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購包銷

承購包銷發行方式,指大宗機構投資者組成承購包銷團,按一定條件向財政部承購包銷國債,並由其負責在市場上轉售,任何未能售出的餘額均由承銷者包購。

特徵
1、 承購包銷的初衷是要求承銷者向社會再出售,發行條件的確定,由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與承銷團達成協定,一切承購手續完成後,國債方能與投資者見面,因而承銷者是作為發行主體與投資者間的媒介而存在的;
承購包銷
2、 承購包銷是用經濟手段發行國債的標誌,並可用招標方式決定發行條件,是國債發行轉向市場化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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