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方案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方案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6年10月13日發布,自1986年10月1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方案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6年10月13日
  • 實施日期:1986年10月1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城市規劃與開發建設
  上海市人民政府:
現對你市報來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方案》批覆如下:
一、國務院原則同意《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方案》。這個《方案》可以作為指導今後上海城市發展與建設的依據,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上海是我國最重要的工業基地之一,也是我國最大的港口和重要的經濟、科技、貿易、金融、信息、文化中心,應當更好地為全國的現代化建設服務。同時,還應當把上海建設成為太平洋西岸最大的經濟貿易中心之一。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各項事業的發展,都必須從這一點出發。在指導思想上,應當從長遠考慮,高瞻遠矚,面向世界,而向二十一世紀,面向現代化。要通過幾十年的努力,把上海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科技先進、文化發達、布局合理、交通便捷、信息靈敏、環境整潔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重要基地”和“開路先鋒”作用。
三、嚴格控制人口規模,採取綜合治理措施,保持良好的環境。現在上海城市人口過分密集,要在做好計畫生育工作的同時,嚴格控制人口的機械增長。到二○○○年,全市人口規模控制在一千三百萬人左右。要加強衛星城和郊縣小城鎮建設,結合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的調整,把不適宜設在中心城區的企事業單位搬遷出去。要結合農業區劃,搞好農村集鎮的規劃和建設,儘可能就地消化農村剩餘勞動力,避免農村人口大批涌人市區,以創造一個城鄉結合的良好環境。
四、調整好城市布局。要逐步改變單一中心的城市布局,積極地、有計畫地建設中心城、衛星城、郊縣小城鎮和農村集鎮,逐步形成層次分明、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要重點發展金山衛和吳淞南北兩翼,加速若干新區的建設。當前,特別要注意有計畫地建設和改造浦東地區。要儘快修建黃浦江大橋及隧道等工程,在浦東發展金融、貿易、科技、文教和商業服務設施,建設新居住區,使浦東地區成為現代化新區。
要充分利用崇明島的地理位置和現有條件,把加快崇明島的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之中。
總體規劃中的城市用地要為二○○○年以後的發展留有餘地,並在布局上使之銜接,以適應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改變中心區過分擁擠的狀況。
五、調整好工業結構,進行合理布局。上海市是上海經濟區的中心城市,也是全國的經濟中心之一,應當從整個經濟區和全國著眼,結合經濟區範圍內的城鎮特點,進行合理布局,應著重發展知識密集、技術密集型的高精尖新興工業,用新技術改造量大面廣的傳統工業。耗能多、占地多、運量大、污染嚴重、勞動密集型的工業項目,一般不要在市內,尤其不要在中心城區安排。對一般產品,應積極組織向郊縣、上海經濟區的城鎮或其它省市擴散。要妥善解決好里弄工廠的遷、並、轉工作,職工可以轉向發展第三產業。
六、切實搞好內外交通設施的規劃與建設。為了緩和目前水、陸、空交通運輸緊張的狀況,適應發展的需要,必須逐步建設成一個高效率的綜合運輸體系。
加快市區幹道交通的改造,著手建設捷運工程。捷運的建設應當從交通分流的角度出發,採用先進技術,降低工程造價,加快工程進度。
要加快鐵路樞紐的改造,增建主客站,搞好上海新客站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設,提高樞紐通過能力。滬杭內環線影響城市發展和城市交通,上海市應與鐵路等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儘快提出解決方案。
加快港口建設。重點是加速原有港區的技術改造,合理調整黃浦江岸線的使用。同時,要結合寧波北侖港、南通港、張家港等港口的建設,抓緊進行上海港的全面規劃。
上海民用機場不適應國際交往和旅遊事業發展的需要,虹橋國際機場應當按照現代化國際經濟貿易中心城市的要求進行規劃,加快其擴建規劃和建設的步伐。鑒於龍華機場和江灣機場已被市區包圍,機場的使用安全和城市建設都受到影響,同意將江灣機場遷移和改變龍華機場的使用性質,江灣機場搬遷後,原址不宜改建為港口。兩個機場騰出的土地,要為上海市的更新改造和發展統籌安排使用。
搞好對外公路的建設。由交通部會同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共同研究滬寧、滬杭等高速公路的建造問題,提出可行性方案。
七、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和住宅建設。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須建立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繼續抓好住宅和生活服務設施的建設。要積極改革城市建設管理體制,統一規劃,綜合開發,逐步實行住宅商品化,使人民民眾的居住條件日益改善。興建住宅要與調整工業布局、進行舊區改造和完善基礎設施結合起來,重點是調整改造那些嚴重擾民的工廠企業和棚戶區,有效地改善環境和改變城市面貌。在舊區改造中,要注意更新通信技術,擴大通信能力,結合發展第三產業,搞好信息交往、諮詢服務、會議展覽、金融貿易、旅遊服務等設施的建沒。
要建設城市新水源、供水設施、雨污水排放和處理工程。加快電力、煤氣等設施的建設。城市防洪應與太湖流域防洪、排漬、水運和水利工程規劃統籌研究,儘快提出規劃方案,早日組織實施。
八、切實抓好城市的環境建設。上海市環境污染嚴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抓好工業“三廢”的綜合利用和生活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認真防治大氣、水系的污染和解決噪聲擾民的問題。抓緊治理蘇州河、黃浦江的污染,消除江、河黑臭現象。要保護好水源,嚴格控制地下水的開採,大力節約工業用水,改善生活用水的水質。對於污染嚴重、短期又難於治理的工廠企業,要堅決實行關、停、並、轉。
要高度重視綠化建設。首先要保護好現有綠地,包括庭院和公共綠地。同時,結合舊區改造、外遷工廠,努力擴大綠地面積,提高綠化質量,並積極開闢沿江、沿河、沿湖、沿海綠地,以利於保持生態平衡,改善和美化環境。要保護好革命遺址、名勝古蹟和有歷史文化價值的代表性建築物。
九、創造一個有很大吸引力的投資環境,以便增強國內外經濟、技術和文化交流。上海在歷史上是著名的國際港口之一,目前是我國最大的對外開放的港口城市,具有對外開放的優越條件。要進一步創造高效率的信息交流和通訊條件,高質量的工作與生活環境,較完善的公用服務設施,以便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資。同時,應當認真總結、吸取國內外和自身的經驗,發揮自己的優勢,搞好對國內的開放,吸收國內的資金。當前,上海城市建設各方而需要解決的問題較多,資金缺口很大。為保證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實現,上海市要通過各種途徑籌集建設資金,改變城市基礎設施嚴重落後的面貌。近期建設要抓住重點,分別輕重緩急,有計畫地組織實施。
十、國務院同意成立上海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委員會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駐滬部隊等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上海市市長擔任主任。主要任務是:統一領導城市和鄉村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近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統一協調城鄉規劃、城市建設計畫及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鑒於上海經濟區的區域規劃正在編制,中央關於上海市要對外開放的指示精神正在組織落實,因此,城市總體規劃還需要在今後執行中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上海市政府應與有關方面密切聯繫,逐一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儘快組織制訂有關城市建設和規劃管理的法規。
國務院要求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軍駐滬單位,都要模範地執行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有關法規,共同努力,為把上海建沒成為社會主義高度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現代化城市而奮鬥。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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