出加強重點高中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對中小學生加強無神論教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貫徹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創造良好社會教育環境保護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檔案,發布國家教委表彰中國小德育工作先進市的決定,交流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的經驗,推動各地加強校外教育和綜合治理,使在校學生犯罪率繼續下降。
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中國小德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積極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
配合全國人大完成對《義務教育法》貫徹情況的檢查。
宣傳貫徹《義務教育法》及即將頒布的《細則》,組織各地對教育行政部門有關人員進行貫徹《細則》的培訓。積極推動不同類型地區因地制宜地實施不同階段的義務教育。重點支持和推動困難地區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的修訂及有關教材的審定,做好1993年全面推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3.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大力提高教育質量。
有計畫地擴大“五四”學制的區域性試驗,做好基本學制的論證工作。研究在實行"六三"學制地區,將國中部分課程轉到國小六年級講授的方案,並組織試驗。
大力推廣瀋陽等地國中招生改革的經驗和有關省高中招生改革的經驗,完善並全面推行高中畢業會考制度。研究相應改革高考制度的方案。
推廣一批教學改革的成功經驗。
加強重點高中的工作,研究重點高中端正辦學指導思想,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育質量等有關問題。
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動農村國中的改革,促進農村國中教育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協助山東等地,研究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
繼續加強藝術教育。
4.檢查對幼教法規及《關於加強與改進學前班工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
落實八部委關於切實做好“八五”期間殘疾人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交流盲童與弱智兒童隨班就讀經驗,採取措施,努力提高殘疾兒童入學率。
5.認真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暫行規定》。繼續健全縣以上各級督導機構。在督導評估的基礎上,總結表彰一批認真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先進學校。
6.進一步加強教師、幹部工作和師範教育
開展調查研究,籌備召開中國小教師和幹部工作會議。
制定《關於加強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和《關於進一步改善和加強民辦教師工 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繼續開展對全國百萬中國小校長的培訓。繼續有計畫地對在職中國小教師進行業務培訓。
繼續深化教師職稱改革工作。制定《中國小教師職級條例》,選擇並指導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
加強師範學校的建設,重點改善師範專科學校的辦學條件,加快培養合格的國中教師。深化師範院校公共教育課程的改革,制定《教育學教學指導綱要》和《高等師範院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基本要求》,頒發中等師範學校師範專科學校規程。加強對學生的師德教育和作為教師的基本功訓練。
四、關開職業技術教育
1.修訂發布《關於加強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德育工作的意見》,在學生中深入開展中國近代、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研究並組織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政治課新教材的編寫工作。加強學生實習與社會實踐活動。繼續開展“學雷鋒為民服務周”活動。
2.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制定貫徹《決定》的具體意見。草擬《中國職業技術教育條例》。
3.在繼續推進中專學校招生、畢業生分配製度改革的同時,全面深化中專教育改革。制定《中專學校專業目錄》。深化城鄉職業技術教育改革。
4.制定標準,開展評估檢查,促進各類骨幹職業技術學校的建設。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師資培養培訓規劃。依託高等學校,建立職業技術教育師資和幹部培養培訓基地。制定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八五”教材建設規劃。總結推廣職業技術學校生產實習基地建設的經驗。
5.總結試點經驗,對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改進意見。
五、關於成人教育
1.根據成人學歷教育的特點,研究加強學員所在單位對學員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的原則與措施。
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規範成人高、中等學校政治理論課的設定。
2.認真貫徹《關於進一步加強掃除文盲工作的意見》,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實掃盲工作。年內完成掃除400萬青壯年文盲的任務。重點抓好幾個任務比較重、困難比較大的地區和經濟文化發達地區高標準掃盲試點工作。研究配套措施,把掃盲工作落實到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國務院提出關於《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補充意見,提高對掃盲工作的要求。
3.貫徹《關於大力發展鄉(鎮)、村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意見》,總結交流辦學經驗,重點推動鄉級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建設。
4.大力推動崗位培訓工作。貫徹《關於加強崗位培訓管理工作的意見》。修改頒發《建立崗位培訓制度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崗位分類及管理分工,契約國務院各綜合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在崗位培訓中的職責分工與配合。制定崗位培訓考核發證和崗位培訓教材編寫原則意見,開展關於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考核制度的試點。
5.召開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進一步明確成人高等教育的特點及其在整個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端正各種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的辦學指導思想,促進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實際需要,提高質量,健康發展。
在合理調整成人高、中等教育布局的基礎上,開展評估工作,充實辦學條件,保證培養規格和質量。加強成人高教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制定頒發有關檔案。
調整函授教育布局和專業設定,加強函授站的建設和管理。
在總結《專業證書》教育複查清理工作的基礎上,研究改進繼續試點的實施意見。
6.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指導和管理,起草《社會力量辦學條例
貫徹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搞好自學考試工作。研究提出解決自考、函授、電大相互溝通問題,並搞好試點。
六、關於高等教育
1.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召開第三次高校黨建工作會議。繼續加強高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教師黨支部的建設。抓好109所高校領導班子的調整和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的政治輪訓。
充分利用我國人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成就和前蘇聯、東歐演變的後果,以正面教育為主,重點加強社會主義信念的教育。引導師生提高對壟斷資本主義和民主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加深對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和抵禦和平演變的認識。
制定加強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培訓的意見,以及高校教師思想政治考核標準。
高度重視並採取有力措施,緩解高校教師住房緊張的狀況。制定《高等學校教師職務條例》,研究職務崗位巨觀控制辦法,深化職稱等項改革,完善政策導向。
研究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思想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擬定高校學生德育考核辦法。繼續促進高校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創“三好”活動的開展。繼續做好穩定學校局勢的工作。
2.研究落實“八五”期間重點高校重點學科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方案。
進一步調整高校布局,重點會同15省市做好調整方案。
檢查驗收普通高等學校充實整頓工作,公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名單。組建高等學校設定評議委員會,提出工作方案。抓緊研究高等學校的審批工作。
修定匯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並提出實施意見。
3.進一步深化高教領域的各項改革。交流校內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穩步擴大試點學校。
加快文科教學改革。調整文科教學方案,修定文科教學指導綱要,抓好文科骨幹課程教材的統編工作。在依靠教師自覺地進行學科清理的同時,加強學科建設。進一步提出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管理類專業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全國高等農林教育工作,加快農、林、醫和師範教育主動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改革步伐。
積極推進普通高校教育評估試點工作。組織直屬高校辦學水平的綜合評估試點。
繼續在部分高校進行招收勞動模範和有實踐經驗學生的試點和調研工作,改革招生與畢業生分配製度,解決專科學校畢業生面向農村、面向基層以及為鄉鎮企業服務的問題。
進一步推進研究生教育和學位工作改革。切實抓好高校博士點和重點學科建設。積極推進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試點工作。開展對前三批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工作質量核查與評估。
4.籌備召開全國高等教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進一步推動“二十四字”工作方針的貫徹落實,研究高校如何進一步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大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八五”計畫確定的任務。
5.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工作的意見》,進一步組織高校投入國民經濟建設的主戰場。積極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制定頒發《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的決定》。
貫徹《高校校辦產業若干問題暫行規定》。制訂委屬高校“八五”科技產業發展計畫。
組織高等學校積極參與科技經濟開發區和科技園區的工作,參與上海浦東的開發。推動高校參與國營大中型企業的技術開發、技術改造和引進項目的消化工作。研究推動高校科技力量參與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有關工作。籌建中國高校科技開發集團公司。
七、關於教育對外交流合作和留學生工作
1.進一步加強教育外事幹部隊伍的建設,統一廣大幹部在對外交流中,面對急劇變化的國際形勢,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問題的認識。
2.繼續貫徹中央關於對非洲智力援助的方針,落實對非洲高校的智力援助項目,制定有關檔案。
3.積極開展對國外教育界友好人士的工作,有計畫地邀請國外重點大學校長、教授及重點知名人士來華訪問。在來華專家和留學人員中加強友好工作。加強對國外漢學家的友好工作。
4.總結試點單位的選派工作經驗,完善選拔出國留學人員的政治、業務綜合考核辦法,繼續切實貫徹“按需派遣,德才兼備,保證質量,學用一致”的出國留學工作方針。
5.加強對國外留學人員的服務、教育、管理工作。在幾個主要國家籌建留學服務中心。
商人事部籌備召開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會議,重點研究制定留學回國人員安置中的有關政策及其具體措施。
6.貫徹落實來華專家教師管理規定。制定來華留學生管理規定。
7.進一步完善對外漢語教師的資格審查工作,擴大派遣,在國外舉辦漢語教學點。
8.支持國內一批重點研究單位,加強對俄、東歐及第三世界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研究。
八、關於綜合性工作
1.加強教育立法和執法工作。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爭取發布《特殊教育條例》。修改《教育法》草案,草擬《普通高等學校工作條例》及其它行政法規。
2.制定關於表彰優秀教師和舉行慶祝教師節活動的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教育系統工資、住房、醫療和退休問題的方案或思路。
3.總結推廣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做法與經驗,召開第三次全國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現場會。抓好災區和城鎮中國小校舍的重建與改造工作。加強對中國小校舍、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4.會同民委召開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並做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召開第三次智力援藏工作會議。繼續加強對民族地區教育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指導,開展對民族貧困縣的教育扶貧試點。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內地西藏班的管理,作好西藏班首屆畢業生分配和首屆高中畢業生升學工作。
5.加強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和教育審計工作。
繼續貫徹黨的紀檢工作的有關檔案,建立、健全各級紀檢機構;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教育系統的黨風與廉政建設。繼續抓好治理“三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召開教育審計工作會議,全面貫徹落實《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切實加強對各項辦學資金收支管理及使用效益的監督。
6.重視和加強教育科研工作,使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理論及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進行關於地方政府教育統籌權決策權、大專畢業生面向農村、國中後教育結構體系、高等教育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等課題的調研。
進一步完善和認真執行新的教育統計指標體系,加強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7.加強各類電教教材建設,爭取開通衛星教育電視三頻道,推動地方加強教育電視台網的建設。
8.會同衛生部召開全國學校衛生工作會議,加強對學生視力低下、腸道寄生蟲、貧血、齲齒等常見病的防治工作。根據全國學生體質健康小樣本監測結果,加強學校體育衛生的科學研究工作,提出改進學校體育與衛生工作的措施。
檢查委屬高校《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試行情況,制訂高校體育課程教學綱要。總結推廣《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和中考加試體育的試點經驗。籌備並召開第四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
修訂頒布《學校國防教育條例》,加強對學生的國防教育。
繼續落實中國小加強中國近代史、現代史及國情教育的各項措施。頒布中學和國小德育綱要。制訂新的中國小思想政治課教學大綱。深入研究提出加強重點高中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對中小學生加強無神論教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貫徹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創造良好社會教育環境保護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檔案,發布國家教委表彰中國小德育工作先進市的決定,交流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的經驗,推動各地加強校外教育和綜合治理,使在校學生犯罪率繼續下降。
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中國小德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積極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
配合全國人大完成對《義務教育法》貫徹情況的檢查。
宣傳貫徹《義務教育法》及即將頒布的《細則》,組織各地對教育行政部門有關人員進行貫徹《細則》的培訓。積極推動不同類型地區因地制宜地實施不同階段的義務教育。重點支持和推動困難地區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的修訂及有關教材的審定,做好1993年全面推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3.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大力提高教育質量。
有計畫地擴大“五四”學制的區域性試驗,做好基本學制的論證工作。研究在實行"六三"學制地區,將國中部分課程轉到國小六年級講授的方案,並組織試驗。
大力推廣瀋陽等地國中招生改革的經驗和有關省高中招生改革的經驗,完善並全面推行高中畢業會考制度。研究相應改革高考制度的方案。
推廣一批教學改革的成功經驗。
加強重點高中的工作,研究重點高中端正辦學指導思想,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育質量等有關問題。
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動農村國中的改革,促進農村國中教育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協助山東等地,研究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
繼續加強藝術教育。
4.檢查對幼教法規及《關於加強與改進學前班工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
落實八部委關於切實做好“八五”期間殘疾人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交流盲童與弱智兒童隨班就讀經驗,採取措施,努力提高殘疾兒童入學率。
5.認真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暫行規定》。繼續健全縣以上各級督導機構。在督導評估的基礎上,總結表彰一批認真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先進學校。
6.進一步加強教師、幹部工作和師範教育
開展調查研究,籌備召開中國小教師和幹部工作會議。
制定《關於加強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和《關於進一步改善和加強民辦教師工 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繼續開展對全國百萬中國小校長的培訓。繼續有計畫地對在職中國小教師進行業務培訓。
繼續深化教師職稱改革工作。制定《中國小教師職級條例》,選擇並指導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
加強師範學校的建設,重點改善師範專科學校的辦學條件,加快培養合格的國中教師。深化師範院校公共教育課程的改革,制定《教育學教學指導綱要》和《高等師範院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基本要求》,頒發中等師範學校師範專科學校規程。加強對學生的師德教育和作為教師的基本功訓練。
四、關開職業技術教育
1.修訂發布《關於加強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德育工作的意見》,在學生中深入開展中國近代、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研究並組織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政治課新教材的編寫工作。加強學生實習與社會實踐活動。繼續開展“學雷鋒為民服務周”活動。
2.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制定貫徹《決定》的具體意見。草擬《中國職業技術教育條例》。
3.在繼續推進中專學校招生、畢業生分配製度改革的同時,全面深化中專教育改革。制定《中專學校專業目錄》。深化城鄉職業技術教育改革。
4.制定標準,開展評估檢查,促進各類骨幹職業技術學校的建設。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師資培養培訓規劃。依託高等學校,建立職業技術教育師資和幹部培養培訓基地。制定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八五”教材建設規劃。總結推廣職業技術學校生產實習基地建設的經驗。
5.總結試點經驗,對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改進意見。
五、關於成人教育
1.根據成人學歷教育的特點,研究加強學員所在單位對學員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的原則與措施。
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規範成人高、中等學校政治理論課的設定。
2.認真貫徹《關於進一步加強掃除文盲工作的意見》,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實掃盲工作。年內完成掃除400萬青壯年文盲的任務。重點抓好幾個任務比較重、困難比較大的地區和經濟文化發達地區高標準掃盲試點工作。研究配套措施,把掃盲工作落實到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國務院提出關於《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補充意見,提高對掃盲工作的要求。
3.貫徹《關於大力發展鄉(鎮)、村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意見》,總結交流辦學經驗,重點推動鄉級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建設。
4.大力推動崗位培訓工作。貫徹《關於加強崗位培訓管理工作的意見》。修改頒發《建立崗位培訓制度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崗位分類及管理分工,契約國務院各綜合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在崗位培訓中的職責分工與配合。制定崗位培訓考核發證和崗位培訓教材編寫原則意見,開展關於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考核制度的試點。
5.召開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進一步明確成人高等教育的特點及其在整個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端正各種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的辦學指導思想,促進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實際需要,提高質量,健康發展。
在合理調整成人高、中等教育布局的基礎上,開展評估工作,充實辦學條件,保證培養規格和質量。加強成人高教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制定頒發有關檔案。
調整函授教育布局和專業設定,加強函授站的建設和管理。
在總結《專業證書》教育複查清理工作的基礎上,研究改進繼續試點的實施意見。
6.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指導和管理,起草《社會力量辦學條例
貫徹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搞好自學考試工作。研究提出解決自考、函授、電大相互溝通問題,並搞好試點。
六、關於高等教育
1.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召開第三次高校黨建工作會議。繼續加強高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教師黨支部的建設。抓好109所高校領導班子的調整和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的政治輪訓。
充分利用我國人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成就和前蘇聯、東歐演變的後果,以正面教育為主,重點加強社會主義信念的教育。引導師生提高對壟斷資本主義和民主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加深對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和抵禦和平演變的認識。
制定加強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培訓的意見,以及高校教師思想政治考核標準。
高度重視並採取有力措施,緩解高校教師住房緊張的狀況。制定《高等學校教師職務條例》,研究職務崗位巨觀控制辦法,深化職稱等項改革,完善政策導向。
研究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思想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擬定高校學生德育考核辦法。繼續促進高校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創“三好”活動的開展。繼續做好穩定學校局勢的工作。
2.研究落實“八五”期間重點高校重點學科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方案。
進一步調整高校布局,重點會同15省市做好調整方案。
檢查驗收普通高等學校充實整頓工作,公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名單。組建高等學校設定評議委員會,提出工作方案。抓緊研究高等學校的審批工作。
修定匯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並提出實施意見。
3.進一步深化高教領域的各項改革。交流校內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穩步擴大試點學校。
加快文科教學改革。調整文科教學方案,修定文科教學指導綱要,抓好文科骨幹課程教材的統編工作。在依靠教師自覺地進行學科清理的同時,加強學科建設。進一步提出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管理類專業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全國高等農林教育工作,加快農、林、醫和師範教育主動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改革步伐。
積極推進普通高校教育評估試點工作。組織直屬高校辦學水平的綜合評估試點。
繼續在部分高校進行招收勞動模範和有實踐經驗學生的試點和調研工作,改革招生與畢業生分配製度,解決專科學校畢業生面向農村、面向基層以及為鄉鎮企業服務的問題。
進一步推進研究生教育和學位工作改革。切實抓好高校博士點和重點學科建設。積極推進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試點工作。開展對前三批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工作質量核查與評估。
4.籌備召開全國高等教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進一步推動“二十四字”工作方針的貫徹落實,研究高校如何進一步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大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八五”計畫確定的任務。
5.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工作的意見》,進一步組織高校投入國民經濟建設的主戰場。積極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制定頒發《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的決定》。
貫徹《高校校辦產業若干問題暫行規定》。制訂委屬高校“八五”科技產業發展計畫。
組織高等學校積極參與科技經濟開發區和科技園區的工作,參與上海浦東的開發。推動高校參與國營大中型企業的技術開發、技術改造和引進項目的消化工作。研究推動高校科技力量參與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有關工作。籌建中國高校科技開發集團公司。
七、關於教育對外交流合作和留學生工作
1.進一步加強教育外事幹部隊伍的建設,統一廣大幹部在對外交流中,面對急劇變化的國際形勢,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問題的認識。
2.繼續貫徹中央關於對非洲智力援助的方針,落實對非洲高校的智力援助項目,制定有關檔案。
3.積極開展對國外教育界友好人士的工作,有計畫地邀請國外重點大學校長、教授及重點知名人士來華訪問。在來華專家和留學人員中加強友好工作。加強對國外漢學家的友好工作。
4.總結試點單位的選派工作經驗,完善選拔出國留學人員的政治、業務綜合考核辦法,繼續切實貫徹“按需派遣,德才兼備,保證質量,學用一致”的出國留學工作方針。
5.加強對國外留學人員的服務、教育、管理工作。在幾個主要國家籌建留學服務中心。
商人事部籌備召開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會議,重點研究制定留學回國人員安置中的有關政策及其具體措施。
6.貫徹落實來華專家教師管理規定。制定來華留學生管理規定。
7.進一步完善對外漢語教師的資格審查工作,擴大派遣,在國外舉辦漢語教學點。
8.支持國內一批重點研究單位,加強對俄、東歐及第三世界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研究。
八、關於綜合性工作
1.加強教育立法和執法工作。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爭取發布《特殊教育條例》。修改《教育法》草案,草擬《普通高等學校工作條例》及其它行政法規。
2.制定關於表彰優秀教師和舉行慶祝教師節活動的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教育系統工資、住房、醫療和退休問題的方案或思路。
3.總結推廣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做法與經驗,召開第三次全國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現場會。抓好災區和城鎮中國小校舍的重建與改造工作。加強對中國小校舍、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4.會同民委召開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並做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召開第三次智力援藏工作會議。繼續加強對民族地區教育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指導,開展對民族貧困縣的教育扶貧試點。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內地西藏班的管理,作好西藏班首屆畢業生分配和首屆高中畢業生升學工作。
5.加強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和教育審計工作。
繼續貫徹黨的紀檢工作的有關檔案,建立、健全各級紀檢機構;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教育系統的黨風與廉政建設。繼續抓好治理“三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召開教育審計工作會議,全面貫徹落實《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切實加強對各項辦學資金收支管理及使用效益的監督。
6.重視和加強教育科研工作,使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理論及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進行關於地方政府教育統籌權決策權、大專畢業生面向農村、國中後教育結構體系、高等教育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等課題的調研。
進一步完善和認真執行新的教育統計指標體系,加強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7.加強各類電教教材建設,爭取開通衛星教育電視三頻道,推動地方加強教育電視台網的建設。
8.會同衛生部召開全國學校衛生工作會議,加強對學生視力低下、腸道寄生蟲、貧血、齲齒等常見病的防治工作。根據全國學生體質健康小樣本監測結果,加強學校體育衛生的科學研究工作,提出改進學校體育與衛生工作的措施。
檢查委屬高校《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試行情況,制訂高校體育課程教學綱要。總結推廣《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和中考加試體育的試點經驗。籌備並召開第四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
修訂頒布《學校國防教育條例》,加強對學生的國防教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