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範公司登記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4月16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範公司登記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範公司登記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4月16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為進一步明確公司登記管轄許可權,規範公司登記行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條例》和《意見》的有關規定,沒有公司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登記註冊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已授權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立即予以糾...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一年一月七日發布。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 一九九一年一月七日 發布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編號 工商【1990】第429號 目錄 1 發文背景 2 通知全文 ...
一、保留的規範性檔案 (一)企業登記管理部分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檔案局企業法人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工商〔1990〕166號 1990.6.6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治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工商〔1990〕429號 1991.1.7 3.國家工...
為了更好地貫徹《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確核定企業名稱,保護 企業名稱的專用權,現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具體通知。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貫徹《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 一九九一年九月六日 發布單位 國...
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的,應報有關部門審批。五、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公司股東時,應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成為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工商企字〔1995〕第260號)執行。六、外資設立的投資公司,仍按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執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月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工商局關於規範公司登記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工商局關於印發《原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記實施意見》的通知 4.試點企業集團 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印發《試點企業集團審批辦法 》的通知 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關於印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問題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範公司登記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1996年4月1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公司登記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追責時效問題的答覆(2000年8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公司登記機關是否應對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
為適應加快改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正確核定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現就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被授權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企業...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規定正文 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登記的直屬分支機構,其名稱核定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司核發的《全國性公司所屬分支機構核轉通知函》(附屬檔案1)為準。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的企業名稱,如需變更,應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准,其中變更...
《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登記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設立公司應當...
三、對不具備企業登記代理條件的機構,限期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對逾期不辦理相應登記或繼續從事企業登記代理活動的機構,按《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暫行辦法》等規定予以處罰。四、請各地接本通知後,結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登記代理人員資格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企業登記審查工作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1〕第2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嚴格依法做好企業登記工作,加強對企業登記材料的審查,進一步明確企業登記審核責任制,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企業登記材料的審查 (一)...
第八條 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前款規定的具體登記...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十五大精神,支持國有企業改革,日前,國家工商局發出了《關於國有企業改革中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並發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局。現將全文刊登。黨的十五大明確指出,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規範的公司制改革。要...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在註冊登記發照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條例及施行細則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1月22日發布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在註冊登記發照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條例及施行細則的通知 文號 工商法字【1992】第10號...
第六條【登記原則】 商事主體登記應當遵循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寬進嚴管的原則。第七條【登記機關】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商事主體的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商事主體的登記機關,負責本轄區內的商事主體登記。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託其下屬市場監督管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
為規範土地估價行為,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土地價格評估中介服務機構,現就土地價格評估機構登記管理的有關問題依據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對土地價格評估機構進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進行通知。中文名 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
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協和百貨(北侖)有限公司,是你局1993年4月17日登記註冊的外商獨資企業。該企業的設立,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四條以及《國務院關於商業零售領域利用外資問題的批覆》(國函[1992]82號)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現行《外商投資...
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可以依法承擔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管理職責。各級登記機關依法履行登記管理職責,執行全國統一的登記管理政策檔案和規範要求,使用統一的登記材料、文書格式,以及省級統一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系統,最佳化登記辦理流程,推行網上辦理等便捷方式,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提供規範化、標準化登記...
三、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中中國工作人員(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除外)的登記問題。凡由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有向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供中國工人員業務的企業,均可向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供中國工作人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辦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的工...
外國(地區)企業的分支機構和常駐代表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其他依照國家規定應當執行外資產業政策的企業,其登記管理權的授予和規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工作實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管理和授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理的原則。國家工商...
為保證《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和《登記管理規定》的落實,依託信息化手段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職能,充分發揮信息化在服務外資企業發展中的作用,現切實做好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切實做...
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關於深化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發〔1997〕15號)的精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2020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86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2020年第56號),決定廢止該檔案。全文 第...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對民用航空器設計、生產、維修企業加強登記管理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對民用航空器設計、生產、維修企業加強登記管理的通知 發布日期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發文單位 國家工商和政管理局 ...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的企業法人登記檔案檔案具有法律效力。第六條 企業法人登記檔案,由核准該企業登記註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 一照一卷或數卷的原則立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檔案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管理。第三章企業法人登記檔案的管理第七條 承辦企業法人登記註冊、年度檢驗和進行監督管理的人員應將...
(二)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登記機關應當將股權出質登記事項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供社會公眾查詢。”(三)刪去第十六條中的“和登記簿”。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1988年11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1996年12月2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號第一次修訂根據200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9號 《企業登記程式規定》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長 王眾孚 二○○四年六月十日 《企業登記程式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企業登記行為,提高登記效率,根據《行政許可法 》及有關法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廢止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工商法字[2004]第98號文,已經明確廢除該辦法。【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7號 【發布日期】1995-12-21 【生效日期】1995-12-2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
第八條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前款規定的具體登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