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資源整合和整頓關閉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以及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著力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超前預防工作,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減少事故總量,結合國土資源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12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41號)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資源整合和整頓關閉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資源整合和整頓關閉工作的通知
  • 類別: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 發布時間:2009
安監總管一〔2010〕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資源整合工作
做好礦產資源整合工作是促進金屬非金屬礦山集約化生產,提高本質安全程度,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重要途徑。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紮實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工作,促進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隱患的源頭治理。要高度重視,把資源整合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經常深入重點地區檢查指導,推動落實工作措施。要加強宣傳,營造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積極配合,努力推動礦產資源整合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推動礦產資源整合工作。要根據本地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特點,提出整合工作建議和意見,推動將小礦密集區、事故多發區、探礦點密集區和長期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程式的礦山建設項目等列為重點整合範圍。對於已列入整合範圍的重點礦區和礦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主動參與整合方案的編制和開發利用方案的審查,積極引導安全管理基礎好、注重安全投入的優勢企業參與整合。要堅持“一個礦體原則上只能有一個開採主體”的原則,促使整合後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達到提高集約化水平和安全保障條件的目的。對於決定實施整合的礦山,要嚴格程式,按照“先關閉、後整合”的原則,依法註銷其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於整合後的礦山,要督促其重新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投入生產。
三、抓住契機,進一步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
要加大對逃避整合、借整合之名非法開採、整合後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手續擅自生產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予以嚴懲。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安委辦〔2009〕13號),通過整頓、整合、取締、關閉,推動礦山安全條件的改善,從源頭上解決金屬非金屬礦山“小、散、亂、差”的狀況,促進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體安全生產條件的提升。
四、加強統籌,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有序開展
要將資源整合工作和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有機結合起來,重點查處和打擊無證無照、證照不全、關閉取締後又死灰復燃、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擅自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將資源整合與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相結合,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在非煤礦山推廣使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09〕177號),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淘汰落後和不安全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不斷推廣套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積極探索,將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和尾礦庫線上監測等工藝、技術和裝備作為整合後礦山的安全準入條件。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安委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在資源整合和整頓關閉工作中,加強與國土資源、發展改革、公安、電力等部門的協作,完善信息通報、溝通協商和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進各項工作全面開展,逐項落實。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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