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關於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總體要求:通過全面、深入的檢查,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推動企業進一步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徹底排查治理事故隱患,認真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事故的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安委會關於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 文號:安委明電〔2010〕1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 發布時間: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通知前言,檢查範圍,檢查內容,檢查時間方式,有關要求,

通知前言

安委明電〔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部分地區、行業(領域)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也暴露出一些地區和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嚴格、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和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現象嚴重等突出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採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生產隱患,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扭轉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經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檢查範圍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範圍是全國所有地區、行業(領域)的企業,重點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鐵路運輸、民航、建築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民爆器材、消防等行業(領域)的企業。

檢查內容

企業方面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企業項目工程設計是否符合安全規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崗位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以及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設計中的安全專篇制訂執行情況,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3.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和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4.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定情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練情況;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等。
5.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方面
1.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精神,部署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重點工作情況。
2.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和查處事故瞞報、謊報行為情況。
3.落實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責任,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改情況;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落實整改和監控措施情況;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
4.道路交通運輸、煤礦、建築施工、鐵路交通、金屬與非金屬礦山、消防和工商貿其他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
5.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加快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推進工作情況。
6.加強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檢查時間方式

此次檢查從2010年4月5日開始,到2010年5月底結束。採取企業自查、政府檢查、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企業自查為主。
2010年4月份,各類企業要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5月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層層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檢查,對事故易發、頻發、多發的企業和行業(領域)進行重點檢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將組織對各地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迅速行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舉措,切實抓緊、抓實、抓好。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親自帶隊到基層進行督促和檢查。國資監管部門要組織對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在建礦井和各類在建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採取措施將本通知以及本地區、本部門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實到基層單位和每個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第一位的責任,迅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注重源頭,深入檢查。各重點行業(領域)以及重點在建項目、大型國有和地方重點企業,要對所有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從勘探和設計的源頭查起,查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設計是否符合規範,生產和施工是否符合規程,煤礦等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並掌握安全規範和作業規程。要通過本次大檢查切實從源頭上治理排除各類隱患,切實把工程設計中的安全規程和建設、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實責任。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發現有問題的企業,要進行切實而不敷衍的整頓,徹底消除事故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和問題,要制定並落實防範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要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取締。對檢查中未發現的隱患或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導致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在組織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同時,組織專門檢查組,採取抽查、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進行督促指導,確保檢查取得實效。檢查工作一定要嚴肅認真,鐵面無私,絕不能應付了事。對檢查工作搞形式、走過場的,要嚴厲查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五)廣泛宣傳,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檢查工作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教育引導企業和廣大職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要充分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檢查工作,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細緻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分析、及時研究解決大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推動大檢查工作深入開展,並將總結報告於6月10日前報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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