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04年4月21日以國發〔2004〕12號發布,包括理順省級以下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體制、強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執法監察職能、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抓好組織實施等四部分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發布時間: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 文號:國發〔2004〕12號
《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04年4月21日以國發〔2004〕12號發布,包括理順省級以下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體制、強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執法監察職能、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抓好組織實施等四部分內容。
《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04年4月21日以國發〔2004〕12號發布,包括理順省級以下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體制、強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執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和中組部《關於調整省以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幹部管理體制的通知》(組通字[2004]22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調整省以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幹部管理體制的通知》 (組通字〔2004〕22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國家對國土資源的巨觀調控,強化省...
特制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成都市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和省政府《關於...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04〕5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和中共中央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對國土資源的巨觀調控,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加強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強化各級政府保護國土資源的職責,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
共同做好加強土地調控的各項工作。國土資源部要會同監察部等有關部門做好對本通知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要在2006年年底前將貫徹執行本通知的情況向國務院報告。國務院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完)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是二○○五年六月四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 發文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
完善土地管理體制,是嚴格土地管理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發 〔2004〕12號),積極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督促、指導市縣做好報送工作,檢查核實報送信息,及時糾正不報送、遲報送及報送錯誤等問題。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運用報送信息,及時掌握、分析征地批後實施情況,加強用地批後監管,確保按批准要求實施征地。二〇一〇年...
《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為加快解決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下稱《決定》),進一步深入開展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機制,切實解決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困難問題,結合我省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
《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人員和機構監督管理方式的通知》是國土資源部於2012年01月17日發布的法律法規。中文名 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人員和機構監督管理方式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土資源部 ...
完善土地執法監察體制,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向地方派駐土地督察專員,監督土地執法行為。(二十五)加強土地管理行政能力建設。2004年年底以前要完成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理順領導幹部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和加強基層...
省級開發區的設立、擴區、調區,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報省(區、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報國務院備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定期修訂全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向社會公布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名稱、面積、主導...
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在對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中,要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備案和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後及時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督察意見,並向國家土地總督察報告。(六...
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 財綜[200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土...
: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預披露招股書中,顯示其有劃撥用地,根據《劃撥用地目錄》及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其以劃撥方式使用的生產經營土地符合保留劃撥用地目錄,可以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
省編制、人事、國土資源、財政等主管部門要因地制宜,加大工作力度,從我省實際出發,積極探索有利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改革途徑,按照企事分開原則,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的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
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等5部門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和自然資源...
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32號)等有關規定,部制訂了《報國務院審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大綱評審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報部。
要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改革機構設定,最佳化職能配置,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下放部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許可權的通知,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44號。中文名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下放部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許可權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國土資廳發〔2013〕44號...
省發展改革委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13〕20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重要領域改革,現就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