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國債承購包銷
國債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 國債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
- 承購包銷
承購包銷發行方式,指大宗機構投資者組成承購包銷團,按一定條件向財政部承購包銷國債,並由其負責在市場上轉售,任何未能售出的餘額均由承銷者包購。...
- 國債市場
自1981年我國恢復發行國債以來,一直在不斷摸索和改革國債的發行方式。1991年,我國首次進行了以承購包銷方式發行國債的試驗,並獲得成功。這標誌著我國國債一級市場...
- 國債市場化
都不大,隨著國債的發行規模越來越大,對這些自營商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便往往對國債一級自營商實行承購包銷的發行方式,通過各級機構,下達承購包銷。...
- 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代理總賬戶用以記載和反映試點商業銀行銷售給投資者的儲蓄國債(電子式)總額和提前兌取代持額;自營賬戶用以記載和反映試點商業銀行因承購包銷發行方式而被動持有的儲蓄...
- 強制攤派方式
基本的結構是:以公募拍賣方式出售可上市國債(記帳式國債);以承購包銷方式出售儲蓄國債(憑證式)國債;以直接銷售方式向社會保障機構和保險公司出售定向國債。...
- 債券發行條件
指大宗機構投資者組成承購包銷團,按一定條件向財政部承購包銷國債,並由其負責在市場上轉售,任何未能售出的餘額均由承銷者包購。這種發行方式的特徵是:(1)承購包銷...
- 自營商
第二十三條 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每年對國債一級自營商的資格進行一次複審。罰則第二十四條 國債一級自營商因未履行承購包銷契約的,按...
- 公賣法
承購包銷方式是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的重大改革,1991年開始試行,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目前已成為我國同債發行的主要方式。4、招標拍賣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2年第9號
三、本期國債由證券交易所市場2002年國債承銷團成員承購包銷,發行期內,承銷團成員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場內掛牌和場外簽定分銷契約的方式,在99.9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2年第8號
三、本期國債由證券交易所市場2002年國債承銷團成員承購包銷,發行期內,承銷團成員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場內掛牌和簽定分銷契約的方式,在99.90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2年第11號
二、本期國債發行總額600億元,其中以數量招標方式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發行340億元,以承購包銷方式通過試點銀行櫃檯面向社...
- 財政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與管理
對指導我國國債由承購包銷等行政方式轉向市場方式起到了重要作用;《住房資金管理與實踐》是我國最早研究住房資金籌集、分配、使用與管理的重要論著。書中關於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