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7年第27號
【發布日期】2007-12-29
【生效日期】2007-12-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7年第27號
【發布日期】2007-12-29
【生效日期】2007-12-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7年第27號
根據《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07〕44號)精神,經各單位組織申報,省級、部門註冊機構初審,國家註冊機構審核合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批准下列1988名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條件的人員註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