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保護在中國銷售的國外地理標誌產品,規範國外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和專用標誌使用,質檢總局制定了《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
- 頒布時間:2016年3月28日
- 發布單位:質檢總局
為了有效保護在中國銷售的國外地理標誌產品,規範國外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和專用標誌使用,質檢總局制定了《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
為了有效保護在中國銷售的國外地理標誌產品,規範國外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和專用標誌使用,質檢總局制定了《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下發通知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的通知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
自1999年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制度以來到2010年3月止,我國已對1008個產品實施了地理標誌保護。其中,國內產品1007件,國外1件。範圍涉及白酒、葡萄酒、黃酒、茶葉、水果、花卉、工藝品、調味品、中藥材、水產品、肉製品以及其他加工食品等...
在地理標誌專門保護方面,現行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由原國家質檢總局於2005年制定實施,與之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於2016年發布並於2019年進行了修訂,上述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在有效保護地理標誌產品、促進地方經濟...
中國地理標誌產品豐富。根據協定,安溪鐵觀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國第一批100個知名地理標誌將在協定生效後立即獲得歐盟的保護,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權行為的發生。第二批175個地理標誌將於協定生效後四年內獲得保護。根據協定,我國相關地理標...
《論地理標誌的國際法律保護》是2008年12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馮壽波。內容簡介 《論地理標誌的國際法律保護:以TRIPS協定為視角》主要內容:地理標誌的保護近年來一直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界研究的熱點問題,但國內對該問題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
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發布《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有效發揮《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註冊和管理辦法》作用,地理標誌工作朝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嚴格保護的...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4年1月2日發布的部門規章,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長 申長雨 2023年12月29...
5.《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發布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內容:涉及地理標誌產品(PGI)的保護。6.《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發布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內容:地理標誌註冊可註冊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 保...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進一步推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第二條 以下產品可以經申請批准為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一)在特定地域種植、養殖的產品,決定該產品特殊品質、特色和聲譽的主要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制定本辦法。
《地理標誌的法律保護研究》是2007年社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小平。本書對地理標誌這一“親農性”最強的智慧財產權進行分析,本書首次對我國截至2006年底已保護地理標誌產品進行了整理分析。內容提要 本書對地理標誌這一“親農性”...
(六)最佳化地理標誌保護扶持引導政策。清理和規範對地理標誌保護申請的資助、獎勵政策。著力最佳化資源投入方向,重點加大對強化地理標誌行政保護、創新監管手段、核准專用標誌使用、實施質量管控、建設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等方面的支持,切實...
第二章先以歐盟為例,探討了消費者對地理標誌認知情況,並結合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地理標誌產業介紹了已開發國家利用地理標誌提升產品市場效益和促進出口的成功經驗。第三章對歐盟、美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地理標誌保護制度作了介紹...
第二十六條 國家質檢總局接受國外地理標誌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註冊並實施保護。具體辦法另外規定。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的《原產地域產品保護...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地理標誌,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誌。第三條 國家對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登記制度。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受法律保護。第...
第六章 我國地理標誌法律保護制度的構建 第一節 我國地理標誌法律保護髮展概況 一、商標行政個案保護 二、商標立法保護 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制度出現 四、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制度啟動 第二節 我國地理標誌法律保護制度的現狀及問題 一、...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強化地理標誌保護,深化地理標誌管理改革,推進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建設,激勵保護積極性,推廣保護和管理經驗,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辦法。第...
一、北京市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的現狀分析 目前,我國地理標誌保護制度的具體實施工作由三個管理部門負責,它們分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農業部的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這三...
《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管理辦法》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理標誌的保護,維護地理標誌註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以下簡稱專用標誌)的使用,促進地理標誌產品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
第二十一條 從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管理。凡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濟源冬凌草”是指在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生長,在濟源市加工而成,具有濟源冬凌草品質特徵的冬凌草及其產品。第三條 濟源冬凌草的地理標誌保護範圍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第149號公告批准的範圍,即...
第五章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體系與管理制度 第一節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管理髮展歷程 第二節工商系統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 第三節質檢系統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規定 第四節農業系統農產品地理標誌註冊制度 第六章農產品地理標誌信息登記與認證...
國外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指定位置標註經銷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圖樣如下。(二)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同時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和地理標誌名稱,並在產品標籤或包裝物上標註所...
第五,在分析中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立法與實踐現狀的基礎上,結合國提出了中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的“1+N模式”。此外,《中國農產品地理標誌法律保護研究》首次對截至2011年底中國已保護的2471件地理標誌農產品進行了整理分析。
國外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指定位置標註經銷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二)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同時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和地理標誌名稱,並在產品標籤或包裝物上標註所執行的地理...
2015年12月18日,邛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邛府辦發〔2015〕77號印發《邛酒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專用標誌的申請、受理、審核及批准,專用標誌使用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和監管,附則5章24條,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區政府《關於印發昌平蘋果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昌政發〔2007〕24號)和《關於印發燕山板栗昌平保護區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昌政發〔2008〕18號)同時廢止。
(2)產品特點:大致描述特產的歷史、特點,價值或製作工藝。(3)產品榮譽:XX年XX月,原國家質檢總局正式批准對“XX”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XX年XX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XX”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XX年XX月...
縣級以上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受保護地理標誌產品的產地範圍、產品名稱、質量特色、標準符合性、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等方面的日常監督管理。地理標誌獲得保護後,權利人應當採取措施對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