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治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治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治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檔案。
(一)企業登記管理部分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檔案局企業法人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工商〔1990〕166號 1990.6.6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治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工商〔1990〕429號 1991.1.7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鐵道部國家鐵路...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一年一月七日發布。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 一九九一年一月七日 發布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編號 工商【1990】第429號 目錄 1 發文背景 2 通知全文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月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94]67號檔案精神改為分局的,可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書面委託,核准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並核發蓋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 參考資料 1.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範公司登記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法院網[引用日期2014-...
為適應加快改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正確核定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現就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被授權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企業...
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的,應報有關部門審批。五、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公司股東時,應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成為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工商企字〔1995〕第260號)執行。六、外資設立的投資公司,仍按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執行。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已經登記註冊,使用“中國”、“中華”,冠以“國際”、“全國”、“國家”,或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的企業名稱,應按照 《規定》和本通知精神,在1991年年底前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統一發布公告。不予核定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實施的辦法。第一條為了規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工作,明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職責,嚴格執行國家外資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權的申請、授予、履行及監督檢查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規定正文 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登記的直屬分支機構,其名稱核定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司核發的《全國性公司所屬分支機構核轉通知函》(附屬檔案1)為準。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的企業名稱,如需變更,應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准,其中變更...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切實做好企業登記管理信息綜合運用服務工作的意見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中央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決策,按照總局黨組的部署,牢牢把握“四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企業登記審查工作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1〕第2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嚴格依法做好企業登記工作,加強對企業登記材料的審查,進一步明確企業登記審核責任制,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企業登記材料的審查 (一)...
第三條 鐵路局鐵路分局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企業法人登記註冊。鐵路局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註冊。鐵路分局應當向所在地的省(或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註冊。第四條 鐵路局、鐵路分局申請登記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對民用航空器設計、生產、維修企業加強登記管理的通知 發布日期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發文單位 國家工商和政管理局 檔案號 工商企字【1994】第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來,有些企業,未經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
近幾年來,為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後授權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一些地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辦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登記。隨著外商投資企業日趨增多,登記管理費也相應增長,必須加強對此項登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的企業法人登記檔案檔案具有法律效力。第六條 企業法人登記檔案,由核准該企業登記註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 一照一卷或數卷的原則立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檔案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管理。第三章企業法人登記檔案的管理第七條 承辦企業法人登記註冊、年度檢驗和進行監督管理的人員應將...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郵電部關於郵電通信系統企業登記註冊的規定於一九九○年十月十二日發布,文號為工商【1990】第343號。第一條 郵電通信企業是國家統一經營郵政、電信業務的公用性企業。郵電通信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本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註冊,...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工商企字[1996]第133號)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關於醫療機構登記問題的請示》(內工商企字[1996]59號)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由國家核撥經費的醫療機構,可以不登記...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農業部關於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是為了明確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經濟性質和財產關係,保護其合法權益,加強審批和登記管理,促進多種形式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核定企業經營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文號 工商企字【1989】第142號 發布時間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四日 發文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了正確核定各類企業的經營範圍,促使企業嚴格按照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保護合法經營,...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在註冊登記發照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條例及施行細則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1月22日發布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在註冊登記發照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條例及施行細則的通知 文號 工商法字【1992】第10號...
適用於廣東省內市場主體的工商登記管理活動。市場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後,取得主體資格,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從事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經批准方可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須憑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檔案、證件開展相關生產經營活動。 [1] 中文名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1988年11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1996年12月2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號修訂。根據2000年12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號進行第二次修訂。根據2011年12月1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8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科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科技開發企業登記管理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國家科委, 工商局 頒布時間 1990.03.14 實施時間 1990.03.14 一、為了明確各類科技開發企業的經濟性質,保護其合法權益,加強登記管理,促進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份的科技開發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企業法人登記公告管理辦法》,為了組織好統一發布企業法人登記公告的工作,現將具體實施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企業法人登記公告,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代表政府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告。發布企業法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註冊分局為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的正處級行政機構。主要職責:核定企業名稱,審定、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負責本級企業登記事項的變更 、註銷登記和非登記事項的備案以及對本級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查處本級企業違反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布文號】工商企字[1995]第107號 【發布日期】1995-05-09 【生效日期】1995-05-0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 註銷登記有關問題的答覆 (工商企字〔1995〕第107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深工商注〔1995〕6號請示收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68號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長 張茅 2014年8月19日 暫行辦法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2014年8月1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8號公布)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保障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