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通知
- 通知對象: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和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初見成效,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但是,2006年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共發生傷亡事故158起、死亡277人,同比分別上升11.3%和21.0%。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一是部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執行不嚴格,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沒有嚴格落實"四不放過"原則,沒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二是一些地方盲目引進一些技術不成熟、工藝不合理、安全無保障的化工建設項目;一批未經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和施工的化工建設項目,或者未經安全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三是一些化工企業從業人員上崗前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致使不具備化工專業知識、安全意識薄弱和操作技能低的農民工進入化工行業。另外,一些地區安全監管部門監管力量不足、監管不到位和執法不嚴,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些地區針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積極採取措施,如江蘇省和天津市分別在射陽縣"7.28"特大爆炸事故、津南區"8.7"重大爆炸事故後,開展了化工企業專項整治和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戰",並取得了一定成效。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推廣天津、江蘇等地的有效做法,按照2007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決定於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在全國開展化工企業(包括危險和非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儘快組織專家對本轄區內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回頭看"),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取得許可證前的安全評價工作情況;全面調查在建和擬建化工建設項目情況,特別是要排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情況。
二、在全面調查和檢查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信息資料庫、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情況台賬;建立除危險化學品生產以外的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信息資料庫、事故狀態下防止"清淨下水"污染水環境措施台賬、在建和擬建化工建設項目等相關情況檔案。
三、要按照《全國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見附屬檔案)的要求,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並儘快開展整治工作。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下發實施方案時,要同時抄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四、在制定本地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和開展整治工作中,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積極向省級人民政府匯報,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要積極發揮聯席會議和聯合執法機制的作用,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不斷把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及時督促和指導市、縣級安全監管局,抓住重點、強化基礎,使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五、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在每個階段工作任務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分別向省級人民政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書面報告階段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措施;整治工作任務全部完成後,要報送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在《全國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規定的整治工作時間內,沒有完成計畫和任務的,要說明情況並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