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6年第11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6年第11號
【發布日期】2006-09-27
【生效日期】2006-09-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6年第11號

根據人事部、原國家安全監管局《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87號)和《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局令第12號)的規定,經各單位組織申報,省級和部門註冊管理機構初審,國家註冊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批准下列1640名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條件的人員註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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